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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随着旧城改造与搬迁、城市扩容与提质以及招商引资的加快,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建设速度,这都离不开土地这一经济建设载体,土地资源供给在宾县也显得的十分紧张。因此,推进土地收购储备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土地收储、出让工作,研究解决土地收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有效地提高了地方政府土地资产管理和经营城市的重要杠杆作用,从而不断加快城市一体化进程。
【关键词】土地;储备;管理
一、实行土地收购储备是保证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一)有利于保护耕地。在我国,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被反复、高度地强调。耕地保护更被奉为基本国策,而且我国还要“继续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代表了我国城市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方向,是城市用地制度的第二次创新。将土地使用者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并根据城市土地年度计划,通过招标、拍卖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新机制。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定了我国的耕地不能无限制的转为建设用地,因此必须着眼于现有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内涵挖潜,节约利用,调整结构,来满足建设需要。土地收储能够向社会公布和提供准确的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和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与交易结果,以保证土地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还能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仅可以为保增长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而且可以减少耕地占用,对坚守耕地红线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有效显化国有土地资产价值方式的重要支持基础。实施土地收购储备规划,有利于摸清土地存量,盘活土地资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资金和土地是土地储备制度的两大基本要素,土地储备过程是土地流转过程,也是资金循环过程。表面上看,耕地保护显然包含着保护耕地免受滥占、保护农民土地权利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积极含义;而且农地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逆性。今后,城市土地利用必须走集约化的道路,必须充分合理地利用城市存量土地。通过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有助于促使城市土地供应实现由“增量调节为主”向“存量调节为主”转变。土地收购储备有利于摸清土地存量,盘活土地资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从而加快我市向绿色生态宜居、文化品位高尚、现代元素丰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现代化城市转型。因此,必须以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来规范和有效管理土地市场。用集中统一管理和有偿使用土地——这种新型的土地管理与使用制度,促使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三)利于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应。土地是国家可调控的资源,这在客观上使国家具备了调节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不供地、从严供地、优惠供地等土地政策,来调整用地结构,最终调控宏观经济。同时,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是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化利用的保障。事实证明,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高效运行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留存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土地储备制度是适应我国特殊土地公有制体系下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而建立的,对全面实现土地招拍挂出让、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有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保证,政府可以全面运用法律、政治或经济的手段及时的控制储备土地的分布、价格、数量,使土地的管理逐步按人们的预期进行。不但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通过将城市分散的存量土地通过收购、置换、到期回收等方式集中到“城市土地储备库” ,使政府手中有充足的土地,由过去的“多头供地”转变为现在的“单头供地” ,从而使政府垄断土地一級市场,并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的将储备土地投入到土地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土地市场。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走出一条切合实际情况的土地收储之路
(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土地收购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了从项目启动至结束过程中收购价格的确定、收购合同的拟定及合同签订、收购土地上建筑物的拆除、收购土地围墙拉建、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工作程序,维护了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工作。凡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新征集体土地的一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除依法可以划拨的外,原则上都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从而形成国有土地先储备、后出让或出租的供应机制,由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当市场上土地供大于求时,政府可多收购土地进行储备。
(二)先后建立了多项防范业务风险和职务风险的约束管理机制。首先,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收购储备环境。为优化土地收购储备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其次,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等工作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作涉及到,如土地、房屋、城建、计划、财政、金融等许多部门。提高土地储备和土地资产运营效益。第三,建立价格补偿机制,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应明确土地价格内涵,由中介机构来完成土地价格评估。土地收益分配应该结合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如根据土地使用者现在拥有的权利进行分配;根据国际惯例结合实际进行分配;根据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等。
(三)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是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要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同时,要把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土地市场秩序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发挥国有土地资产效益,抓紧抓好;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城市土地供应规划,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严格按政策规定和本意见办事,确保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三、结束语
土地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资源,土地收购储备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是实现土地最优化利用的保障,合理利用土地也是政府调控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因此,为确保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要着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规范化管理,为推进城镇建设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土地;储备;管理
一、实行土地收购储备是保证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一)有利于保护耕地。在我国,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被反复、高度地强调。耕地保护更被奉为基本国策,而且我国还要“继续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代表了我国城市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方向,是城市用地制度的第二次创新。将土地使用者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并根据城市土地年度计划,通过招标、拍卖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新机制。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定了我国的耕地不能无限制的转为建设用地,因此必须着眼于现有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内涵挖潜,节约利用,调整结构,来满足建设需要。土地收储能够向社会公布和提供准确的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和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与交易结果,以保证土地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还能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仅可以为保增长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而且可以减少耕地占用,对坚守耕地红线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有效显化国有土地资产价值方式的重要支持基础。实施土地收购储备规划,有利于摸清土地存量,盘活土地资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资金和土地是土地储备制度的两大基本要素,土地储备过程是土地流转过程,也是资金循环过程。表面上看,耕地保护显然包含着保护耕地免受滥占、保护农民土地权利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积极含义;而且农地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逆性。今后,城市土地利用必须走集约化的道路,必须充分合理地利用城市存量土地。通过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有助于促使城市土地供应实现由“增量调节为主”向“存量调节为主”转变。土地收购储备有利于摸清土地存量,盘活土地资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从而加快我市向绿色生态宜居、文化品位高尚、现代元素丰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现代化城市转型。因此,必须以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来规范和有效管理土地市场。用集中统一管理和有偿使用土地——这种新型的土地管理与使用制度,促使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三)利于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应。土地是国家可调控的资源,这在客观上使国家具备了调节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不供地、从严供地、优惠供地等土地政策,来调整用地结构,最终调控宏观经济。同时,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是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化利用的保障。事实证明,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高效运行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留存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土地储备制度是适应我国特殊土地公有制体系下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而建立的,对全面实现土地招拍挂出让、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有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保证,政府可以全面运用法律、政治或经济的手段及时的控制储备土地的分布、价格、数量,使土地的管理逐步按人们的预期进行。不但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通过将城市分散的存量土地通过收购、置换、到期回收等方式集中到“城市土地储备库” ,使政府手中有充足的土地,由过去的“多头供地”转变为现在的“单头供地” ,从而使政府垄断土地一級市场,并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的将储备土地投入到土地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土地市场。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走出一条切合实际情况的土地收储之路
(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土地收购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了从项目启动至结束过程中收购价格的确定、收购合同的拟定及合同签订、收购土地上建筑物的拆除、收购土地围墙拉建、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工作程序,维护了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工作。凡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新征集体土地的一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除依法可以划拨的外,原则上都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从而形成国有土地先储备、后出让或出租的供应机制,由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当市场上土地供大于求时,政府可多收购土地进行储备。
(二)先后建立了多项防范业务风险和职务风险的约束管理机制。首先,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收购储备环境。为优化土地收购储备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其次,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等工作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作涉及到,如土地、房屋、城建、计划、财政、金融等许多部门。提高土地储备和土地资产运营效益。第三,建立价格补偿机制,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应明确土地价格内涵,由中介机构来完成土地价格评估。土地收益分配应该结合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如根据土地使用者现在拥有的权利进行分配;根据国际惯例结合实际进行分配;根据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等。
(三)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是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要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同时,要把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土地市场秩序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发挥国有土地资产效益,抓紧抓好;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城市土地供应规划,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严格按政策规定和本意见办事,确保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三、结束语
土地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资源,土地收购储备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是实现土地最优化利用的保障,合理利用土地也是政府调控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因此,为确保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要着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规范化管理,为推进城镇建设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