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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集中,是指经济权威组织管理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力以及为实现上述经济权力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经济民主,是指经济活动主体行使权利的自由以及为实现这些权利所设定的制度和程序.经济法的精髓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对立统一;在政治领域的动因和表现为国家机器职能的转变;在法学领域的动因和表现是"社会本位"法理念的兴起和传统法学理论的突破;在法律领域的表现是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