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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结合实际情况,将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土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土地利用类型。并提出了具体的土地利用协调措施:即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公示制度;制定优惠的财政和金融政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等。
关键词:梯田湿地;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云和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31(2014)14-110-02
土地是社会经济和资源要素的主要载体,土地利用是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和人类干扰相互作用的结果[1]。土地利用协调是指土地利用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或土地利用系统内部要素间在组织、结构、布局和变化上对应的和谐关系,即发展过程中协调一致、共同促进的态势[2-3],它是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表征,从层次性上包括系统之间的协调和系统内部的协调[4]。我国风景区人均面积少,必须综合协调、有效控制各种土地利用方式,使风景区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浙江省云和梯田湿地有着丰富的湿地类型和江南独特的、美学价值极高的梯田景观群,拥有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以及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被誉为“中国最美梯田”。为进一步落实云和县生态建设规划,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有效保护云和梯田湿地资源,2010年云和县人民政府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项目。笔者现将在建中的浙江省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的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介绍如下。
1 浙江省云和梯田湿地公园概况
浙江省云和梯田公园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崇头镇,地理坐标为119°29′E,28°02′N,海拔为300~800m,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总面积65.75km2。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最高峰为白鹤尖,海拔1 593.1m。旅游区四面高山环绕,以西南部白鹤尖山峰余脉向内部延伸,形成了大小不一的低丘缓坡和小盆地,经世世代代祖辈们的开发,形成了层层梯田[5]。
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用地面积为
2 385.1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结合实际情况,将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土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土地等土地利用类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转快,公园范围内土地利用存在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力度不够,缺乏严格管理,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湿地、林地、水域资源及风景游赏用地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利用方向进行调整。
3 土地利用调整规划
根据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园内实际土地利用状况,规划对公园内土地利用进行如下布置:
3.1 耕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在本公园范围内主要耕地为旱地和水稻田,面积为985.2hm2,占用地总面积的41.31%。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水稻田面积增加,旱地减少,总面积为983.6hm2。
3.2 林地和草地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内林地面积1 228.9hm2,占用地总面积的51.52%。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面积不变。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内草地面积22.7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95%。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草地面积不变。
3.3 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商服用地面积2.1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09%。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商服用地增加,面积为9.8hm2。住宅用地是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本公园范围住宅用地面积114.0hm2,占用地总面积的4.78%。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住宅用地将减少,面积为102.2hm2。
3.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这是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2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13%。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面积为5.3hm2。
3.5 交通运输用地 这是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本公园范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0.6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45%。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交通运输用地增加,面积为13.9hm2。
3.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这是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本公园范围水域及水利设施包括河流、水库、农用池塘等,用地面积18.4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77%。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增加农用池塘面积,规划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8.7hm2。
4 土地利用协调措施
一是出台新农村建设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及向规划的居民点迁移。二是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公示制度。将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土地的规划用途,自觉按规划用途来合理利用土地。同时,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让社会居民共同来监督规划的实施。三是制定优惠的财政和金融政策,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投资,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四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各区域协调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变分散居住为适度集中居住。对影响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居民点进行重新规划,市财政给予合理补助。
参考文献
[1]梁发超,刘黎明,许瑾璐.闽北典型盆地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研究——以周宁县狮浦盆地为例[J].地理科学,2011,31(4):447-452.
[2]谭峻,李楠,魏锜琀.北京市土地利用协调度模拟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9):38-42.
[3]陈兴雷,李淑杰,郭忠兴.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度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7):66-70,78.
[4]唐常春,樊杰,陈小良.基于地域功能的土地利用协调研究——以长株潭生态绿心暮云镇为例[J].自然资源学报,2017,27(10):1645-1655.
[5]张建国,何方,肖胜和,等.基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江南梯田旅游发展探索—以浙江梅源梯田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1,31(3):47-53.
(责编:张宏民)
关键词:梯田湿地;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云和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31(2014)14-110-02
土地是社会经济和资源要素的主要载体,土地利用是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和人类干扰相互作用的结果[1]。土地利用协调是指土地利用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或土地利用系统内部要素间在组织、结构、布局和变化上对应的和谐关系,即发展过程中协调一致、共同促进的态势[2-3],它是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表征,从层次性上包括系统之间的协调和系统内部的协调[4]。我国风景区人均面积少,必须综合协调、有效控制各种土地利用方式,使风景区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浙江省云和梯田湿地有着丰富的湿地类型和江南独特的、美学价值极高的梯田景观群,拥有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以及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被誉为“中国最美梯田”。为进一步落实云和县生态建设规划,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有效保护云和梯田湿地资源,2010年云和县人民政府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项目。笔者现将在建中的浙江省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的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介绍如下。
1 浙江省云和梯田湿地公园概况
浙江省云和梯田公园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崇头镇,地理坐标为119°29′E,28°02′N,海拔为300~800m,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总面积65.75km2。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最高峰为白鹤尖,海拔1 593.1m。旅游区四面高山环绕,以西南部白鹤尖山峰余脉向内部延伸,形成了大小不一的低丘缓坡和小盆地,经世世代代祖辈们的开发,形成了层层梯田[5]。
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用地面积为
2 385.1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结合实际情况,将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土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土地等土地利用类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转快,公园范围内土地利用存在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力度不够,缺乏严格管理,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湿地、林地、水域资源及风景游赏用地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利用方向进行调整。
3 土地利用调整规划
根据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园内实际土地利用状况,规划对公园内土地利用进行如下布置:
3.1 耕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在本公园范围内主要耕地为旱地和水稻田,面积为985.2hm2,占用地总面积的41.31%。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水稻田面积增加,旱地减少,总面积为983.6hm2。
3.2 林地和草地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内林地面积1 228.9hm2,占用地总面积的51.52%。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面积不变。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内草地面积22.7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95%。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草地面积不变。
3.3 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商服用地面积2.1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09%。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商服用地增加,面积为9.8hm2。住宅用地是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本公园范围住宅用地面积114.0hm2,占用地总面积的4.78%。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住宅用地将减少,面积为102.2hm2。
3.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这是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本公园范围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2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13%。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面积为5.3hm2。
3.5 交通运输用地 这是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本公园范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0.6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45%。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交通运输用地增加,面积为13.9hm2。
3.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这是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本公园范围水域及水利设施包括河流、水库、农用池塘等,用地面积18.4hm2,占用地总面积的0.77%。规划湿地公园建设以后增加农用池塘面积,规划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8.7hm2。
4 土地利用协调措施
一是出台新农村建设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及向规划的居民点迁移。二是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公示制度。将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土地的规划用途,自觉按规划用途来合理利用土地。同时,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让社会居民共同来监督规划的实施。三是制定优惠的财政和金融政策,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投资,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四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各区域协调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变分散居住为适度集中居住。对影响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居民点进行重新规划,市财政给予合理补助。
参考文献
[1]梁发超,刘黎明,许瑾璐.闽北典型盆地土地利用系统协调性研究——以周宁县狮浦盆地为例[J].地理科学,2011,31(4):447-452.
[2]谭峻,李楠,魏锜琀.北京市土地利用协调度模拟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9):38-42.
[3]陈兴雷,李淑杰,郭忠兴.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度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7):66-70,78.
[4]唐常春,樊杰,陈小良.基于地域功能的土地利用协调研究——以长株潭生态绿心暮云镇为例[J].自然资源学报,2017,27(10):1645-1655.
[5]张建国,何方,肖胜和,等.基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江南梯田旅游发展探索—以浙江梅源梯田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1,31(3):47-53.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