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潮河段渠基地质条件为黏砂双或多层结构,由细砂、重砂壤土和黄土状中壤土等构成,具有地震液化潜势,原施工方案为振动沉管法挤密砂石桩施工。承包人施工中在遇相对密实层沉不下去时,采用螺旋钻机引(钻)孔。对此,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依据合同文件和变更资料,以及合同法和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是否构成变更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