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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抓好基层部队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预防和控制疫情漏报。方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以法律形式强化对传染病的监管,提高各科防治傳染病的意识。采取督导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结果: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健全了传染病报告制度,改善了疫情漏报情况,完善了医院环境和更新消毒设施,规范了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提高了传染病防治水平。结论:强化对传染病的管理,提高防治水平,是预防传染病发生、传播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传染病资料的有序管理,做到一目了然,避免过去管理无序,防止漏报、重报,查寻麻烦和资料易丢失的弊端,便于进行统计分析及掌握传染病疫情状况提出控制措施。
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流行态势,有计划地预防、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将传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和把暴发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多年来我院重视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上级传染病的检查和验收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 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法制观念
1.1 开展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
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涉及到基层部队、社会。为面向基层部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组织医务人员下基层部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部队战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2 在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
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强化预防意识,明确职责,在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1.3 岗前培训
我院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医生进行传染病管理的岗前教育,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并定期到临床检查考核。
2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科接诊和经治医师,一旦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6h,乙类传染病12h内,作出传染病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送交预防感染保健科。对于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响面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院部、预防感染保健科或总值班,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电话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搜集并提供诊断的第一手资料备查。门诊医师和病房主治医生发现传染病例后必须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注明诊断依据。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现阳性结果时,要在报告单上加盖“注意疫情报告”印章后,送病房医师或传染病门诊医师,实行报告签收制。预防感染保健科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注明报告时间,统一上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网。部队传染病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登记并上报军区疾病监测中心。对于漏报、隐瞒、谎报疫情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传染病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预防感染保健科具体实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设定2名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的监督、监测、登记、上报以及漏报调查等工作。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奖惩考核规定,与当月奖金挂钩。
2.3 消毒隔离制度
我院建立并严格执行了门诊的随时消毒制度、病房的随时及终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规定、污水和污物处理制度,多年来坚持卫生学监测、院内感染监测和传染病监控,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4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设立肠道疾病专科门诊,设专职医护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消毒用品、抢救药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对甲类传染病重点监测,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报告、早期隔离、及时治疗。
3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有效控制疫情的漏报
3.1 医院领导重视
我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委员会及院内感染委员会,与临床各病区、门诊及检验、放射科构成了传染病及院内感染的监测报告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了传染病阳性报告签收制,采取了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发现漏报一查到底。
3.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
特别是传染科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书面测试,使全体医护人员熟悉“两法”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真正重视传染病防治,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使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3 预防感染保健科要常抓不懈
对临床各科及医技科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工作,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病区传染病登记、各科门诊日记、传染病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阳性报告登记。发现未报告的,除追究责任外,及时给予补报。针对新形势下的传染病管理:①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②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与职称、工资挂钩,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把传染病管理落到实处。多年来,我院采取督导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使传染病的报告率达百分之百。
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流行态势,有计划地预防、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将传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和把暴发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多年来我院重视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上级传染病的检查和验收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 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法制观念
1.1 开展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
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涉及到基层部队、社会。为面向基层部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组织医务人员下基层部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部队战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2 在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
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强化预防意识,明确职责,在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1.3 岗前培训
我院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医生进行传染病管理的岗前教育,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并定期到临床检查考核。
2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科接诊和经治医师,一旦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6h,乙类传染病12h内,作出传染病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送交预防感染保健科。对于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响面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院部、预防感染保健科或总值班,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电话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搜集并提供诊断的第一手资料备查。门诊医师和病房主治医生发现传染病例后必须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注明诊断依据。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现阳性结果时,要在报告单上加盖“注意疫情报告”印章后,送病房医师或传染病门诊医师,实行报告签收制。预防感染保健科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注明报告时间,统一上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网。部队传染病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登记并上报军区疾病监测中心。对于漏报、隐瞒、谎报疫情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传染病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预防感染保健科具体实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设定2名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的监督、监测、登记、上报以及漏报调查等工作。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奖惩考核规定,与当月奖金挂钩。
2.3 消毒隔离制度
我院建立并严格执行了门诊的随时消毒制度、病房的随时及终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规定、污水和污物处理制度,多年来坚持卫生学监测、院内感染监测和传染病监控,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4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设立肠道疾病专科门诊,设专职医护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消毒用品、抢救药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对甲类传染病重点监测,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报告、早期隔离、及时治疗。
3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有效控制疫情的漏报
3.1 医院领导重视
我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委员会及院内感染委员会,与临床各病区、门诊及检验、放射科构成了传染病及院内感染的监测报告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了传染病阳性报告签收制,采取了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发现漏报一查到底。
3.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
特别是传染科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书面测试,使全体医护人员熟悉“两法”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真正重视传染病防治,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使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3 预防感染保健科要常抓不懈
对临床各科及医技科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工作,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病区传染病登记、各科门诊日记、传染病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阳性报告登记。发现未报告的,除追究责任外,及时给予补报。针对新形势下的传染病管理:①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②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与职称、工资挂钩,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把传染病管理落到实处。多年来,我院采取督导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使传染病的报告率达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