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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2005年11月2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元旦和春节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在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2005年12月13日,在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要加快清理社会项目拖欠,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春节前,清理欠薪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
抓源头,严格管理企业
针对民工工资“前清后欠”的现状,如何从企业身上做文章,进而从源头上治理欠薪,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不少有效的做法,那就是严格管理企业,从机制和源头上避免欠薪的出现。
一、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
工资保障金制度是指建筑企业或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不低于合同工程款2%的比例交纳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以备用来垫付可能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重庆市开始大规模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据重庆市建委介绍,从1月5日起,重庆市建委联合劳动保障部门,赴主城各区排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兄弟过个欢喜年。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大规模清欠工作已取得两大关键胜利,今年将重点解决社会投资项目的拖欠问题。
2005年,各级政府拖欠工程款已偿还92.23%。截至1月4日,重庆市共偿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1.4亿元,清欠比例81.29%。
3000多万保障金为农民工按劳取酬上“保险”
“现在不愁拿不上工钱,就想着多干活,过年时多往家里带钱。”来自宁夏的农民工小何依然活跃在阿拉善左旗的建筑工地上。去年,包括他在内的90名农民工成为阿拉善盟首次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拿到足额工资的受益者。截至2005年11月底,内蒙古建设部门已向全区开工建设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0多万元,为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上了一道“保险”。
包工头开工先缴工资保障金,工人高兴企业忧
建筑企业雇佣农民工施工,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区劳动部门缴纳总工程造价的3%、同时不高于100万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旦建筑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劳动部门将可以使用保障金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建筑业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劳动监察部门最头疼的事情,但广州萝岗区日前出台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意见》将惠及该区数万建筑业农民工并开创了全市的先河。
二、规定支付方式和途径
湖南在建筑行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湖南省建设和劳动等几个部门,出台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使处于弱势状态的农民工的工资有了合法的专用账户。
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为进一步落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河北省在建筑企业逐步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这项制度将在全省各市县建筑企业全面建立。
黑龙江省农民工将实行月薪制
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草案)》。
草案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用工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绕开“包工头” 建筑业农民工将直接从企业领工资
关于工资的支付办法、标准和方式,办法明确,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重罚违规企业和单位
北京建筑企业因欠薪引发群体事件者将受重罚
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到今年1月为止,集中整顿建筑企业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
建委要求,建筑企业因欠薪引发一般性极端事件或者20人以下群体性事件的,改正期限不少于1个月,引发较严重极端事件和2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改正期限不少于6个月。违法制造事端、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包工头,将进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北京建筑市场承接工程。
抓关键,完善监督机制
欠薪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是监督机制不到位,从而出现欠薪者悠然自得,被欠者其苦不堪的局面。所以完善监督机制,使欠薪者成为过街老鼠,是治理欠薪的有效手段。
一、定期、不定期开展查欠薪行动
粤劳动保障部门:岁末“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
岁末,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加大监控力度防止企业拖欠外来工工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副处长于春涛告诉说,为了维护外来工权益,从2005年11月底开始将在全省开展“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企业,深圳市则提出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零欠薪”。
二、发现举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措施
银川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
宁夏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仅2005年下半年,已立案198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00多万元。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劳动监察机构第一投诉热点。以往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投诉,需要投诉者举证。然而,2005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呈现复杂化趋势,由于建设工程多次分包转包,用工形式比较混乱,使用工主体难以完全掌握用工情况,特别是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现。
浙江立法“举证责任倒置”解决欠薪举证难
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是欠薪,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年4月14日通过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它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利刃划开了查处欠薪时的“举证难”死结。
工资拖欠是浙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第一投诉热点,而监察人员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投诉时,又常常遇到劳动者难以举证,用人单位又拒绝配合的情况。
三、强化舆论监督,对欠薪企业进行公开曝光、通报
湖北构建整套信用监督制度,严防拖欠民工工资
为了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湖北已建立一整套信用监督制度。
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已明确发文规定,凡逾期未能解决拖欠的,对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签订协议或不按还款协议及时还款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且不批准其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北京曝光26家欠薪企业,违规行为录入信用系统
承建“国家劳动保障部培训中心”的武汉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较多被市劳动保障局曝光。市劳动保障局还公布了26家违法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这是近年来北京市对相关违规企业通报力度最大的一次。
江苏:违法欠薪曝光再赔钱,赔偿金为工资1-3倍
建立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通过在传播媒体或者职业介绍所予以公布的手段,使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以约束其行为,让这些不讲诚信单位招不到人。
抓重点,实施“问责”治拖欠
对欠薪的单位和企业领导实行问责制,限制其有关活动,停止相关项目审批是治理欠薪的另一法宝。湖北省的限制领导出国和湖南省的窒息法治理欠薪就是良好例证。
清欠不力,停止审批 湖南:“窒息疗法”治拖欠
因不能按时完成“官办项目”工程款清欠任务而被湖南省多个部门联手制裁、停止新上项目审批一个月的衡阳市,2005年12月1日正式被解除制裁。湖南省政府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彭国安说,今后全省无论哪个市州,只要没完成当月的清欠任务,就要受到制裁。
湖南省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这种做法,被当地人称为“窒息疗法”。有专家指出,政府拖欠工程款,影响政府形象。对新上“官办项目”实施“窒息”,有助于引导地方政府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清偿不力 湖北五市县领导出国未批准
从200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湖北省有5名市县领导的出国申请被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拒绝,原因是当地政府对拖欠的工程款清偿不力。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截至2005年10月18日,湖北7个市、州的政府投资工程款清偿比例低于全省水平;22个县、市、区未完成上半年清偿目标及存在突出问题。湖北省政府决定,省外办暂停审批上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国、出境申请。
治欠薪不能只刮“风暴”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认为,即将迎来的“两节”,是清欠的关键期、攻坚期。能否把清欠工作积极推进,将为中央确定的2006年建立长效机制根治欠薪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一场新的“清欠风暴”正在全国展开。像广东、北京、南京、银川等地市,已经在这方面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为各地加快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与进度树立了榜样。特别是一些地方把清欠与项目审批、官员出国考察等相结合,直接与政绩挂钩,把清欠上升为衡量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高度,使清欠取得了很大突破。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清欠工作的最大问题,还是缺乏一套具有足够威力的制度体系。许多城市的“清欠行动”,依然走的是“风暴”式整治路线。“清欠风暴”刮起各部门才跟着动,“风暴”过去,还是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归根结底,欠薪问题的本质,是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在落实《劳动法》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因此,必须以《劳动法》为据,通过法治的、政策的、市场的配套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欠薪。
韭菜一茬又一茬:“讨薪攻坚”更需建立长效机制
岁末年初,清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又被各级政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地方“清欠风暴”又起。如江苏省规定,凡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企业拖欠的进城务工人员薪水和工程款,必须在2005年底全部偿清。另据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传来的信息,截止到2005年初,全国绝大部分被拖欠的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工资已经偿还。
抓源头,严格管理企业
针对民工工资“前清后欠”的现状,如何从企业身上做文章,进而从源头上治理欠薪,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不少有效的做法,那就是严格管理企业,从机制和源头上避免欠薪的出现。
一、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
工资保障金制度是指建筑企业或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不低于合同工程款2%的比例交纳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以备用来垫付可能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重庆市开始大规模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据重庆市建委介绍,从1月5日起,重庆市建委联合劳动保障部门,赴主城各区排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兄弟过个欢喜年。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大规模清欠工作已取得两大关键胜利,今年将重点解决社会投资项目的拖欠问题。
2005年,各级政府拖欠工程款已偿还92.23%。截至1月4日,重庆市共偿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1.4亿元,清欠比例81.29%。
3000多万保障金为农民工按劳取酬上“保险”
“现在不愁拿不上工钱,就想着多干活,过年时多往家里带钱。”来自宁夏的农民工小何依然活跃在阿拉善左旗的建筑工地上。去年,包括他在内的90名农民工成为阿拉善盟首次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拿到足额工资的受益者。截至2005年11月底,内蒙古建设部门已向全区开工建设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0多万元,为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上了一道“保险”。
包工头开工先缴工资保障金,工人高兴企业忧
建筑企业雇佣农民工施工,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区劳动部门缴纳总工程造价的3%、同时不高于100万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旦建筑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劳动部门将可以使用保障金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建筑业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劳动监察部门最头疼的事情,但广州萝岗区日前出台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意见》将惠及该区数万建筑业农民工并开创了全市的先河。
二、规定支付方式和途径
湖南在建筑行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湖南省建设和劳动等几个部门,出台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使处于弱势状态的农民工的工资有了合法的专用账户。
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为进一步落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河北省在建筑企业逐步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这项制度将在全省各市县建筑企业全面建立。
黑龙江省农民工将实行月薪制
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草案)》。
草案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用工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绕开“包工头” 建筑业农民工将直接从企业领工资
关于工资的支付办法、标准和方式,办法明确,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重罚违规企业和单位
北京建筑企业因欠薪引发群体事件者将受重罚
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到今年1月为止,集中整顿建筑企业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
建委要求,建筑企业因欠薪引发一般性极端事件或者20人以下群体性事件的,改正期限不少于1个月,引发较严重极端事件和2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改正期限不少于6个月。违法制造事端、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包工头,将进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北京建筑市场承接工程。
抓关键,完善监督机制
欠薪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是监督机制不到位,从而出现欠薪者悠然自得,被欠者其苦不堪的局面。所以完善监督机制,使欠薪者成为过街老鼠,是治理欠薪的有效手段。
一、定期、不定期开展查欠薪行动
粤劳动保障部门:岁末“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
岁末,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加大监控力度防止企业拖欠外来工工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副处长于春涛告诉说,为了维护外来工权益,从2005年11月底开始将在全省开展“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企业,深圳市则提出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零欠薪”。
二、发现举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措施
银川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
宁夏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仅2005年下半年,已立案198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00多万元。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劳动监察机构第一投诉热点。以往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投诉,需要投诉者举证。然而,2005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呈现复杂化趋势,由于建设工程多次分包转包,用工形式比较混乱,使用工主体难以完全掌握用工情况,特别是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现。
浙江立法“举证责任倒置”解决欠薪举证难
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是欠薪,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年4月14日通过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它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利刃划开了查处欠薪时的“举证难”死结。
工资拖欠是浙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第一投诉热点,而监察人员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投诉时,又常常遇到劳动者难以举证,用人单位又拒绝配合的情况。
三、强化舆论监督,对欠薪企业进行公开曝光、通报
湖北构建整套信用监督制度,严防拖欠民工工资
为了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湖北已建立一整套信用监督制度。
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已明确发文规定,凡逾期未能解决拖欠的,对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签订协议或不按还款协议及时还款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且不批准其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北京曝光26家欠薪企业,违规行为录入信用系统
承建“国家劳动保障部培训中心”的武汉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较多被市劳动保障局曝光。市劳动保障局还公布了26家违法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这是近年来北京市对相关违规企业通报力度最大的一次。
江苏:违法欠薪曝光再赔钱,赔偿金为工资1-3倍
建立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通过在传播媒体或者职业介绍所予以公布的手段,使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以约束其行为,让这些不讲诚信单位招不到人。
抓重点,实施“问责”治拖欠
对欠薪的单位和企业领导实行问责制,限制其有关活动,停止相关项目审批是治理欠薪的另一法宝。湖北省的限制领导出国和湖南省的窒息法治理欠薪就是良好例证。
清欠不力,停止审批 湖南:“窒息疗法”治拖欠
因不能按时完成“官办项目”工程款清欠任务而被湖南省多个部门联手制裁、停止新上项目审批一个月的衡阳市,2005年12月1日正式被解除制裁。湖南省政府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彭国安说,今后全省无论哪个市州,只要没完成当月的清欠任务,就要受到制裁。
湖南省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这种做法,被当地人称为“窒息疗法”。有专家指出,政府拖欠工程款,影响政府形象。对新上“官办项目”实施“窒息”,有助于引导地方政府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清偿不力 湖北五市县领导出国未批准
从200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湖北省有5名市县领导的出国申请被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拒绝,原因是当地政府对拖欠的工程款清偿不力。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截至2005年10月18日,湖北7个市、州的政府投资工程款清偿比例低于全省水平;22个县、市、区未完成上半年清偿目标及存在突出问题。湖北省政府决定,省外办暂停审批上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国、出境申请。
治欠薪不能只刮“风暴”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认为,即将迎来的“两节”,是清欠的关键期、攻坚期。能否把清欠工作积极推进,将为中央确定的2006年建立长效机制根治欠薪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一场新的“清欠风暴”正在全国展开。像广东、北京、南京、银川等地市,已经在这方面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为各地加快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与进度树立了榜样。特别是一些地方把清欠与项目审批、官员出国考察等相结合,直接与政绩挂钩,把清欠上升为衡量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高度,使清欠取得了很大突破。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清欠工作的最大问题,还是缺乏一套具有足够威力的制度体系。许多城市的“清欠行动”,依然走的是“风暴”式整治路线。“清欠风暴”刮起各部门才跟着动,“风暴”过去,还是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归根结底,欠薪问题的本质,是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在落实《劳动法》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因此,必须以《劳动法》为据,通过法治的、政策的、市场的配套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欠薪。
韭菜一茬又一茬:“讨薪攻坚”更需建立长效机制
岁末年初,清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又被各级政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地方“清欠风暴”又起。如江苏省规定,凡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企业拖欠的进城务工人员薪水和工程款,必须在2005年底全部偿清。另据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传来的信息,截止到2005年初,全国绝大部分被拖欠的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工资已经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