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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比较文学毫无疑问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定义。那么,比较文学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对此,自1827年维尔曼在巴黎大学讲学时采用“比较文学”这个名称以来,人们就一直没能给出一个能为世所公认的定义。国际学术界亦长期为此争论不休,以致有许多学者甚至放弃了给它下定义的努力。例如曾给比较文学下过非常精细的定义的法国学派的后期代表基亚在《比较文学》第六版前言中就明确指出:“比较文学并不是比较。比较不过是一门名字没取好的学科所运用的一种方法。……企图对它的性质下一个严格的定义可能是徒劳的。”美国著名比较文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