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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列入地方法规的体系内.北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自此走上法制化轨道。随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布《关于认真贯彻〈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依法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纳入设计范畴,并将无障碍设施设计情况作专项说明。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尤其是新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