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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解读审计署新任审计长的首份审计工作报告为契机,在充分肯定我国政府审计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述了为什么国务院不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和广大纳税人(人民)为什么难以及时获知政府审计的真实、全面的结果,政府审计如何履行自身的受托责任,如何真正解决屡审屡犯的难题,我国政府审计的权限是否足够,审计问责机制应当怎样建立,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时机是否成熟等七方面的问题,期望能引起人们对我国政府审计今后向何处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