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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研究婚前医学检查对优生优育及降低出生缺陷的重要性。方法:统计、分析2000~2012年清苑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统计年报表、出生缺陷统计表。结果:2000-2012年应检人数75621例,实检人数16720例,检出疾病2299例,检出率13.7%,其中生殖系统疾病1724例,患病率10.3%。异常人群共检出3259例,检出率18.2%。由于取消强制婚检,出生缺陷由2000年的1‰升至2012年的4‰。结论: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实施免费婚检,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为此,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措施,确保目标人群的检测率,为降低出生缺陷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婚前医学检查 出生缺陷 现状 措施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2.518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2-0349-01
出于尊重个人的隐私,保护公民的权利,2003年国务院通过了《婚姻登记条理》中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随之而来的是清苑县的婚检人数急剧下降,婚检率最低时降至0.1%,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从2000年的1‰上升到2012年的4‰。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2010年6月1日起,由政府拨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免费婚检,但由于群众文化素质、保健意识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婚检率仍在1%左右。下面就近几年来本县的婚检情况进行总结、对比、分析、评价,以便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对策,促进婚检工作的健康發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2001年1月~2012年12月妇幼卫生工作报表中的婚前保健情况调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年报表、出生缺陷统计表。
1.2 方法。根据报表对2001年-2012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疾病检出情况、出生缺陷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2 结果
2000年-2012年清苑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
表1
说明:取消强制婚检后,由于人们的保健意识差,婚检率逐年下降,导致出生缺陷逐年增高。从2000年的1‰上升到2012年的4‰;为加强对出生缺陷的干预,2010年6月起,我县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但因广大群众文化水平低,对婚前医学检查认识不到位,婚检率仍为2%,干预工程未能得到顺利实施。
从2001~2012年共有16720例进行了婚检,共检查出2299例患有不同种类的疾病,患病率为13.75%,其中生殖系统疾病1724例,患病率为10.3%,患病率最高。
3 讨论
3.1 婚检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婚前医学检查能查出男女双方生殖系统疾病并及时治疗,保证双方婚后生活的幸福。对传染病患者给予相应的治疗,建议在传染期内暂缓结婚以防交叉感染和母婴垂直传播,从而阻断了病患儿的出生。对查出患有轻度遗传性疾病如先天聋哑、轻度智力低下者,建议可以结婚,但生育时建议做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减少遗传病患儿的出生。对HBsAg阳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特别是大三阳),建议定期做乙肝三系和肝功能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疾病,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
随着出生缺陷的增长,县政府用婚检免费方式提高自愿性的婚检率,自2010年实行免费婚检以来,充分利用电视、集市、板报、讲座等进行宣传,效果仍不理想,事实说明,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要不强制,无论是加强宣传,还是免费婚检,婚检率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无法提高到原来的水平。其实,免费婚检也可以强制实行,免费婚检的涉及并没有动摇实行强制婚检的依据。
由我县的婚检情况不难看出,取消强制婚检以来,虽然我们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仍不能改变现状,由于婚检率的下降,导致出生缺陷快速增长,出生缺陷儿不仅会影响家庭幸福,还会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的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至关重要。
3.2 对婚检工作的认识误区。误区一:强制婚检有悖于婚姻自由的公民权利,因此取消强制婚检是人性化的体现,是对公民权的一种尊重。
误区二:按照“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婚姻登记条例》在取消强制婚检的问题上虽与《母婴保健法》有冲突,但仍具有合法性。
误区三:因为婚姻法规定不明确,婚检项目多,收费高,且婚检机构中存在收费不合理等种种问题,所以应取消强制婚检。
误区四:结婚不等于生育,为后代健康考虑,应加强孕检,婚检多此一举。①由于孕检发生在怀孕这个事实之后,即使胎儿有缺陷,无论是流产还是引产,补救的成本和对妇女的伤害都是巨大的,而婚检恰恰可以预防一部分妇女怀上有缺陷的胎儿。②多数孕检往往只对胎儿进行检查,来自父亲方面的遗传疾病常常被忽略了,因此,婚检把守的关口和孕检把守的关口不是等同的。③夫妻婚后的性生活和妻子受孕试衣服长期的、自然的、随机的过程,期望能在婚后和怀孕前对夫妻进行医学检查是不现实甚至是不可能的。
因此,为了提高我县人口的整体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各级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把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的干预和指导中,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深入、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和指导,促进青年男女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疾病检出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 王海鸣,毛红芳,程丽.嘉定区婚前医学检查与出生缺陷的关系[J].中国健康杂志,2009,20(4):245
[2] 高艳秋,王克让.我国婚前保健工作回顾及对策研究[J].人口研究,2005,29(1):58
[3] 戴亚军,余志鸿.普陀区2005-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J].2012,27(4):5456
关键词:婚前医学检查 出生缺陷 现状 措施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2.518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2-0349-01
出于尊重个人的隐私,保护公民的权利,2003年国务院通过了《婚姻登记条理》中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随之而来的是清苑县的婚检人数急剧下降,婚检率最低时降至0.1%,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从2000年的1‰上升到2012年的4‰。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2010年6月1日起,由政府拨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免费婚检,但由于群众文化素质、保健意识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婚检率仍在1%左右。下面就近几年来本县的婚检情况进行总结、对比、分析、评价,以便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对策,促进婚检工作的健康發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2001年1月~2012年12月妇幼卫生工作报表中的婚前保健情况调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年报表、出生缺陷统计表。
1.2 方法。根据报表对2001年-2012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疾病检出情况、出生缺陷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2 结果
2000年-2012年清苑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
表1
说明:取消强制婚检后,由于人们的保健意识差,婚检率逐年下降,导致出生缺陷逐年增高。从2000年的1‰上升到2012年的4‰;为加强对出生缺陷的干预,2010年6月起,我县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但因广大群众文化水平低,对婚前医学检查认识不到位,婚检率仍为2%,干预工程未能得到顺利实施。
从2001~2012年共有16720例进行了婚检,共检查出2299例患有不同种类的疾病,患病率为13.75%,其中生殖系统疾病1724例,患病率为10.3%,患病率最高。
3 讨论
3.1 婚检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婚前医学检查能查出男女双方生殖系统疾病并及时治疗,保证双方婚后生活的幸福。对传染病患者给予相应的治疗,建议在传染期内暂缓结婚以防交叉感染和母婴垂直传播,从而阻断了病患儿的出生。对查出患有轻度遗传性疾病如先天聋哑、轻度智力低下者,建议可以结婚,但生育时建议做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减少遗传病患儿的出生。对HBsAg阳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特别是大三阳),建议定期做乙肝三系和肝功能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疾病,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
随着出生缺陷的增长,县政府用婚检免费方式提高自愿性的婚检率,自2010年实行免费婚检以来,充分利用电视、集市、板报、讲座等进行宣传,效果仍不理想,事实说明,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要不强制,无论是加强宣传,还是免费婚检,婚检率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无法提高到原来的水平。其实,免费婚检也可以强制实行,免费婚检的涉及并没有动摇实行强制婚检的依据。
由我县的婚检情况不难看出,取消强制婚检以来,虽然我们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仍不能改变现状,由于婚检率的下降,导致出生缺陷快速增长,出生缺陷儿不仅会影响家庭幸福,还会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的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至关重要。
3.2 对婚检工作的认识误区。误区一:强制婚检有悖于婚姻自由的公民权利,因此取消强制婚检是人性化的体现,是对公民权的一种尊重。
误区二:按照“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婚姻登记条例》在取消强制婚检的问题上虽与《母婴保健法》有冲突,但仍具有合法性。
误区三:因为婚姻法规定不明确,婚检项目多,收费高,且婚检机构中存在收费不合理等种种问题,所以应取消强制婚检。
误区四:结婚不等于生育,为后代健康考虑,应加强孕检,婚检多此一举。①由于孕检发生在怀孕这个事实之后,即使胎儿有缺陷,无论是流产还是引产,补救的成本和对妇女的伤害都是巨大的,而婚检恰恰可以预防一部分妇女怀上有缺陷的胎儿。②多数孕检往往只对胎儿进行检查,来自父亲方面的遗传疾病常常被忽略了,因此,婚检把守的关口和孕检把守的关口不是等同的。③夫妻婚后的性生活和妻子受孕试衣服长期的、自然的、随机的过程,期望能在婚后和怀孕前对夫妻进行医学检查是不现实甚至是不可能的。
因此,为了提高我县人口的整体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各级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把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的干预和指导中,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深入、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和指导,促进青年男女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疾病检出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 王海鸣,毛红芳,程丽.嘉定区婚前医学检查与出生缺陷的关系[J].中国健康杂志,2009,20(4):245
[2] 高艳秋,王克让.我国婚前保健工作回顾及对策研究[J].人口研究,2005,29(1):58
[3] 戴亚军,余志鸿.普陀区2005-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J].2012,27(4):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