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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起,我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其中金融商品转让也正式纳入增值税范围,新税法下金融商品转让的计征形式和内容都比以前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重点讨论如何确定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计税基础即销售额,并以股票为例,对其会计核算以及税务处理展开比较,在于总结和提示实务当中存在的财税差异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