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护士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成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面临着法律问题。为了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防范护患纠纷的发生,将基层医院护士执业中面临的法律问题逐一列出,并加以讨论,以引起广大基层护理人员关注,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 基层医院 护士执业 法律问题 对策
面临的法律问题
护士无执业资格上岗:造成基层医院护理队伍整体水平差,护理质量得不到保证。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必然面临违规执业的窘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护士本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
护理记录不规范: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护理记录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使护理人员处于不利的诉讼地位,护士和医院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侵权行为:医疗侵权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1]。作为护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义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少漠视患者权利的现象[2]。
疏忽大意:疏忽大意常是渎职的前兆。护士渎职是指护士在执业时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各项规章和护理常规,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违法行为。若出现严重后果的则为渎职,须负刑事责任。
对策
严格护士执业资格审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基层医院管理者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理顺护理管理现状,争取合理编制。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采取轮流转科的方法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1年后未考取执业资格者,不得转正,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对经多年参加执业资格考核仍不合格者,分流到辅助科室,以保证整体护理质量。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护士法律意识。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护士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护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使广大护士知法、懂法、守法,时刻牢记病人就医时享有的基本权利,使法律成为高质量护理服务的行为准则。科室护士长利用晨会等,将科内存在的差错或不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分析原因,制订防范措施,从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履行告知义务,提高沟通技能。医护工作存在着风险性,对一些特殊操作,创伤性操作及用药产生的不良反应,护士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因为患者同意是医疗护理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医疗护理行为合法性的前提[3]。无论患者是否选择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这既是尊重病人权利,也是护士自我保护的需要。另外,护士要学习心理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与患者沟通能力,满足患者被尊重、被关爱的心理需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护士素质。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业务引进与开展,以及护理职能的拓宽和护士角色的多元化,对护理专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护士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掌握为病人服务的本领。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三基训练与考核、外出学习、书写读书笔记、学历文凭考试等形式,提高护士的三基水平和专业技能。
规范病歷书写,提高证据意识。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护理工作面临着举证责任倒置的新形势,每一次护理行为都可能成为一个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因此,要加强对《病历书写规范》的学习,建立健全证据收集方法。培养护士“记你所做的”、“做你所写的”这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1王薇,刘梅玲.神经外科护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11):63.
2芦平燕,呼晓霞.依法加强护理管理,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天津护理,2002,10(4):94
3杨绍珍.护理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探讨.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1A:67.
关键词 基层医院 护士执业 法律问题 对策
面临的法律问题
护士无执业资格上岗:造成基层医院护理队伍整体水平差,护理质量得不到保证。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必然面临违规执业的窘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护士本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
护理记录不规范: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护理记录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使护理人员处于不利的诉讼地位,护士和医院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侵权行为:医疗侵权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1]。作为护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义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少漠视患者权利的现象[2]。
疏忽大意:疏忽大意常是渎职的前兆。护士渎职是指护士在执业时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各项规章和护理常规,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违法行为。若出现严重后果的则为渎职,须负刑事责任。
对策
严格护士执业资格审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基层医院管理者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理顺护理管理现状,争取合理编制。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采取轮流转科的方法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1年后未考取执业资格者,不得转正,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对经多年参加执业资格考核仍不合格者,分流到辅助科室,以保证整体护理质量。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护士法律意识。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护士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护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使广大护士知法、懂法、守法,时刻牢记病人就医时享有的基本权利,使法律成为高质量护理服务的行为准则。科室护士长利用晨会等,将科内存在的差错或不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分析原因,制订防范措施,从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履行告知义务,提高沟通技能。医护工作存在着风险性,对一些特殊操作,创伤性操作及用药产生的不良反应,护士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因为患者同意是医疗护理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医疗护理行为合法性的前提[3]。无论患者是否选择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这既是尊重病人权利,也是护士自我保护的需要。另外,护士要学习心理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与患者沟通能力,满足患者被尊重、被关爱的心理需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护士素质。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业务引进与开展,以及护理职能的拓宽和护士角色的多元化,对护理专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护士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掌握为病人服务的本领。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三基训练与考核、外出学习、书写读书笔记、学历文凭考试等形式,提高护士的三基水平和专业技能。
规范病歷书写,提高证据意识。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护理工作面临着举证责任倒置的新形势,每一次护理行为都可能成为一个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因此,要加强对《病历书写规范》的学习,建立健全证据收集方法。培养护士“记你所做的”、“做你所写的”这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1王薇,刘梅玲.神经外科护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11):63.
2芦平燕,呼晓霞.依法加强护理管理,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天津护理,2002,10(4):94
3杨绍珍.护理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探讨.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1A: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