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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全面论述,既肯定了人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能够认识自然、评价自然并改造自然,又强调了自然界作为人的无机身体制约着人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从而揭示了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对"人类中心论"的狂妄自大与过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抹杀人之主体地位的消极无为观念给予纠偏,这无疑给当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以理论启迪和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