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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来,经济的发展迅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脚步不断的加快,今年9月,我国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了3500起征,这个新的起点代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然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以及改革历程也成为了社会的焦点,本文将着重对个税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研究
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来,经济的发展迅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脚步不断的加快,今年9月,我国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了3500起征,这个新的起点代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然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以及改革历程也成为了社会的焦点,本文将着重对个税的问题进行探讨。
众多周知,个人所得税始于英国1799年,是以“劫富济贫”为初衷的税种,有200多年的历史,现今被世界的各个国家推广使用,是发达国家的最为主要的财政税收之源。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在1981年开始的,征税的内容包括几个方向:经营所得、工资以及其他的一些规定项目的收入和报酬。下面我例举出个税发展的经历。
1980年的9月1日我国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1年规定800元为个税起征点。我国的个税制度初建立。到1986年的9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条例中规定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的调节税。这是针对我国的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巨大变化的现象所进行的国家调控。国务院规定出对于本国的公民个人收入需要统一征收个人调节税,纳税扣除额标准最后调整到400元,对于外籍人士800元的扣除标准未改变,内外双轨标准也是由这个年份产生的。到了1993年的10月31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案,规定不再对于内、外人员进行分别收费,所有的中国居民,凡收入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的非中国籍居民,都应依法来缴纳个税。内外的个税制度重新统一起来。到1999年的8月30日,又发生了变化,把个税法的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进行了删改,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的1月1日,个税收入实行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的分享。到了2005年的8月,个税修正案草案,第一轮确定了个税需要改革,个税费用扣除额从800元上调到1600元,高收入者开始实行自行来申报纳税的规定。
2008年3月,收入费用标准由1600元每月提高到2000元每月。2011年的6月30日,人大常委会决定,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3500元,将工薪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到7级。至此,我国在近五年之内第三次的对个税的起征点进行了的提高和调整。
二、个税改革的评价及研究分析
由于世界经济的原因,当前我国的物价也受到世界经济的影响而持续上涨,通货膨胀对于我国居民的压力也在不断的加大之中,普通的民众生活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收到了一定的冲击。对人民生活有着调节作用个税,却反应滞后,因而,今年个税的改革变成了社会的焦点问题,提高个税费用的扣除标准变成了当务之急,呼声愈来愈高了。
当前的税收受到诸多的征管以及在配套的条件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之下,我国的个税改革重点则需要从费用的扣除标准以及税率入手,其中包含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可以考虑加大对于富裕阶层征收税款的力度,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也可以保障财政收入得到实现。
新个税法进行实施之后,意味着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为4000元上下的都能免交个税。我国的通胀水平,连续两个月维持6%之上,很多专家担心,工薪族的个税负担一旦得到减轻,将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消费,并且拉动通胀,只是这个担心较为表面化。我国当年受到通胀的因果更多地是呈现出了成本的推动、输入性的因素以及供求的结构错配所结合的综合性特征,需求拉动并不明显,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助推通胀水平。提高了免税的额度对于消费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起不到推高通货膨胀水平的作用。原因主要是税后的收入增加虽然激励了劳动力的劳动积极性,同时也推动了劳动力的供给需求,降低了劳动的成本,在一定的程度上控制了当前的由工资的上涨而导致的成本上升所带来的通货压力。我们还需要看到,我国的税制改革的方向,要加大一些包括了个税的直接的税收的收入占比,降低一些税收,如像营业税这种间接税的比重,最后达到能够激励经济主体、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目的。若对于个税的意义仅仅看做为提高起征点而言,那就与国家的税制改革发生了目标不一致的意义。
三、结论
国家的经济发生着不断的变化,适当的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可以借用很多的手段,如降低税率,既调整了不减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又能够培养公民纳税的意识,同时也可以体现我国一直提倡的“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准则,达到2011年的此次,税法修改的目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研究
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来,经济的发展迅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脚步不断的加快,今年9月,我国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了3500起征,这个新的起点代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然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以及改革历程也成为了社会的焦点,本文将着重对个税的问题进行探讨。
众多周知,个人所得税始于英国1799年,是以“劫富济贫”为初衷的税种,有200多年的历史,现今被世界的各个国家推广使用,是发达国家的最为主要的财政税收之源。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在1981年开始的,征税的内容包括几个方向:经营所得、工资以及其他的一些规定项目的收入和报酬。下面我例举出个税发展的经历。
1980年的9月1日我国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1年规定800元为个税起征点。我国的个税制度初建立。到1986年的9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条例中规定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的调节税。这是针对我国的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巨大变化的现象所进行的国家调控。国务院规定出对于本国的公民个人收入需要统一征收个人调节税,纳税扣除额标准最后调整到400元,对于外籍人士800元的扣除标准未改变,内外双轨标准也是由这个年份产生的。到了1993年的10月31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案,规定不再对于内、外人员进行分别收费,所有的中国居民,凡收入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的非中国籍居民,都应依法来缴纳个税。内外的个税制度重新统一起来。到1999年的8月30日,又发生了变化,把个税法的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进行了删改,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的1月1日,个税收入实行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的分享。到了2005年的8月,个税修正案草案,第一轮确定了个税需要改革,个税费用扣除额从800元上调到1600元,高收入者开始实行自行来申报纳税的规定。
2008年3月,收入费用标准由1600元每月提高到2000元每月。2011年的6月30日,人大常委会决定,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3500元,将工薪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到7级。至此,我国在近五年之内第三次的对个税的起征点进行了的提高和调整。
二、个税改革的评价及研究分析
由于世界经济的原因,当前我国的物价也受到世界经济的影响而持续上涨,通货膨胀对于我国居民的压力也在不断的加大之中,普通的民众生活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收到了一定的冲击。对人民生活有着调节作用个税,却反应滞后,因而,今年个税的改革变成了社会的焦点问题,提高个税费用的扣除标准变成了当务之急,呼声愈来愈高了。
当前的税收受到诸多的征管以及在配套的条件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之下,我国的个税改革重点则需要从费用的扣除标准以及税率入手,其中包含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可以考虑加大对于富裕阶层征收税款的力度,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也可以保障财政收入得到实现。
新个税法进行实施之后,意味着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为4000元上下的都能免交个税。我国的通胀水平,连续两个月维持6%之上,很多专家担心,工薪族的个税负担一旦得到减轻,将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消费,并且拉动通胀,只是这个担心较为表面化。我国当年受到通胀的因果更多地是呈现出了成本的推动、输入性的因素以及供求的结构错配所结合的综合性特征,需求拉动并不明显,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助推通胀水平。提高了免税的额度对于消费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起不到推高通货膨胀水平的作用。原因主要是税后的收入增加虽然激励了劳动力的劳动积极性,同时也推动了劳动力的供给需求,降低了劳动的成本,在一定的程度上控制了当前的由工资的上涨而导致的成本上升所带来的通货压力。我们还需要看到,我国的税制改革的方向,要加大一些包括了个税的直接的税收的收入占比,降低一些税收,如像营业税这种间接税的比重,最后达到能够激励经济主体、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目的。若对于个税的意义仅仅看做为提高起征点而言,那就与国家的税制改革发生了目标不一致的意义。
三、结论
国家的经济发生着不断的变化,适当的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可以借用很多的手段,如降低税率,既调整了不减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又能够培养公民纳税的意识,同时也可以体现我国一直提倡的“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准则,达到2011年的此次,税法修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