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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但施工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关键词: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安全;生产监督
引言:安全生产与施工人员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也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息息相关。为了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必须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中重要部位和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及時有效地纠正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
1.1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没有切实履行相应责任部分
建设单位没有按照有关程序展开工作,也没有认真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有些建设单位将项目进行肢解分包,强制签署无理合同,要求垫资施工,任意调整和改变工期,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等各种原因,导致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成本短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单位对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此同时,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程进度,盲目缩短施工工期,导致工人疲劳工作和工序的交叉施工,同样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1.2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压缩施工中各项安全费用的支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就会存在安全防护设施有限、设备老旧、安全设施标准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会提高事故发生频率,对此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建设工程分包现象在工程项目中非常普遍,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往往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较为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非常严重。而这些分包单位的社会声誉、技术和管理水平通常相对较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而且生产现场也缺少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相应的生产无法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
1.3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力度较为薄弱,出来,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际监管中不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导致安全管理力度薄弱。此外很多管理人员不能完全掌握相应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管理知识,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容易导致某些潜在危险不能被及时挖掘,我国目前建筑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缺乏相关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相对严重,再加上安全生产管理松懈落后、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1.4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
由于职能划分不明确,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漠然视之,个别工作人员有懈怠、渎职行为,在安全管理中相互扯皮、推诿,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的措施
2.1搭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在项目施工的初始阶段,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本身的安全系数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此外,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要和各施工队伍签署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使安全检查始终贯彻在施工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其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建设单位需要对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督察、奖罚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监控和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化管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积极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检查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同样,监理单位也应采取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现场监理管理的力度和强度,督促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度
2.2.1企业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种类和危险程度,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预防措施来加强施工安全治理。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施工中坚决执行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实施整改。
2.2.2增加检验频率。施工企业采取集中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与保持,实现动态的、系统的、全员参与的、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模式。施工企业坚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各项目部除在日常检查中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外,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班前还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在施工现场,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管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杜绝违规操作和野蛮施工行为。
2.3对相应制度、法规进行规范和健全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存在工程分包现象,需要对分包单位应具备的安全资质、施工范围和施工能力进行认证。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现行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在管理体制上也要不断的自我调整与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行为规范的了解和掌握,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监督落实。对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档案;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总结:
安全事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处理和协调安全工作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现状,密切联系实际,找重点,抓关键,有针对性的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杨永吉.建筑施工事故防范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7,14(15):54+56.
关键词: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安全;生产监督
引言:安全生产与施工人员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也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息息相关。为了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必须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中重要部位和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及時有效地纠正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
1.1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没有切实履行相应责任部分
建设单位没有按照有关程序展开工作,也没有认真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有些建设单位将项目进行肢解分包,强制签署无理合同,要求垫资施工,任意调整和改变工期,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等各种原因,导致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成本短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单位对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此同时,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程进度,盲目缩短施工工期,导致工人疲劳工作和工序的交叉施工,同样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1.2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压缩施工中各项安全费用的支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就会存在安全防护设施有限、设备老旧、安全设施标准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会提高事故发生频率,对此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建设工程分包现象在工程项目中非常普遍,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往往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较为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非常严重。而这些分包单位的社会声誉、技术和管理水平通常相对较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而且生产现场也缺少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相应的生产无法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
1.3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力度较为薄弱,出来,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际监管中不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导致安全管理力度薄弱。此外很多管理人员不能完全掌握相应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管理知识,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容易导致某些潜在危险不能被及时挖掘,我国目前建筑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缺乏相关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相对严重,再加上安全生产管理松懈落后、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1.4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
由于职能划分不明确,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漠然视之,个别工作人员有懈怠、渎职行为,在安全管理中相互扯皮、推诿,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的措施
2.1搭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在项目施工的初始阶段,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本身的安全系数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此外,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要和各施工队伍签署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使安全检查始终贯彻在施工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其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建设单位需要对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督察、奖罚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监控和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化管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积极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检查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同样,监理单位也应采取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现场监理管理的力度和强度,督促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度
2.2.1企业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种类和危险程度,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预防措施来加强施工安全治理。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施工中坚决执行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实施整改。
2.2.2增加检验频率。施工企业采取集中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与保持,实现动态的、系统的、全员参与的、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模式。施工企业坚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各项目部除在日常检查中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外,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班前还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在施工现场,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管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杜绝违规操作和野蛮施工行为。
2.3对相应制度、法规进行规范和健全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存在工程分包现象,需要对分包单位应具备的安全资质、施工范围和施工能力进行认证。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现行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在管理体制上也要不断的自我调整与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行为规范的了解和掌握,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监督落实。对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档案;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总结:
安全事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处理和协调安全工作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现状,密切联系实际,找重点,抓关键,有针对性的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杨永吉.建筑施工事故防范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7,14(15):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