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精神,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于2000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该通知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