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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州(地、市)畜牧兽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58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遵循“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切实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全面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各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