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异议之诉问题研究

来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ynn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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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实体性执行救济制度,在实践中与普通民事诉讼制度相互吸收排斥,与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之间密切关联,司法实践容易认知不一、适用混淆。厘清民事执行异议之诉与其他相关民事程序界限,确定关联程序的“连接点”,才能明确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受案范围的除外情形:担保人、优先权人要求停止对标的物执行的异议、公司要求停止执行股东在公司股权的异议、债权人对于执行法院不同意其参与分配所提异议及其他三种特殊情形的异议,逐帧完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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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具有公益属性,可以成为检察监督权行使的对象。检察机关通过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能够对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形成有效规制。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法规的可扩张性和试点以来检察公益诉讼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使得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适用检察公益诉讼具备可行性。具体适用路径可通过完善检察公益诉讼诉前、诉中程序,赋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现举证责任倒置,采取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证据、信息共享的双向互动机制等方式将检察公益诉讼适用范围拓宽至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以此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