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监护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涉及对象较多,关系也较复杂。其中主要涉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监护人与第三人(包括为被监护人所侵害的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以及其他无监护权的第三人)之间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应地由这些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多方面的,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周延,这有待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