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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教授的《论犯罪的价值》其实是一部“批判书”,其矛头直指“犯罪有益论”,连马克思和迪尔凯姆也不能幸免,都被卷到这场官司之中来了。质而言之,这本书实质上是针对犯罪学界来的,因为力挺“犯罪有益论”并以此论点为理论基石的学者,都在这一领域里。于是储槐植、周良沱、肖剑呜、卢建平、刘广三包括本人的观点也都排入批判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