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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实行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开发区本级人大代表缺失,人大对其财政预决算情况的监督审查并不顺畅。那么,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能不能监督?要不要监督?笔者认为,加强人大对开发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依法履职,理所应当,且势在必行。
首先,从法理上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开放园区预算及监督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预算法和监督法均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批准本级预算及监督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等职责。开发区无论级别多高,都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预算收支都是本级财政总预算的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理应涵盖开发区。
其次,从政府预算的完整性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近年来,开发区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从三分之一强到一半左右的财政资金,人大如果缺位不管,就是失职。
第三,从现实要求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人大要加强对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就要求预算的全部过程和各项组成部分都要公开,预算的内容也应当具体透明。因此,加强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的监督势在必行。
开发区财政预算监督问题,已经成为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的监督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具体建议采取以下形式:
1.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作为市政府财政预算草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独立项,经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向人代会报告,接受全体市人大代表的审议,人代会通过后按相应程序实施。
2.闭会期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发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可委托财经工委以调研形式进行监督,也可授权开发区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市人大代表以小组活动形式进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可安排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开放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开发区预算需要调整时,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按相应程序实施。
3.开发区的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纳入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范围,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4.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开发区预决算管理的监督。在“同级审”工作中,市审计部门要组织对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在“同级审”报告中单独加以反映。同时,要加强对人大监督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首先,从法理上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开放园区预算及监督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预算法和监督法均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批准本级预算及监督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等职责。开发区无论级别多高,都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预算收支都是本级财政总预算的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理应涵盖开发区。
其次,从政府预算的完整性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近年来,开发区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从三分之一强到一半左右的财政资金,人大如果缺位不管,就是失职。
第三,从现实要求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人大要加强对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就要求预算的全部过程和各项组成部分都要公开,预算的内容也应当具体透明。因此,加强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的监督势在必行。
开发区财政预算监督问题,已经成为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的监督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具体建议采取以下形式:
1.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作为市政府财政预算草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独立项,经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向人代会报告,接受全体市人大代表的审议,人代会通过后按相应程序实施。
2.闭会期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发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可委托财经工委以调研形式进行监督,也可授权开发区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市人大代表以小组活动形式进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可安排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开放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开发区预算需要调整时,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按相应程序实施。
3.开发区的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纳入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范围,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4.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开发区预决算管理的监督。在“同级审”工作中,市审计部门要组织对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在“同级审”报告中单独加以反映。同时,要加强对人大监督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