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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来源于民众的认同感以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增强执政党对人民群众的政治动员力,有助于推动执政党事业的顺利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所以不但要提升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和执政意识,更要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民众认同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140-01
在2015年9月9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首体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王岐山指出:“执政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它的使命。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执政党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就要确立核心价值观,坚守在行动上。”执政党的合法性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就是指人们对某种政治权利秩序是否认同及认同程度。中国共产党始终带着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要想加强执政党的合法性,必须从人民的角度出发考虑。
一、创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培育执政党合法性的思想基础:
意识形态历来是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基础之一,特别是在良好的执政绩效作支撑的情况下,意识形态的信仰形式对于论证和维护执政合法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创新执政合法性决不能忽视或淡化意识形态的训导作用,而是要继续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强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的优势。邓小平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引导作用, 需要进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的创新。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用实践标准加以检验。适应当时而不适应当前的就应扬弃,证明正确的就继续继承和坚持。第二,要使意识形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体系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系,才更具有生命力,更具吸引力, 才能更易为群众所掌握和认同。第三, 要使意识形态更具亲和力。意识形态创新要尊重当代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要与民主、自由、公正、人权相契合。只有如此, 意识形态才可能获得普遍的认同, 产生巨大的亲和力, 有效地维护执政合法性。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执政党合法性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一个政权的发展巩固,都离不开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体而言,就是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就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就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进发展;就是要千方百计的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的落脚点,还是在于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基础,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才会加强对政治的关注,才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程度。因此还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结果,增强对党的政治和防的认同和支持。
三、健全宪法政治制度,奠定执政党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新形势下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不断加强和拓宽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体系,增强中国共产党抵御风险的能力就是要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法理基础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宪政法治建设方面的基本原则。宪政硬件措施的建设原则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宪政制度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宪法控诉制度,加强宪法权威。宪法控诉制度,即指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实行宪法控诉制度,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法理基础的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进程。
第二,强化执政理念,政党回归执政本位。中国共产党已经告别了通过领导人民革命获得事实合法性支持的年代,转向主要依靠程序合法性的阶段,而这一转变的本身依赖于执政理念在政党共识中是否取得稳固的地位。首先,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其次,扭转传统威权主义权力观及其对政治体系造成的危害。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克服传统权力观的问题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个人利益能不能服从全党利益和国家利益、党的眼前利益能不能服从党的长期利益、党的利益能不能服从人民利益的问题。然后,继续推进党和政府的政治体系的改革。民主化、法治化、公开化的政党和政府必须切实地让执政党、政府在人事组织和财政支出上依法而行。
总之,加强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建设已经成为世界政党发展的主要趋势。中国共产党必须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和拓宽执政基础体系,增强其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在新形势下,巩固其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岐山.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讲话[R].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吴家庆.彭正德.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演进[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3).
[4]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5]张鹏.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6]王淑荣,于延晓.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11).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
作者简介:李璇,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中共党史专业。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民众认同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140-01
在2015年9月9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首体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王岐山指出:“执政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它的使命。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执政党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就要确立核心价值观,坚守在行动上。”执政党的合法性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就是指人们对某种政治权利秩序是否认同及认同程度。中国共产党始终带着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要想加强执政党的合法性,必须从人民的角度出发考虑。
一、创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培育执政党合法性的思想基础:
意识形态历来是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基础之一,特别是在良好的执政绩效作支撑的情况下,意识形态的信仰形式对于论证和维护执政合法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创新执政合法性决不能忽视或淡化意识形态的训导作用,而是要继续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强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的优势。邓小平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引导作用, 需要进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的创新。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用实践标准加以检验。适应当时而不适应当前的就应扬弃,证明正确的就继续继承和坚持。第二,要使意识形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体系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系,才更具有生命力,更具吸引力, 才能更易为群众所掌握和认同。第三, 要使意识形态更具亲和力。意识形态创新要尊重当代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要与民主、自由、公正、人权相契合。只有如此, 意识形态才可能获得普遍的认同, 产生巨大的亲和力, 有效地维护执政合法性。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执政党合法性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一个政权的发展巩固,都离不开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体而言,就是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就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就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进发展;就是要千方百计的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的落脚点,还是在于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基础,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才会加强对政治的关注,才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程度。因此还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结果,增强对党的政治和防的认同和支持。
三、健全宪法政治制度,奠定执政党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新形势下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不断加强和拓宽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体系,增强中国共产党抵御风险的能力就是要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法理基础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宪政法治建设方面的基本原则。宪政硬件措施的建设原则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宪政制度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宪法控诉制度,加强宪法权威。宪法控诉制度,即指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实行宪法控诉制度,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法理基础的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进程。
第二,强化执政理念,政党回归执政本位。中国共产党已经告别了通过领导人民革命获得事实合法性支持的年代,转向主要依靠程序合法性的阶段,而这一转变的本身依赖于执政理念在政党共识中是否取得稳固的地位。首先,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其次,扭转传统威权主义权力观及其对政治体系造成的危害。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克服传统权力观的问题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个人利益能不能服从全党利益和国家利益、党的眼前利益能不能服从党的长期利益、党的利益能不能服从人民利益的问题。然后,继续推进党和政府的政治体系的改革。民主化、法治化、公开化的政党和政府必须切实地让执政党、政府在人事组织和财政支出上依法而行。
总之,加强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建设已经成为世界政党发展的主要趋势。中国共产党必须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和拓宽执政基础体系,增强其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在新形势下,巩固其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岐山.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讲话[R].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吴家庆.彭正德.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演进[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3).
[4]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5]张鹏.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6]王淑荣,于延晓.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11).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
作者简介:李璇,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中共党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