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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是大学法学教育的蓝本和指挥棒,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是法学教育的范本,是法学学生进步的阶梯。过往的法学核心课程教材虽然在编写过程中贯穿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但是多采用形式主义的方法对法学知识进行简单编织,导致出现形式一致掩盖内容上不一致性,内容简单粗糙缺乏历久性,致使教材与实际教学严重脱节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