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系统正经历着人类活动导致的变暖过程。气候是人类维持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影响因素,气候变化因此成为直接沟通环境与安全问题的联结点。本文探讨气候变化的安全含义,尝试对气候安全的概念进行界定。文章首先阐述了气候变化与安全研究源于环境安全研究,历经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囊括了气候安全化研究、安全纽带研究、现代风险社会中的气候安全等研究侧面:而后尝试用概念分析法,从安全主体、安全价值、威胁来源、指涉对象和维护方式五方面界定“气候安全”,并指出气候安全具有安全威胁和风险二元一体、威胁和风险分配不平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这是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课题.
2015年9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中国欧洲学会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欧大使论坛暨欧洲蓝皮书(2014-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科研机构、院校代表百余人参会,欧盟和欧洲各国驻华使馆人员约30人出席发布会,并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会议报道。
2015年9月12日-13日,由中国欧洲学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承办的“中国欧洲学会2015年年会”综述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外交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为加强对欧盟、欧盟成员国和中欧关系的研究,促进中欧交流与合作,中方设立中欧关系研究“指南针计划”项目基金。项目基金由执行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负责管理执行。现将2016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公布如下:一资助项目(一)中国学者课题研究项目资助国内专家学者进行与欧盟和中欧关系相关的课题研究。
冷战结束后,一些西方特别是欧洲的国际法学者主张国际法宪政化,将宪法的一些价值与原则引进国际法,增强国际法对国家及其行为的约束力。但是,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社会基础、法的本质以及国家观等角度来分析,国际法宪政化在理论上均存在重大缺陷.国际法宪政化缺乏必要的社会基础,同时也是对国际法性质与国家本质的一种误读。世界主义的国际法宪政化理论并没有充分反映现实中国家的复杂的利益计算.只是一种近于乌托邦的理想,而规范性的国际法宪政化则是一种变相的欧洲/西方中心论。无论哪种形式的国际法宪政化理论,都不是国际法改革的方向。
2017年4月14-15日,由中国欧洲学会主办、安徽大学欧洲联盟研究中心和南京大学欧洲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罗马条约》60周年:欧洲一体化的困境与挑战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欧洲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安徽大学成功举行。
自2002年8月起,高等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以中山大学王乐夫教授为编委会主任、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为编委会副主任的"高等学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主要课程教材"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