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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已经被我们所熟知,但是由于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剩余价值学说的过度关注,学者对其企业理论的研究较少。其实,马克思对企业理论也有比较深刻的研究分析。马克思和西方的企业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缘何产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企业的规模等诸多问题,他们二者的理论在很多方面甚至可以形成互补。鉴于此,有必要将二者的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比较研究,吸收他们各自可取的思想,丰富企业的理论,使企业理论更具有解释力。
【关键词】 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规模 交易成本 分工与协作
引言
以科斯(1937)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于企业理论都有深刻的研究,他们基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关于企业的产生、本质、规模以及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等一系列的问题。而在更早的19世纪时期,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运动规律时也对企业理论有过深入的研究,对这一点,由于后来的人们更偏重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忽视了对他的企业理论的分析研究。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分析,强调生产力的发展与企业组织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强调交易费用对于企业的出现、性质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应将两种企业理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构建一个更为全面合理的企业理论的分析框架,使企业理论更加富有解释力。
1. 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
科斯(1937)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①。科斯主要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来阐述企业的起源及性质,强调了企业的交易性。但是显而可见,仅仅把节约交易费用看作企业出现的原因,依然是不够的。在科斯以后,阿尔钦和德姆赛茨、威廉姆森、张五常、杨小凯等人对企业性质所作的考察虽然基本上还是在交易费用决定论框架下进行的,但他们都对科斯的交易费用论做出了自己的修正。
其中张五常(1983)关于企业的契约性质的理论,可以说继承了科斯的思想,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见解。他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产品,而企业的交易对象是生产要素,那么企业的本质其实就是要素市场的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的契约。原因就是产品价格的决定费用高昂,其基于消费者缺少对商品详细信息的了解,衡量种类繁多且变化着的活动的困难,以及对于分解贡献的需要。但是似乎张五常并没有将分工协作与交易费用的各自作用及相互关系解释清楚。
而杨小凯(1995)在继承了科斯和张五常等人的思想之后,将分工与交易成本联系起来,认为社会分工在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他运用超边际的分析方法说明了企业的出现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分工协作,在没有分工的条件下(即自给自足的状态下),每个人的自我需求由自我供给,那么就不需要也不会出现企业制度;第二,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低于用于生产这种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即张五常所说的用要素(劳动)市场代替产品(中间产品)市场。经济会随着交易效率的改进从自给自足演进为分工。而企业又在分工的演进中出现,由于企业的结构可以将最低交易效率的活动卷入分工但同时又避免对这类活动的投入产出进行直接的定价,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企业的剩余收益就是这类活动的间接价格。
2. 马克思的企业学说及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
2.1马克思关于企业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历史的产物。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下,生产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的,这种生产行为取决于家庭的意志和需要,几乎没有社会联系,因而构不成企业。正是资本主义的出现才产生了企业。马克思明确指出了是协作才产生了企业。协作乃至企业的产生,是因为其能够实现资本追求利润的目的。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人,具备最低资本限额是企业起源的必要条件,协作能使企业所有者实现更大程度的利润则是企业出现的充分条件,从而分工协作的活动具备了企业活动的特征。
2.2两种企业理论的比较
通过研究分析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起源的理论,可以将二者进行比较,它们既存在一些共通的地方,但是也有明顯的差别。它们的共同点是说明了企业这一组织交易的方式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是能提高生产效率或经济活动效率。而它们的区别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分工和协作的角度来说明如何提高生产效率,而新制度经济学从企业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替代市场这一配置资源方式能节省交易费用的角度来论证企业的出现。具体来说,马克思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都把企业界定为一种经济组织。无论从生产的角度还是从资源配置的方式或是从契约方式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都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经济组织。但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企业内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生产组织,将劳动分工和协作组织起来进行生产,考虑的是企业的生产性。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企业外部的关系出发,把企业看作是和市场具有同等地位的组织以及通过企业内部活动与市场内部活动的不同(交易成本的不同)得出了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对于企业的规模,西方的企业理论采用了边际方法,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在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组织交易的边际成本这一点上,这可算作是一种静态的逻辑推演。但是由于缺少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分析,使得这一结论显得特别的模糊。而马克思从资本主义企业运行的实际出发,动态地,历史地考察了企业规模的边界问题,大体上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由以下四个因素的交集去确定:第一,企业所有者的自有资本;第二,雇佣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第三,资本的平均利润率;第四,社会对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
结论
虽然对于马克思和西方企业理论的诸多结论已经在上文中阐释了,但是这二者的任何理论都难免要触及各自的政治立场。个人以为,马克思在论述分工与协作时引出了对于企业制度的探讨是很有解释力的,但是马克思的重心依旧是批判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榨取,对工人的雇佣其实就是剥削工人。批判了人类社会雇主和雇员之间这种不平等的权利关系。然而,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假如在一个企业中没有人拥有企业的剩余收益权的话,那么就没有人有积极性来确保高效率的企业管理,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注释:
①参见科斯(1937)《企业的性质》
参考文献:
[1] R. H.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
Economic, New Series, Vol. 4, No. 16 (Nov., 1937), pp. 386-405
[2] Steven N. S. Cheung.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 [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
[3] Alchian.A & H.Demsetz. Production, Information Cost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62(1972):777-795
[4] Yang & Ng. Theory of the firm and structure of residual rights[J].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Vol. 26 (1995) 107-128
[5] 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vol.1).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
【关键词】 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规模 交易成本 分工与协作
引言
以科斯(1937)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于企业理论都有深刻的研究,他们基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关于企业的产生、本质、规模以及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等一系列的问题。而在更早的19世纪时期,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运动规律时也对企业理论有过深入的研究,对这一点,由于后来的人们更偏重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忽视了对他的企业理论的分析研究。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分析,强调生产力的发展与企业组织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强调交易费用对于企业的出现、性质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应将两种企业理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构建一个更为全面合理的企业理论的分析框架,使企业理论更加富有解释力。
1. 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
科斯(1937)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①。科斯主要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来阐述企业的起源及性质,强调了企业的交易性。但是显而可见,仅仅把节约交易费用看作企业出现的原因,依然是不够的。在科斯以后,阿尔钦和德姆赛茨、威廉姆森、张五常、杨小凯等人对企业性质所作的考察虽然基本上还是在交易费用决定论框架下进行的,但他们都对科斯的交易费用论做出了自己的修正。
其中张五常(1983)关于企业的契约性质的理论,可以说继承了科斯的思想,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见解。他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产品,而企业的交易对象是生产要素,那么企业的本质其实就是要素市场的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的契约。原因就是产品价格的决定费用高昂,其基于消费者缺少对商品详细信息的了解,衡量种类繁多且变化着的活动的困难,以及对于分解贡献的需要。但是似乎张五常并没有将分工协作与交易费用的各自作用及相互关系解释清楚。
而杨小凯(1995)在继承了科斯和张五常等人的思想之后,将分工与交易成本联系起来,认为社会分工在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他运用超边际的分析方法说明了企业的出现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分工协作,在没有分工的条件下(即自给自足的状态下),每个人的自我需求由自我供给,那么就不需要也不会出现企业制度;第二,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低于用于生产这种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即张五常所说的用要素(劳动)市场代替产品(中间产品)市场。经济会随着交易效率的改进从自给自足演进为分工。而企业又在分工的演进中出现,由于企业的结构可以将最低交易效率的活动卷入分工但同时又避免对这类活动的投入产出进行直接的定价,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企业的剩余收益就是这类活动的间接价格。
2. 马克思的企业学说及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
2.1马克思关于企业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历史的产物。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下,生产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的,这种生产行为取决于家庭的意志和需要,几乎没有社会联系,因而构不成企业。正是资本主义的出现才产生了企业。马克思明确指出了是协作才产生了企业。协作乃至企业的产生,是因为其能够实现资本追求利润的目的。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人,具备最低资本限额是企业起源的必要条件,协作能使企业所有者实现更大程度的利润则是企业出现的充分条件,从而分工协作的活动具备了企业活动的特征。
2.2两种企业理论的比较
通过研究分析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起源的理论,可以将二者进行比较,它们既存在一些共通的地方,但是也有明顯的差别。它们的共同点是说明了企业这一组织交易的方式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是能提高生产效率或经济活动效率。而它们的区别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分工和协作的角度来说明如何提高生产效率,而新制度经济学从企业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替代市场这一配置资源方式能节省交易费用的角度来论证企业的出现。具体来说,马克思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都把企业界定为一种经济组织。无论从生产的角度还是从资源配置的方式或是从契约方式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都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经济组织。但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企业内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生产组织,将劳动分工和协作组织起来进行生产,考虑的是企业的生产性。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企业外部的关系出发,把企业看作是和市场具有同等地位的组织以及通过企业内部活动与市场内部活动的不同(交易成本的不同)得出了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对于企业的规模,西方的企业理论采用了边际方法,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在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组织交易的边际成本这一点上,这可算作是一种静态的逻辑推演。但是由于缺少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分析,使得这一结论显得特别的模糊。而马克思从资本主义企业运行的实际出发,动态地,历史地考察了企业规模的边界问题,大体上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由以下四个因素的交集去确定:第一,企业所有者的自有资本;第二,雇佣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第三,资本的平均利润率;第四,社会对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
结论
虽然对于马克思和西方企业理论的诸多结论已经在上文中阐释了,但是这二者的任何理论都难免要触及各自的政治立场。个人以为,马克思在论述分工与协作时引出了对于企业制度的探讨是很有解释力的,但是马克思的重心依旧是批判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榨取,对工人的雇佣其实就是剥削工人。批判了人类社会雇主和雇员之间这种不平等的权利关系。然而,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假如在一个企业中没有人拥有企业的剩余收益权的话,那么就没有人有积极性来确保高效率的企业管理,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注释:
①参见科斯(1937)《企业的性质》
参考文献:
[1] R. H.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 [J].
Economic, New Series, Vol. 4, No. 16 (Nov., 1937), pp. 386-405
[2] Steven N. S. Cheung.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 [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
[3] Alchian.A & H.Demsetz. Production, Information Cost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62(1972):777-795
[4] Yang & Ng. Theory of the firm and structure of residual rights[J].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Vol. 26 (1995) 107-128
[5] 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vol.1).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