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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终身教育视角下,国外部分教育专家开始意识到学前“保育”与“教育”二元制的弊端,试图将“保育”和“教育”等概{进行整合,而后出现了融合“保育(care)”和“教育(education)”的新词“educare”——保教。国内也有相近表达,比如“保教合一”“托幼一体化”等,其内涵侧重于幼儿园教育中“保育”和“教育”的统一。日本从战后开始通过整合保教服务的共给者、师资培养设施标准以及保教内容等措施,试图将幼儿园与保育园两种机构合二为一,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关键词:日本,保教一体化,经验
1 何谓”保教一体化”
“保教一体化”是指以“科学保教”为基础,以儿童整体健康发展为目标,将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社区进行连结,为0-6岁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一体化的服务。
“保教一体化”的目标是运用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的功能,实现婴幼儿时期保育和教育的统一,让0-6岁的儿童能够得到良好的、科学的成长环境。它以儿童为中心,追求生活和教育的统一,保障学前教育中“保”与“教”的平等,为幼儿提供完整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2 日本“保教一体化”发展状况
日本0-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存在“保育园”和“幼稚园”的二元制,这两种机构分属厚生省和文部省管辖。日本于1946年初次提出“幼保一体化”的设想,试图解决二元制所带来的弊端。1994年由文部省、建设省、劳动省、厚生省联合出台了《安琪儿计划》,提出了“多样保育服务”的具体措施。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4年12月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其中阐述了“保教一体化”的意义与理念。2006年10月,设立“認定児童圜”,这是具有幼儿园功能的保育园和具有保育园功能的幼儿园的统称,这可以说是日本首次将“幼保一体化”付诸于实践当中。2009年,当时的鸠山内阁提出促进“保教一体化”的发展,实现“政策、政府机关的一体化”。2015年实施了《儿童及育儿援助新制度》,其目标是站在儿童视角,以儿童为中心的,致力于建立以實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并在“認定児童圜”的基础之上推行“総合幼稚圜”制度,即整合现行的认定幼儿园、保育园和幼稚园的功能,建立将“保育”和“教育”合二为一的综合幼儿园。
3 日本“保教一体化”改革的经验
“二元制”是困扰日本学前教育发展的老问题,长期以来“保育园”和“幼儿园”的并存带来很多的弊端,例如:二元制的不同管理机构导致保教内容上的差异、财政的双重投资导致资源的浪费等等。日本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实践,已取得了显著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拥有统一的管理体系
“保教一体化”的实践过程是“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和“实施体系的一体化”。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方针,再由市町村根据当地保教需要完善“保教”计划;另外,强化“一体化”共给体系,避免长期以来因“二元制”的双重行政管理在财政上的互相干涉。
“实施体系的一体化”是日本学前教育改革的过程也是重要目标,从保育园和幼儿园的完全分离,到兼有保育和教育功能的“認定児童圜”,再到旨在实现教育、保育和家庭抚养支援的“総合幼稚圜”,可以说将“实施体系一体化”的综合幼儿园既是遵从学校教育法的学校,也是符合日本社会福利法以及儿童福利法的福利设施。
3.2整合课程内容,确保0-6岁儿童获得系统一体化的教育内容
“保教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保育”和“教育”的一体化,本各地在推行“保教一体化”过程中,根据文部省的《幼稚园教育要领》和厚生省的《保育指南》,整合了课程活动纲要一一一《儿童指南》(《二P屯指针》),这成为日本各类幼儿园开展课程活动的指南。
3.3统一保教人员的培养路径
在日本,保育园和幼儿园分属不同的政府体制管辖,所以保育士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证有不同的取得途径。2006年,担负着“保育”和“教育”两大职能的“韶定呢童囡”政策出台之后,面临着如何培养新的保育体制下的师资队伍。
2012年,日本文部省和厚生省联合成立了“幼保衔接推进办公室”对《认定幼儿园法》进行修改,规定了“認定児童圜”的老师的职称为“保育教伦”,并确定了“保育教伦”资格的取得方式,并在2014年开始实施。通过资格考试的内容,可以发现日本非常重视教员素质水平和专业水平的提升。他们认为保教人员的伦理观念以及对保育工作的理解和责任是一切学前教育工作的基础,婴幼儿时期又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所以作为保育工作的践行者一一一保教老师拥有正确的道德观和伦理观显得至关重要。
4“保教一体化”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启示
4.1增加多层次共给侧
日本的学前教育改革经历了保育园和幼儿园的二元制,到试图将二元并轨的“認定児童圜”,再到现行的将保育园、幼儿园和认定幼儿园三者合一的“総合幼稚圜”。在改革实践中遵循的原则是在整合现有教育机构,拓展多层次共给服务。在我国对于公共儿童学前服务的供给由地方财政的负担,造成投入不足设施不够,而且这只是针对3-6的幼儿园教育,0-3岁的保教服务还未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但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国家已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需要发展0-3岁婴幼儿的保教服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层次的推进服务供给:①在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增加幼儿园的“保育”功能;②鼓励私立幼儿园设置“托班”且给与财政支持;③在现有的早教机构教授特色课程的基础上,政府利用这部分资源,鼓励其与幼儿园结合,增设“托儿班”,增加其保育功能;④鼓励现有的幼儿园、早教机构相互结合取长补短,开展多样化的保教服务,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例如:为短时间利用者提供保教服务;提供休息日、早晚的保教服务等等。
通过以上方式,我们能为不同家庭的保育需求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借鉴日本的政策和方式,保教机构都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统一的设置标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保教人员素质、硬件设施等制度,加强对保教机构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以期为0-6岁儿童提供公益性与惠普性的服务。 4.2制定前后连贯一致的保育教育课程标准。
前后连贯的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特征、性格特征,将教育理念延申到教育活动中,让儿童能够得到具有延续性的学前教育。日本将0-3岁婴幼儿的《保育所保育指南》与3-6岁幼儿的《幼稚园教育要领》相互融合,研发“保教一体化”的课程,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和管理规范,提高前教育机构的教保质量。所以,我们可以尝试将公私立幼儿园以及早教机构的课程(包含特色课程)进行整合研究,制定符合幼儿发展的具有衔接性的课程。
4.3统一“保教一体化”的师资队伍的建设。
“保教一体化”实施环节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师资力量的培养。因为“重教轻保”思想的影响,世界范围内幼儿教师的资格认定要比保教员的认定严格很多。目前,我国公立、私立幼儿园均实施“两教一保”模式,即每个班配备两个幼儿园教师和一个保育员,无论是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建设还是幼儿的教育,都倾向于对教师的关注,缺乏对保育工作和保育员的重视。
“保教”不仅仅是保育员对婴幼儿生活的照顧,更是教育与教养的融合,“保教一体化”的实施,会对保育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应该将保育员和幼儿教师的制定统一的职前培养课程,统一培养路径。日本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虽然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但是2006年“認定児童圜”的出现,使得如何在新的保教体制下培养师资人才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2012年,日本文部省和厚生省联合成立了“幼保衔接推进办公室”对《认定儿童园法》做了修订,规定了“認定児童圜”的教师职称为“保育教伦”,其实质就是要求老师要同时具有保育员保育士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5 结语
关于“保教一体化”的研究,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结合日本学前教育“保教一体化”改革与发展的经验,为我国学前教育一体化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建议。总的来说,“保教一体化”的教育模式有据可依,“保教一体化”是将幼儿教育从横向和纵向进行全方位的融合渗透的新理念、新状态,必然会成为科学保教的新目标。其核心在于保教观念和保教行为的一体化,二者缺一不可。保教一体化的实施首先需要幼儿教育参与者保教观念的改变;其次需要管理体制的变革做保障,由此才能实现从保教观念到保教行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田中宴冬子,保育i=书付为饕葭世教育:戟後④保育所形成期e=注目L-C [J].名古屋学院大学揄集,2017.
[2]保育吵一匕叉事柴④现状兰今後④展鞠·裸题一一新制度④解说之展望[c].稔合。=j厶子育【支援事柴化针画·逞喾寞憋资料集,2013.
[3]野边英俊,保育制度④现状巳裸题[J].调查芑情鞭第667号,2010.
[4]刘小青,日本学前教育[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
[5]曹能秀等,美英日三国学前教育改革的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金扣干,文春玉.0-3岁婴幼儿保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7]胡洪强,日本“幼保一体化”的发展及其启示[J].基础教育,2015.
关键词:日本,保教一体化,经验
1 何谓”保教一体化”
“保教一体化”是指以“科学保教”为基础,以儿童整体健康发展为目标,将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社区进行连结,为0-6岁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一体化的服务。
“保教一体化”的目标是运用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的功能,实现婴幼儿时期保育和教育的统一,让0-6岁的儿童能够得到良好的、科学的成长环境。它以儿童为中心,追求生活和教育的统一,保障学前教育中“保”与“教”的平等,为幼儿提供完整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2 日本“保教一体化”发展状况
日本0-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存在“保育园”和“幼稚园”的二元制,这两种机构分属厚生省和文部省管辖。日本于1946年初次提出“幼保一体化”的设想,试图解决二元制所带来的弊端。1994年由文部省、建设省、劳动省、厚生省联合出台了《安琪儿计划》,提出了“多样保育服务”的具体措施。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4年12月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其中阐述了“保教一体化”的意义与理念。2006年10月,设立“認定児童圜”,这是具有幼儿园功能的保育园和具有保育园功能的幼儿园的统称,这可以说是日本首次将“幼保一体化”付诸于实践当中。2009年,当时的鸠山内阁提出促进“保教一体化”的发展,实现“政策、政府机关的一体化”。2015年实施了《儿童及育儿援助新制度》,其目标是站在儿童视角,以儿童为中心的,致力于建立以實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并在“認定児童圜”的基础之上推行“総合幼稚圜”制度,即整合现行的认定幼儿园、保育园和幼稚园的功能,建立将“保育”和“教育”合二为一的综合幼儿园。
3 日本“保教一体化”改革的经验
“二元制”是困扰日本学前教育发展的老问题,长期以来“保育园”和“幼儿园”的并存带来很多的弊端,例如:二元制的不同管理机构导致保教内容上的差异、财政的双重投资导致资源的浪费等等。日本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实践,已取得了显著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拥有统一的管理体系
“保教一体化”的实践过程是“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和“实施体系的一体化”。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方针,再由市町村根据当地保教需要完善“保教”计划;另外,强化“一体化”共给体系,避免长期以来因“二元制”的双重行政管理在财政上的互相干涉。
“实施体系的一体化”是日本学前教育改革的过程也是重要目标,从保育园和幼儿园的完全分离,到兼有保育和教育功能的“認定児童圜”,再到旨在实现教育、保育和家庭抚养支援的“総合幼稚圜”,可以说将“实施体系一体化”的综合幼儿园既是遵从学校教育法的学校,也是符合日本社会福利法以及儿童福利法的福利设施。
3.2整合课程内容,确保0-6岁儿童获得系统一体化的教育内容
“保教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保育”和“教育”的一体化,本各地在推行“保教一体化”过程中,根据文部省的《幼稚园教育要领》和厚生省的《保育指南》,整合了课程活动纲要一一一《儿童指南》(《二P屯指针》),这成为日本各类幼儿园开展课程活动的指南。
3.3统一保教人员的培养路径
在日本,保育园和幼儿园分属不同的政府体制管辖,所以保育士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证有不同的取得途径。2006年,担负着“保育”和“教育”两大职能的“韶定呢童囡”政策出台之后,面临着如何培养新的保育体制下的师资队伍。
2012年,日本文部省和厚生省联合成立了“幼保衔接推进办公室”对《认定幼儿园法》进行修改,规定了“認定児童圜”的老师的职称为“保育教伦”,并确定了“保育教伦”资格的取得方式,并在2014年开始实施。通过资格考试的内容,可以发现日本非常重视教员素质水平和专业水平的提升。他们认为保教人员的伦理观念以及对保育工作的理解和责任是一切学前教育工作的基础,婴幼儿时期又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所以作为保育工作的践行者一一一保教老师拥有正确的道德观和伦理观显得至关重要。
4“保教一体化”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启示
4.1增加多层次共给侧
日本的学前教育改革经历了保育园和幼儿园的二元制,到试图将二元并轨的“認定児童圜”,再到现行的将保育园、幼儿园和认定幼儿园三者合一的“総合幼稚圜”。在改革实践中遵循的原则是在整合现有教育机构,拓展多层次共给服务。在我国对于公共儿童学前服务的供给由地方财政的负担,造成投入不足设施不够,而且这只是针对3-6的幼儿园教育,0-3岁的保教服务还未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但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国家已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需要发展0-3岁婴幼儿的保教服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层次的推进服务供给:①在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增加幼儿园的“保育”功能;②鼓励私立幼儿园设置“托班”且给与财政支持;③在现有的早教机构教授特色课程的基础上,政府利用这部分资源,鼓励其与幼儿园结合,增设“托儿班”,增加其保育功能;④鼓励现有的幼儿园、早教机构相互结合取长补短,开展多样化的保教服务,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例如:为短时间利用者提供保教服务;提供休息日、早晚的保教服务等等。
通过以上方式,我们能为不同家庭的保育需求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借鉴日本的政策和方式,保教机构都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统一的设置标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保教人员素质、硬件设施等制度,加强对保教机构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以期为0-6岁儿童提供公益性与惠普性的服务。 4.2制定前后连贯一致的保育教育课程标准。
前后连贯的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特征、性格特征,将教育理念延申到教育活动中,让儿童能够得到具有延续性的学前教育。日本将0-3岁婴幼儿的《保育所保育指南》与3-6岁幼儿的《幼稚园教育要领》相互融合,研发“保教一体化”的课程,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和管理规范,提高前教育机构的教保质量。所以,我们可以尝试将公私立幼儿园以及早教机构的课程(包含特色课程)进行整合研究,制定符合幼儿发展的具有衔接性的课程。
4.3统一“保教一体化”的师资队伍的建设。
“保教一体化”实施环节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师资力量的培养。因为“重教轻保”思想的影响,世界范围内幼儿教师的资格认定要比保教员的认定严格很多。目前,我国公立、私立幼儿园均实施“两教一保”模式,即每个班配备两个幼儿园教师和一个保育员,无论是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建设还是幼儿的教育,都倾向于对教师的关注,缺乏对保育工作和保育员的重视。
“保教”不仅仅是保育员对婴幼儿生活的照顧,更是教育与教养的融合,“保教一体化”的实施,会对保育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应该将保育员和幼儿教师的制定统一的职前培养课程,统一培养路径。日本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虽然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但是2006年“認定児童圜”的出现,使得如何在新的保教体制下培养师资人才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2012年,日本文部省和厚生省联合成立了“幼保衔接推进办公室”对《认定儿童园法》做了修订,规定了“認定児童圜”的教师职称为“保育教伦”,其实质就是要求老师要同时具有保育员保育士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5 结语
关于“保教一体化”的研究,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结合日本学前教育“保教一体化”改革与发展的经验,为我国学前教育一体化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建议。总的来说,“保教一体化”的教育模式有据可依,“保教一体化”是将幼儿教育从横向和纵向进行全方位的融合渗透的新理念、新状态,必然会成为科学保教的新目标。其核心在于保教观念和保教行为的一体化,二者缺一不可。保教一体化的实施首先需要幼儿教育参与者保教观念的改变;其次需要管理体制的变革做保障,由此才能实现从保教观念到保教行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田中宴冬子,保育i=书付为饕葭世教育:戟後④保育所形成期e=注目L-C [J].名古屋学院大学揄集,2017.
[2]保育吵一匕叉事柴④现状兰今後④展鞠·裸题一一新制度④解说之展望[c].稔合。=j厶子育【支援事柴化针画·逞喾寞憋资料集,2013.
[3]野边英俊,保育制度④现状巳裸题[J].调查芑情鞭第667号,2010.
[4]刘小青,日本学前教育[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
[5]曹能秀等,美英日三国学前教育改革的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金扣干,文春玉.0-3岁婴幼儿保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7]胡洪强,日本“幼保一体化”的发展及其启示[J].基础教育,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