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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主要是在引进和学习国外先进工程管理模式下所获得,这不仅可促使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得以满足,同时可促使市场化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在强制建立与推行监理制度的过程中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得到不断的完善与优化,促使建设项目逐步实现专业化以及社会化目标的转化。这不仅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管理水准的重要手段,同时在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方面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立制度;规划完善;科学发展
现阶段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已经维持在较为平稳的状态,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诸多外部环境也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主要涉及到思想认识、管理体制以及法规建设等方面。现代工程项目技术难度呈现出一种越来越高的趋势,质量要求也在逐步提升,这对工程监理企业能力和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提出全新的要求与挑战。这要求我们必须利用创新发展的眼光促使我国项目投资效益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
一、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改革,加强市场监管
1_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理职责
首先是借助必要的措施与手段对工程监理法制建设进行不断的增强,工程监理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不断的补充与完善,这是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手段。
现阶段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促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各行业的职责进行明确是促使上述目标完成的首要条件,在检测部门以及各个行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可实现协调运转的总目标。
其次是加大对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的力度,注意要实现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从根本上促使环境建设的公正性得以保障。并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借助必要的措施与手段促使工程监理实现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对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和责任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尤其是进行一系列的立法工作,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是立法工作所必须涉及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颁布与实施即可实现对上述现象的直观体现,进而促使工程监理实现向标准化、程序化以及规范化目标的转变。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要规范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要从规范竞争规则入手,科学设定招标要求和条件,强化监理方案优劣比选和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弱化价格因素,引导监理企业通过可靠的质量、优良的服务和高度的诚信,赢得业主,赢得市场。要编制和推广统一的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行为。
(2)要加强监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
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监理收费。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理招标投标、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监督。要坚决制止盲目降低收费标准、实行最低价中标,从而影响监理质量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自身建设,切实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壮大,赢得建设、施工单位的尊重,赢得更多的市场,必须苦练内功,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1.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责任制,合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考核和检查,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保证专业配套、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2.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要坚持原则,敢于依法、依强制性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要加强诚信、遵守职业道德教育,嚴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不得签字放行,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坚决要求责任方整改。这一条非常重要。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行为,共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工程监理实施效果,不仅与政府监管部门、工程监理企业密切相关,还有赖于建设单位的支持和施工单位的配合。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监理企业时,要综合考虑监理大纲、人员配备、工程业绩、企业信誉和服务水平建设监理等因素,择优选择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充分授权,不得干涉监理企业的正常监理活动,要积极支持工程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擅自更改监理工作成果或结论。
2.施工单位也要积极配合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当及时整改,不得以各种手段干扰或阻碍监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规定。
3.工程监理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应该尽快建立和实施适应工程监理服务行业的工作质量评价制度,帮助监理单位取得客户的完全信任,这对表彰和奖励在中国工程监理业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全国工程监理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监理单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都显得非常必要。
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提出有关建议,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的制订工作;要积极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制订或参与制订工程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引导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开展监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工程监理行业任重而道远。
结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只是行业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信只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全体监理企业的共同努力,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必将迈上新的台阶,迎来新的辉煌。
关键词:建立制度;规划完善;科学发展
现阶段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已经维持在较为平稳的状态,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诸多外部环境也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主要涉及到思想认识、管理体制以及法规建设等方面。现代工程项目技术难度呈现出一种越来越高的趋势,质量要求也在逐步提升,这对工程监理企业能力和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提出全新的要求与挑战。这要求我们必须利用创新发展的眼光促使我国项目投资效益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
一、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改革,加强市场监管
1_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理职责
首先是借助必要的措施与手段对工程监理法制建设进行不断的增强,工程监理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不断的补充与完善,这是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手段。
现阶段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促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各行业的职责进行明确是促使上述目标完成的首要条件,在检测部门以及各个行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可实现协调运转的总目标。
其次是加大对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的力度,注意要实现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从根本上促使环境建设的公正性得以保障。并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借助必要的措施与手段促使工程监理实现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对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和责任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尤其是进行一系列的立法工作,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是立法工作所必须涉及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颁布与实施即可实现对上述现象的直观体现,进而促使工程监理实现向标准化、程序化以及规范化目标的转变。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要规范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要从规范竞争规则入手,科学设定招标要求和条件,强化监理方案优劣比选和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弱化价格因素,引导监理企业通过可靠的质量、优良的服务和高度的诚信,赢得业主,赢得市场。要编制和推广统一的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行为。
(2)要加强监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
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监理收费。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理招标投标、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监督。要坚决制止盲目降低收费标准、实行最低价中标,从而影响监理质量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自身建设,切实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壮大,赢得建设、施工单位的尊重,赢得更多的市场,必须苦练内功,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1.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责任制,合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考核和检查,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保证专业配套、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2.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要坚持原则,敢于依法、依强制性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要加强诚信、遵守职业道德教育,嚴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不得签字放行,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坚决要求责任方整改。这一条非常重要。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行为,共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工程监理实施效果,不仅与政府监管部门、工程监理企业密切相关,还有赖于建设单位的支持和施工单位的配合。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监理企业时,要综合考虑监理大纲、人员配备、工程业绩、企业信誉和服务水平建设监理等因素,择优选择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充分授权,不得干涉监理企业的正常监理活动,要积极支持工程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擅自更改监理工作成果或结论。
2.施工单位也要积极配合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当及时整改,不得以各种手段干扰或阻碍监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规定。
3.工程监理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应该尽快建立和实施适应工程监理服务行业的工作质量评价制度,帮助监理单位取得客户的完全信任,这对表彰和奖励在中国工程监理业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全国工程监理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监理单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都显得非常必要。
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提出有关建议,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的制订工作;要积极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制订或参与制订工程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引导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开展监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工程监理行业任重而道远。
结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只是行业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信只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全体监理企业的共同努力,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必将迈上新的台阶,迎来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