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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国防教育基地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场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精神,我市坚持“建用并重”原则,本着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机构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要求,不断加大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首批命名的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