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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风险规避
隨着近几年中、印两国贸易的迅速发展,进出口贸易纠纷频频发生。希望中国的有关企业、贸易公司,在对印度的贸易交易,尤其是出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习惯贸易做法。仔细、认真地审核并履行信用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
2.坚持不做付款方式为D/P即期、远期和D/A的交易。因为当地市场不断变化,进口政策也时有调整,一些进口商,特别是一些中小商业公司随时有可能以各种借口不履约。由于进口商掌握着主动权,近两年因以D/P、/D/A方式交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中国公司已有数家。一些不法进口商,货到后以种种理由不赎单提货,并以此要挟出口公司,无理强迫中国公司一再降价和改付款方式为D/A,以达到用极低的价格买到货物,甚至完全侵吞货物的目的。
3.通过香港、新加坡的中间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两地开的皮包公司达成的生意需加特别注意。他们有的是香港开证,货交到香港然后再转船到印度;有的则是香港开证,交货目的地是印度;有的是中间商联系,印度的最终用户开证。凡此种种情况,一定要注意调查中间商的基本情况和资信,分清责任,按规定的法律程序办。
4.注重市场调查。认真制定价格和严格对外报价,不要为了开拓市场和抢到客户而低价倾销。近年来,印度政府不断以反倾销名义对外国出口到印度的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出口到印度的不少商品因为受到调查而出口公司又未积极应诉,因此而退出印度市场。今后,一旦再发生反倾销调查案件,有关出口企业应积极参加、配合相关商会组织的应诉。
5.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允许的。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不要货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货手续。如果进口商不愿给出口商出具不要货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可凭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提货的函电或由银行或船代理提供的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有关提货凭证及卖方要求将货物回运的函电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关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货物被进口商从海关提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进口商已交付的进口关税也可以退还,不过只能退还原来所交关税的80%~90%。
近年来,少数不法进口商常常以海关不允许提货、海关将没收、拍卖进口商品及海关不退进口关税等谎言欺骗中国出口商,对此,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出口商在办理退货手续时,应注意在印海关规定的港口海关仓库存放时间内不失时机地办理有关手续。印度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总之,我国出口商与印度商交易,应仔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小心谨慎为宜。
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贸易纠纷升级
出口企业在面临欠款时怎么办?
出口企业在与印度商人做生意面临欠款时,应及时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系,比较稳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办国际商账追收业务。出口企业面临欠款时,由于不了解印度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加之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买方信用数据库,高效透明的工作流程,专业的人员队伍,一定的国际信誉和同行业知名度。出口企业在面临欠款时,可与该公司联系或咨询相关事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inosure.com.cn
联系电话:010-68008811
传真:010-6800611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五号融金大厦
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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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缅印边境入印度的中国产品需代理
据《缅甸经济》杂志报道:从2005年开始,印缅两国边境贸易已呈现出正常发展趋势。通过两国边境的耶和德木边境口岸,缅甸向印度出口槟榔、活猪、红葡萄酒、伦敦牌香烟、蚊香、洗衣粉和缅玛牌啤酒等。同时,中国和泰国产日用品也通过缅甸直接过境到印度,并在印度边境地区销售。但应该注意,如将过境缅甸的中国和泰国产商品按大贸的方式运达印度内地的其他邦省销售,必须通过代理公司中转进行,主要原因是印缅边境口岸尚不具备开展大贸所需的条件。如果印缅边境地区能够尽快具备开展大贸的银行条件,便可进一步拓宽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5财年,缅甸通过边境贸易向印度的出口额为1000多万美元。
隨着近几年中、印两国贸易的迅速发展,进出口贸易纠纷频频发生。希望中国的有关企业、贸易公司,在对印度的贸易交易,尤其是出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习惯贸易做法。仔细、认真地审核并履行信用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
2.坚持不做付款方式为D/P即期、远期和D/A的交易。因为当地市场不断变化,进口政策也时有调整,一些进口商,特别是一些中小商业公司随时有可能以各种借口不履约。由于进口商掌握着主动权,近两年因以D/P、/D/A方式交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中国公司已有数家。一些不法进口商,货到后以种种理由不赎单提货,并以此要挟出口公司,无理强迫中国公司一再降价和改付款方式为D/A,以达到用极低的价格买到货物,甚至完全侵吞货物的目的。
3.通过香港、新加坡的中间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两地开的皮包公司达成的生意需加特别注意。他们有的是香港开证,货交到香港然后再转船到印度;有的则是香港开证,交货目的地是印度;有的是中间商联系,印度的最终用户开证。凡此种种情况,一定要注意调查中间商的基本情况和资信,分清责任,按规定的法律程序办。
4.注重市场调查。认真制定价格和严格对外报价,不要为了开拓市场和抢到客户而低价倾销。近年来,印度政府不断以反倾销名义对外国出口到印度的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出口到印度的不少商品因为受到调查而出口公司又未积极应诉,因此而退出印度市场。今后,一旦再发生反倾销调查案件,有关出口企业应积极参加、配合相关商会组织的应诉。
5.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允许的。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不要货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货手续。如果进口商不愿给出口商出具不要货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可凭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提货的函电或由银行或船代理提供的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有关提货凭证及卖方要求将货物回运的函电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关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货物被进口商从海关提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进口商已交付的进口关税也可以退还,不过只能退还原来所交关税的80%~90%。
近年来,少数不法进口商常常以海关不允许提货、海关将没收、拍卖进口商品及海关不退进口关税等谎言欺骗中国出口商,对此,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出口商在办理退货手续时,应注意在印海关规定的港口海关仓库存放时间内不失时机地办理有关手续。印度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总之,我国出口商与印度商交易,应仔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小心谨慎为宜。
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贸易纠纷升级
出口企业在面临欠款时怎么办?
出口企业在与印度商人做生意面临欠款时,应及时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系,比较稳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办国际商账追收业务。出口企业面临欠款时,由于不了解印度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加之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买方信用数据库,高效透明的工作流程,专业的人员队伍,一定的国际信誉和同行业知名度。出口企业在面临欠款时,可与该公司联系或咨询相关事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inosure.com.cn
联系电话:010-68008811
传真:010-6800611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五号融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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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缅印边境入印度的中国产品需代理
据《缅甸经济》杂志报道:从2005年开始,印缅两国边境贸易已呈现出正常发展趋势。通过两国边境的耶和德木边境口岸,缅甸向印度出口槟榔、活猪、红葡萄酒、伦敦牌香烟、蚊香、洗衣粉和缅玛牌啤酒等。同时,中国和泰国产日用品也通过缅甸直接过境到印度,并在印度边境地区销售。但应该注意,如将过境缅甸的中国和泰国产商品按大贸的方式运达印度内地的其他邦省销售,必须通过代理公司中转进行,主要原因是印缅边境口岸尚不具备开展大贸所需的条件。如果印缅边境地区能够尽快具备开展大贸的银行条件,便可进一步拓宽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5财年,缅甸通过边境贸易向印度的出口额为1000多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