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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利益之间的平衡是宪政的基本原则,缺乏这种平衡性,宪政就不可能成功。中国自辛亥革命走向民主共和的近百年宪政却从来没有实现这种平衡,最终导致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其实,多元性是宪政平衡的基础,宪法是宪政平衡性的表现,议会和政党政治是宪政平衡的保障,宪政的平衡性以价值中立的程序为中介。总结西方和我国民国初年宪政平衡性的经验教训,对今天协调多元利益之间的矛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逐步走向宪政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