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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处中原腹地,横跨四大流域,对饮用水源的法律制度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饮用水源科学发展观、优先保护、公益性和城乡一体化;在基本原则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政策倾斜和饮用水源保护无小事诸原则。在此基础上,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推行饮用水源全天候监控检测制度、建立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案和应急制度,进而实现重构饮用水源法律制度保护体系的基本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