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前置调查评估程序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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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中,刑事合规模式由“检察建议模式”转向了“合规不起诉模式”,如何启动刑事合规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刑事合规启动“条件说”与“行为人事实”以及企业社会利益实质性评估需求相背离,刑事合规固有的“反功能危机”使得合规机制启动必须慎之又慎.通过构建前置调查评估程序,审慎启动刑事合规,是保持该项制度适用蹄疾步稳的妥善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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