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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发[2008]3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构建全省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8年度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