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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刑法》中规定,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四种犯罪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1月5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规定,“洗钱是指将贩毒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这要比“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定义范围宽泛得多。那么央行所指的其他犯罪包括哪些呢?从逻辑上说,应涵盖一切可以产生犯罪收益的犯罪,如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以及破坏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