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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好的微博作品,乍泄的是“抖机灵”的瞬间才情,逗人眼珠的是荤段子与严肃无味杂交的语言错位造成的怪诞感,挠中读者痒痒肉的是冷幽默能力与社会压力之间毫无预兆的短兵相接,但它不解决任何问题。在歇斯底星式的叫爽之后,一切依然沉寂与消极,依然是留下读者自个儿去面对一切。
老王潜伏图书出版业近30年,整体印象是:出版人个性含蓄,远不如成功、半成功甚至落魄的房地产商生猛,人家拢共成本一千多块一平方的楼房,都敢炒到一万多块,忽悠得人民群众肉尖上兴奋得发颤,看业主们争先恐后抢购的架势,你会瞬间大脑混乱而替房地产老板担心,怕他会把房子给卖赔喽。
尽管出版这一行当在当代商业社会中已经变得不再清高,更不用说崇高了,一旦真的“在商言商”起来,难免羞羞答答的“小女子卖艺不卖身的”良家妇女范儿,这不,偶然冒出几起图书植入广告的案例,就像面临贞操被毁之虞,读者一方是死命维护图书的纯洁性,出版人一方是辩解这一做法的合理性。
图书植入广告现象,反对及辩解都属于主题先行的片面表现,认真考察和理性分析才是正确的做事方式。有学者提出国家应当就此广告植入问题而制订相关法规,这实在是小题大做。如果确实需要,出版界自会形成一种类似行规式的东西,规定多方盈利的模式,比如出版社及编辑、发行人员如何提成的问题。
人们相对理性的讨论,集中在广告植入对艺术质量是否必然有影响,是否影响读者阅读上。这很难骤下判断,就算对同一本书,不同的读者也会有迥然相异的感受,有人反对广告,还有特别爱看广告的主儿呢,你到底是要维护哪方面的利益和趣好才对?
比如,有时遇到意外的广告,也是一种快乐。电视剧《手机》中李燕夜搜陈道明之皮包,赫然入目的是吾友苏海坡的《中国四大美人艳史》中的一本。苏先生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名编,选题策划和编稿上有两手,但还不大到能付得起广告费的富裕程度,只是凑巧罢了。
老王看来,图书广告植入不必担心对艺术质量有影响,要质问的是作者的诚信度问题。因为高明的作者就像上乘武功高手,完全可以杀敌于无形,来与去都相当的潇洒,而诚信度是骨子里的对人尊重,写作应当是为己与为人(读者)二者并重,如今在写作过程中时不时要嘌两眼商家口袋里的银两,你让人怎么说?
这就好比两口子生了个掌上明珠,培养得风姿绰约,既增天伦之乐,又为社会贡献人才,突然有一天新添了盼着她身体成熟之后去“天上人间”大把赚钱的培养目标,除了掏钱买乐呵的窖官们心里爽之外,别人可是怎么看都心里堵得慌。图书植入广告就是“酱子的”。
图书作为植入式广告载体,被发现和利用得其实太晚。早在1984年的一本杂志上,老王就读过一个短篇,写的是某男去赴女友约会,凡出现情节转机之时,必定立马截住叙述而插叙商业广告,一篇小说读下来,十来个广告,而且最后的噱头是有奖征答,弄得不少读者打电话问编辑部该往哪里寄答案挣奖品。
老王在这里记忆发生了混乱,比如不能肯定作者是陈村,杂志是《萌芽》还是《上海文学》,但有一个情节迄今未忘:男主角在女友遭遇歹徒之际英雄救美,歹徒挥匕首刺来,结果在他的太阳镜上撞出火花,匕首被磕飞,然后这里插播进一段该太阳镜的广告,大意说该品牌太阳镜材料比金刚石都硬。
这当然不是真正植入广告,而是作为对当时广告在现实生活中开始泛滥的一次恶搞或反讽,但如此直接的明示(不是暗示哦),却在过了25年之后才导致在图书中真正植入广告,不论广告策划人还是作家、商家,悟性实在太差。
客观分析图书植入广告,优势大致有四。
首要一点,是自然贴切。描写当代生活的图书内容,字里行间或所插图片上出现正行其道的商品牌子,再自然不过,笨蛋作者才会把事情做到很突兀的程度。只有真正做到杀人于无形,才是高手。
其二,这种广告插播,对读者对象更加细分,能掐准读者的快感穴位。在读者选择图书的同时,图书植入广告也会选择适当的读者类型,譬如要卖倚天剑和屠龙刀的广告,植入武侠小说或武术教程都很合适,肯定不会植入到《妇科学》里去。
其三,该类广告易于回放,即一次付费,N次重播。影视中的植入广告一闪即过,如果不是事先在报刊张扬或被一同看节目者提醒,相当一部分观众根本不会注意到,而图书中植入式广告。读者只要感兴趣,随时可以倒回去用心阅读和研究品牌,信息的可重复性决定了国书植入广告的传述信息准确的特点。
其四,付费相洲氐廉。花在作者和经纪人身上的钱,就算石康那样的大腕写手,也不过几百万,比影视广告的植入赘便宜多多,而且一旦植入,当图书内容在各大门户网站和报刊上刊登和连载时,广告并不需另外支付费用,就好比花了一回在内地整容的价钱,却能够在韩国各大整容点都得到一次完美服务,划算吧?
不过,图书跟电视还是不一样。电视哪怕是垃圾频道,也一样有广告做,甚至做得更长更无理,像电视直销在一些地方有线台就占据了午夜到天亮的全部时间。图书则不同,一本没有卖相的书,就算作者倒赔钱给人家,商家还怕砸了自家的品牌呢。全国一年出版新书30万种,能植入广告的其实寥寥。
面对图书的广告植入,根据对见诸报道的几个成功个案的考察,老王发现:所谓重金广告收入,全被作者装进了兜里,全没有出版社和编辑什么事儿。读者认为作家拿赞助。读者掏钱埋单,这对读者不公平。其实,如果说读者还属于无意中“被不公平”,出版社和编辑则是亲自参加了将自己“被不公平”的过程。
就此来说,被结结实实地利用了一把,还赶着帮人点钱,文化从业人之傻,莫过于此。作为出版人,老王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可能是三个月,也可能是三天之后),一定会有喜欢较真的读者为自己被迫在阅读行为中“收看”了商业广告而向法庭起诉出版社和作家的侵权行为。
老百姓有句话叫做“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如果抛去用词的褒贬色彩,图书植入广告极有可能得出这样的结果:贼作家名利双收,乐哈哈地吃肉,而出版社却扮演挨打挨骂的角色,被法庭判处赔偿读者经济损失。老王在此郑重提醒,出版人别光傻呵呵帮人点钱,等到最后弄赔了才知道伤心是什么滋味。
图书植入广告是替人点钱换吆喝,而时下正火着的微博出书则是出版社学会了跟策划人一起为自己赚钱。
微博作为一个能够简捷、方便地抒发自我的平台,为网民们的语言狂欢提供了再便利不过的工具,而且还变得越来越方便,只要用手机注册,甚至不用电脑也一样随时随地地发表自己的微博了。不过老王略微打量一下,所谓微博,其实让网际充满了太多的自言自语、自摸自乐。
著名微博写手结集出书,迅即热销,同时被各类媒体的读书版块所追捧,其实这只是因形式与概念上的新鲜而一时热闹,终归是一种“短命文体”。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微博出版的瞬间热销和终归短命,在于其语录文体。戴着140字篇幅的镣铐跳舞,能弄出什么花样来?自己和读者都累。
越是短小的东西越容易讨巧,俗谓之“抖机灵”。当然也会有人拧着来,认为短而更难,说是把文字写长容易,而写短才难。老王说句到家的话:作品不在长短,要写好才是难,而好的长篇作品比好的短篇作品,尤其难。
比如,新近出版的罗永浩的微博语录《我的奋斗》中有这么一则:
有人问:“你认为20年来生活环境改变最大的是哪些方面?”
老罗说:“物质丰富,交通堵塞,大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医院见死不救,环境污染。”
在读者看来,感觉爽得不行。这只是夏天吃冷饮的生理快感,层面很浅,进了食管之下就淡如阙如了。因为这样用简单文字罗列社会现象,再便当不过,随着读者的欣赏眼光逐步提高,这类书今天坐车看看还大呼极爽,睡醒一觉再看,就爽不起来了。
比如,老罗名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这是一个可以N次“翻唱”的句式,怎么套用都能成立的字串组合。就算死死保留“彪悍”、“解释”这关键词语,也还可以改成:“彪悍的人生需要解释。”“不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不彪悍的人生需要解释。”怎么改都有一番意味在,甚至更有意味。
与《我的奋斗》先后火起来的奶猪的一本《我呸》,已经有粉丝级读者从书中千辛万苦翻出作者的话来证实该博主的立世风格:“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太正经。”这本书的主打风格是“疯癫”+“不正经”,言而无文,行之不远。
东东枪的《俗话说》,广告称系“时鲜语词之私房创作,歪理怪谈之杂烩选藏”,正是对“围脖”图书的精当概括。老王翻一遍,真正抖机灵抖得响的只有一则:“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舒淇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盖舒淇采薇之事,当在其参演《玉蒲团2之玉女心经》之后也。”
纵算是如广告上所说博主以“以有趣对抗无趣,用嬉笑怒骂之文笔,构建比散文更散的文,比小说更小的说,囊括私房创作、歪理怪谈、民间语录,堪称无奇不有,无一不奇”,“围脖”所能护及的范围终归太有限,单凡是个人,没见过大冬天不穿棉裤、棉袄,只是系一条围脖就能挺过去的。
简言之,好的微博作品,乍泄的是“抖机灵”的瞬间才情,逗人眼珠的是荤段子与严肃无味杂交的语言错位造成的怪诞感,挠中读者痒痒肉的是冷幽默能力与社会压力之间毫无预兆的短兵相接,但它不解决任何问题,在歇斯底里式的叫爽之后,一切依然沉寂与消极,依然是留下读者自个儿去面对一切。
当然现在已经发出了一些问题,比如网络写手愤怒于作品被盗用,而出版方似乎也有自己的无奈。在网络段子的版权界定尚无依据的时候,段子写手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已经摆到了桌面上,甚至是法官的受理案件的桌面上啦,这属于法律层面的课题。上面只是就其文学及出版价值而言。
回头看写下的文字,每段都不超过140字,正好去注册老王自己的“围脖”,逐一贴将上去,——老王且赶一回时尚的末班车玩玩。
老王潜伏图书出版业近30年,整体印象是:出版人个性含蓄,远不如成功、半成功甚至落魄的房地产商生猛,人家拢共成本一千多块一平方的楼房,都敢炒到一万多块,忽悠得人民群众肉尖上兴奋得发颤,看业主们争先恐后抢购的架势,你会瞬间大脑混乱而替房地产老板担心,怕他会把房子给卖赔喽。
尽管出版这一行当在当代商业社会中已经变得不再清高,更不用说崇高了,一旦真的“在商言商”起来,难免羞羞答答的“小女子卖艺不卖身的”良家妇女范儿,这不,偶然冒出几起图书植入广告的案例,就像面临贞操被毁之虞,读者一方是死命维护图书的纯洁性,出版人一方是辩解这一做法的合理性。
图书植入广告现象,反对及辩解都属于主题先行的片面表现,认真考察和理性分析才是正确的做事方式。有学者提出国家应当就此广告植入问题而制订相关法规,这实在是小题大做。如果确实需要,出版界自会形成一种类似行规式的东西,规定多方盈利的模式,比如出版社及编辑、发行人员如何提成的问题。
人们相对理性的讨论,集中在广告植入对艺术质量是否必然有影响,是否影响读者阅读上。这很难骤下判断,就算对同一本书,不同的读者也会有迥然相异的感受,有人反对广告,还有特别爱看广告的主儿呢,你到底是要维护哪方面的利益和趣好才对?
比如,有时遇到意外的广告,也是一种快乐。电视剧《手机》中李燕夜搜陈道明之皮包,赫然入目的是吾友苏海坡的《中国四大美人艳史》中的一本。苏先生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名编,选题策划和编稿上有两手,但还不大到能付得起广告费的富裕程度,只是凑巧罢了。
老王看来,图书广告植入不必担心对艺术质量有影响,要质问的是作者的诚信度问题。因为高明的作者就像上乘武功高手,完全可以杀敌于无形,来与去都相当的潇洒,而诚信度是骨子里的对人尊重,写作应当是为己与为人(读者)二者并重,如今在写作过程中时不时要嘌两眼商家口袋里的银两,你让人怎么说?
这就好比两口子生了个掌上明珠,培养得风姿绰约,既增天伦之乐,又为社会贡献人才,突然有一天新添了盼着她身体成熟之后去“天上人间”大把赚钱的培养目标,除了掏钱买乐呵的窖官们心里爽之外,别人可是怎么看都心里堵得慌。图书植入广告就是“酱子的”。
图书作为植入式广告载体,被发现和利用得其实太晚。早在1984年的一本杂志上,老王就读过一个短篇,写的是某男去赴女友约会,凡出现情节转机之时,必定立马截住叙述而插叙商业广告,一篇小说读下来,十来个广告,而且最后的噱头是有奖征答,弄得不少读者打电话问编辑部该往哪里寄答案挣奖品。
老王在这里记忆发生了混乱,比如不能肯定作者是陈村,杂志是《萌芽》还是《上海文学》,但有一个情节迄今未忘:男主角在女友遭遇歹徒之际英雄救美,歹徒挥匕首刺来,结果在他的太阳镜上撞出火花,匕首被磕飞,然后这里插播进一段该太阳镜的广告,大意说该品牌太阳镜材料比金刚石都硬。
这当然不是真正植入广告,而是作为对当时广告在现实生活中开始泛滥的一次恶搞或反讽,但如此直接的明示(不是暗示哦),却在过了25年之后才导致在图书中真正植入广告,不论广告策划人还是作家、商家,悟性实在太差。
客观分析图书植入广告,优势大致有四。
首要一点,是自然贴切。描写当代生活的图书内容,字里行间或所插图片上出现正行其道的商品牌子,再自然不过,笨蛋作者才会把事情做到很突兀的程度。只有真正做到杀人于无形,才是高手。
其二,这种广告插播,对读者对象更加细分,能掐准读者的快感穴位。在读者选择图书的同时,图书植入广告也会选择适当的读者类型,譬如要卖倚天剑和屠龙刀的广告,植入武侠小说或武术教程都很合适,肯定不会植入到《妇科学》里去。
其三,该类广告易于回放,即一次付费,N次重播。影视中的植入广告一闪即过,如果不是事先在报刊张扬或被一同看节目者提醒,相当一部分观众根本不会注意到,而图书中植入式广告。读者只要感兴趣,随时可以倒回去用心阅读和研究品牌,信息的可重复性决定了国书植入广告的传述信息准确的特点。
其四,付费相洲氐廉。花在作者和经纪人身上的钱,就算石康那样的大腕写手,也不过几百万,比影视广告的植入赘便宜多多,而且一旦植入,当图书内容在各大门户网站和报刊上刊登和连载时,广告并不需另外支付费用,就好比花了一回在内地整容的价钱,却能够在韩国各大整容点都得到一次完美服务,划算吧?
不过,图书跟电视还是不一样。电视哪怕是垃圾频道,也一样有广告做,甚至做得更长更无理,像电视直销在一些地方有线台就占据了午夜到天亮的全部时间。图书则不同,一本没有卖相的书,就算作者倒赔钱给人家,商家还怕砸了自家的品牌呢。全国一年出版新书30万种,能植入广告的其实寥寥。
面对图书的广告植入,根据对见诸报道的几个成功个案的考察,老王发现:所谓重金广告收入,全被作者装进了兜里,全没有出版社和编辑什么事儿。读者认为作家拿赞助。读者掏钱埋单,这对读者不公平。其实,如果说读者还属于无意中“被不公平”,出版社和编辑则是亲自参加了将自己“被不公平”的过程。
就此来说,被结结实实地利用了一把,还赶着帮人点钱,文化从业人之傻,莫过于此。作为出版人,老王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可能是三个月,也可能是三天之后),一定会有喜欢较真的读者为自己被迫在阅读行为中“收看”了商业广告而向法庭起诉出版社和作家的侵权行为。
老百姓有句话叫做“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如果抛去用词的褒贬色彩,图书植入广告极有可能得出这样的结果:贼作家名利双收,乐哈哈地吃肉,而出版社却扮演挨打挨骂的角色,被法庭判处赔偿读者经济损失。老王在此郑重提醒,出版人别光傻呵呵帮人点钱,等到最后弄赔了才知道伤心是什么滋味。
图书植入广告是替人点钱换吆喝,而时下正火着的微博出书则是出版社学会了跟策划人一起为自己赚钱。
微博作为一个能够简捷、方便地抒发自我的平台,为网民们的语言狂欢提供了再便利不过的工具,而且还变得越来越方便,只要用手机注册,甚至不用电脑也一样随时随地地发表自己的微博了。不过老王略微打量一下,所谓微博,其实让网际充满了太多的自言自语、自摸自乐。
著名微博写手结集出书,迅即热销,同时被各类媒体的读书版块所追捧,其实这只是因形式与概念上的新鲜而一时热闹,终归是一种“短命文体”。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微博出版的瞬间热销和终归短命,在于其语录文体。戴着140字篇幅的镣铐跳舞,能弄出什么花样来?自己和读者都累。
越是短小的东西越容易讨巧,俗谓之“抖机灵”。当然也会有人拧着来,认为短而更难,说是把文字写长容易,而写短才难。老王说句到家的话:作品不在长短,要写好才是难,而好的长篇作品比好的短篇作品,尤其难。
比如,新近出版的罗永浩的微博语录《我的奋斗》中有这么一则:
有人问:“你认为20年来生活环境改变最大的是哪些方面?”
老罗说:“物质丰富,交通堵塞,大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医院见死不救,环境污染。”
在读者看来,感觉爽得不行。这只是夏天吃冷饮的生理快感,层面很浅,进了食管之下就淡如阙如了。因为这样用简单文字罗列社会现象,再便当不过,随着读者的欣赏眼光逐步提高,这类书今天坐车看看还大呼极爽,睡醒一觉再看,就爽不起来了。
比如,老罗名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这是一个可以N次“翻唱”的句式,怎么套用都能成立的字串组合。就算死死保留“彪悍”、“解释”这关键词语,也还可以改成:“彪悍的人生需要解释。”“不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不彪悍的人生需要解释。”怎么改都有一番意味在,甚至更有意味。
与《我的奋斗》先后火起来的奶猪的一本《我呸》,已经有粉丝级读者从书中千辛万苦翻出作者的话来证实该博主的立世风格:“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太正经。”这本书的主打风格是“疯癫”+“不正经”,言而无文,行之不远。
东东枪的《俗话说》,广告称系“时鲜语词之私房创作,歪理怪谈之杂烩选藏”,正是对“围脖”图书的精当概括。老王翻一遍,真正抖机灵抖得响的只有一则:“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舒淇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盖舒淇采薇之事,当在其参演《玉蒲团2之玉女心经》之后也。”
纵算是如广告上所说博主以“以有趣对抗无趣,用嬉笑怒骂之文笔,构建比散文更散的文,比小说更小的说,囊括私房创作、歪理怪谈、民间语录,堪称无奇不有,无一不奇”,“围脖”所能护及的范围终归太有限,单凡是个人,没见过大冬天不穿棉裤、棉袄,只是系一条围脖就能挺过去的。
简言之,好的微博作品,乍泄的是“抖机灵”的瞬间才情,逗人眼珠的是荤段子与严肃无味杂交的语言错位造成的怪诞感,挠中读者痒痒肉的是冷幽默能力与社会压力之间毫无预兆的短兵相接,但它不解决任何问题,在歇斯底里式的叫爽之后,一切依然沉寂与消极,依然是留下读者自个儿去面对一切。
当然现在已经发出了一些问题,比如网络写手愤怒于作品被盗用,而出版方似乎也有自己的无奈。在网络段子的版权界定尚无依据的时候,段子写手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已经摆到了桌面上,甚至是法官的受理案件的桌面上啦,这属于法律层面的课题。上面只是就其文学及出版价值而言。
回头看写下的文字,每段都不超过140字,正好去注册老王自己的“围脖”,逐一贴将上去,——老王且赶一回时尚的末班车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