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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异地考试需求的双重属性,清代对异地科举实行部分放开的政策,允许移居年久者入籍参加当地考试,设立商籍解决盐商子弟异地考试问题,许可国子监生等参加顺天乡试,同时严厉限制冒籍跨考行为。单独确定学额或中额制度的实行是清代异地科举的核心特点,使不同阶层或不同地区间科举利益的冲突趋于弱化。考察清代异地科举对当前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为流动人口及其随迁子女设立单独考试及录取单元,是破解当前异地高考改革困局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