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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体育伤害保障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研究。分析学校体育伤害的产生原因及对教学的影响,初步设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体育运动伤害保障机制,从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体育伤害保障 大学生 体质健康 促进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6)12(c)-0134-02
学生体质下降,与学校体育教育有直接关系。通过学校体育的途径,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积极的干预,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学校体育开展力和对学生体质干预力的主要策略上,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从强化学校体育政策法规的引导功能、营造学校体育健康、促进保障性的支持、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养成锻炼习惯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但是从体育伤害保障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该研究从法律视角出发,从交叉学科入手,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影响
1.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
从表1中可以看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学生本人错误导致,但是,教学或其他组织导致伤害也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也是学校体育一直束手束脚不能很好贯彻教学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学校体育伤害对教学的影响
(1)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传统的三大球、健美操、瑜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各高校致力于快乐教学、情境教学、游戏教学等改革中。田径项目很早就淡出了高校教学的课程设置,更别说铅球、标枪等具有一定危险的体育项目,各高校都秉着不出事、没危险的教学态度,致使体育教学的运动量缩减,越来越达不到锻炼的效果。
(2)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每个专项都学习最基础的动作,摒弃了一切带有危险性的技术动作。例如足球的胸部停球,头顶球等技术动作,大都不在普通高校的教学范围里。
(3)教学方法上:为避免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教师主导整堂课,教师支配整个教学进度,不敢完全让学生独立尝试技术动作的学习。
1.3 学校体育伤害对学生的影响
从表2~表4中看出:对抗性激烈的项目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比例较高,这与项目特点有关。部分同学通过球类、健美操、跑步等形式进行健身,但是有22%的人竟然没有参加任何的体育项目,也就是根本就不进行体育锻炼。其中,“没时间锻炼”占33%,居首位;“怕受伤”居然占24%,可见,学生对体育伤害的恐惧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这与体育教学上思想意识的认知、学校对体育项目参与度的重视等有直接的关系。由于,思想观念等认知问题,损失了一部分学校体育锻炼人口,从而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健康。
2 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对大学生体质健康的促进
2.1 国内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高校并没有一个完整的体育伤害保障体制,一旦学生发生校园意外事故,经鉴定学校没有“过错责任”,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而受害的孩子和家庭在承受伤痛的同时还要承担医疗费用,这个结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最后,就是学校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或者无力补偿,造成纠纷。形成教师不敢让学生多运动,学生怕受伤不敢运动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健康,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是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2.2 国外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现状
日本和美国对“体育伤害事故”的关注度较高,较国内有更成熟的研究成果。
日本引入了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1],通过了“学校事故损害赔偿法案”和“学校灾害补偿法纲要案”[2]。通过追究无过失责任的原则[3],达到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目的;以国家为赔偿主体、国家经费为主要赔偿金的形式,实现学校灾害救济补偿。
美国将这一类伤害事故的性质界定为过错责任[4],并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
2.3 体育伤害保障制度设计
只要有体育运动的存在,意外伤害就在所难免。设立基金支持、保险机构执行,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保障机制。
基金的保障范围认定: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训练等,即凡是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都在保障范围内。简化或者取消责任认定程序,只要在保障范围的体育伤害事故就直接进行赔付。保障基金:以国家支持、社会捐赠为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保证资金用途。也可以设立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学校每年按学生人数缴纳保险费用,每人1元;学生可以在学校的基础上多份参保,实现最大的利益保障。不足部分有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当年余额自动滚动到下一年,享受银行同等利率收益。基金将接受定期评估,并依据赔付情况,及时调整收费与赔偿标准。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为了避免猝死事件的发生,减少责任承担,很多学校简化了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多以趣味体育为主,这是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的直接原因。
(2)至今国内没有一部完整的体育保险法,或者一个明确的体育运动基金组织,对于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赔偿也没有明确标准,这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减轻学校在赔付、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压力,减轻体育教师的思想负担,使体育教学的形式内容多样化,更贴近学生真正的兴趣爱好,从而调动学生的锻炼积极性,提高体质健康。
3.2 建议
(1)设立公益性基金,保险机构具体执行。基金与体育保险强强联合,解决体育运动的后顾之忧。
(2)从安全教育入手,教师素质及业务能力提高也是规避体育伤害的一个重要手段。
(3)制定相关的体育器械使用条例,定期檢查教具,时时监督是规避体育伤害的主要办法。
参考文献
[1] 王小平,马宏俊,张笑世.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对策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81.
[2] 曾庆欣.国外学校体育伤害的防范处理对我国的启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8):52-55.
[3] 王荷英.学校体育活动中运动伤害保险制度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2(10):78-81.
[4] 周红梅.我国高校体育主体的体育保险对策建议[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4(1):20-24.
关键词:体育伤害保障 大学生 体质健康 促进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6)12(c)-0134-02
学生体质下降,与学校体育教育有直接关系。通过学校体育的途径,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积极的干预,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学校体育开展力和对学生体质干预力的主要策略上,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从强化学校体育政策法规的引导功能、营造学校体育健康、促进保障性的支持、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养成锻炼习惯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但是从体育伤害保障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该研究从法律视角出发,从交叉学科入手,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影响
1.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
从表1中可以看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学生本人错误导致,但是,教学或其他组织导致伤害也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也是学校体育一直束手束脚不能很好贯彻教学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学校体育伤害对教学的影响
(1)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传统的三大球、健美操、瑜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各高校致力于快乐教学、情境教学、游戏教学等改革中。田径项目很早就淡出了高校教学的课程设置,更别说铅球、标枪等具有一定危险的体育项目,各高校都秉着不出事、没危险的教学态度,致使体育教学的运动量缩减,越来越达不到锻炼的效果。
(2)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每个专项都学习最基础的动作,摒弃了一切带有危险性的技术动作。例如足球的胸部停球,头顶球等技术动作,大都不在普通高校的教学范围里。
(3)教学方法上:为避免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教师主导整堂课,教师支配整个教学进度,不敢完全让学生独立尝试技术动作的学习。
1.3 学校体育伤害对学生的影响
从表2~表4中看出:对抗性激烈的项目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比例较高,这与项目特点有关。部分同学通过球类、健美操、跑步等形式进行健身,但是有22%的人竟然没有参加任何的体育项目,也就是根本就不进行体育锻炼。其中,“没时间锻炼”占33%,居首位;“怕受伤”居然占24%,可见,学生对体育伤害的恐惧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这与体育教学上思想意识的认知、学校对体育项目参与度的重视等有直接的关系。由于,思想观念等认知问题,损失了一部分学校体育锻炼人口,从而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健康。
2 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对大学生体质健康的促进
2.1 国内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高校并没有一个完整的体育伤害保障体制,一旦学生发生校园意外事故,经鉴定学校没有“过错责任”,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而受害的孩子和家庭在承受伤痛的同时还要承担医疗费用,这个结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最后,就是学校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或者无力补偿,造成纠纷。形成教师不敢让学生多运动,学生怕受伤不敢运动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健康,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是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2.2 国外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现状
日本和美国对“体育伤害事故”的关注度较高,较国内有更成熟的研究成果。
日本引入了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1],通过了“学校事故损害赔偿法案”和“学校灾害补偿法纲要案”[2]。通过追究无过失责任的原则[3],达到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目的;以国家为赔偿主体、国家经费为主要赔偿金的形式,实现学校灾害救济补偿。
美国将这一类伤害事故的性质界定为过错责任[4],并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
2.3 体育伤害保障制度设计
只要有体育运动的存在,意外伤害就在所难免。设立基金支持、保险机构执行,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保障机制。
基金的保障范围认定: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训练等,即凡是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都在保障范围内。简化或者取消责任认定程序,只要在保障范围的体育伤害事故就直接进行赔付。保障基金:以国家支持、社会捐赠为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保证资金用途。也可以设立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学校每年按学生人数缴纳保险费用,每人1元;学生可以在学校的基础上多份参保,实现最大的利益保障。不足部分有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当年余额自动滚动到下一年,享受银行同等利率收益。基金将接受定期评估,并依据赔付情况,及时调整收费与赔偿标准。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为了避免猝死事件的发生,减少责任承担,很多学校简化了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多以趣味体育为主,这是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的直接原因。
(2)至今国内没有一部完整的体育保险法,或者一个明确的体育运动基金组织,对于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赔偿也没有明确标准,这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学校体育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减轻学校在赔付、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压力,减轻体育教师的思想负担,使体育教学的形式内容多样化,更贴近学生真正的兴趣爱好,从而调动学生的锻炼积极性,提高体质健康。
3.2 建议
(1)设立公益性基金,保险机构具体执行。基金与体育保险强强联合,解决体育运动的后顾之忧。
(2)从安全教育入手,教师素质及业务能力提高也是规避体育伤害的一个重要手段。
(3)制定相关的体育器械使用条例,定期檢查教具,时时监督是规避体育伤害的主要办法。
参考文献
[1] 王小平,马宏俊,张笑世.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对策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81.
[2] 曾庆欣.国外学校体育伤害的防范处理对我国的启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8):52-55.
[3] 王荷英.学校体育活动中运动伤害保险制度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2(10):78-81.
[4] 周红梅.我国高校体育主体的体育保险对策建议[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