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就去,不怕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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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我认识的姑娘,写过这么一句话:生命总会给你甜头,你只管伸出舌头,舔着那股甜,一直跟着去。
  什么甜,什么苦,人都是跟着甜头在走。没有人为了吃苦而活着。问题就是,是现在甜,还是以后甜,是甜一阵子,还是甜一辈子?
  我从小喜欢读书,喜欢写字。八岁的时候生病,住隔离病房,父母每天只能探视一次。隔壁病床的病人留下一本《大侠陈真》,我一边翻字典一边读完。九岁,还是十岁?在课本的天头地脚开始写小说,对,就是武侠小说,写得密密麻麻。
  那时候靠写字为生这样的念头,在我心里还是模模糊糊、并不成型的概念。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艺考的广告,回去跟我妈说,我要考艺术类学校。我妈正蹲在地上洗衣服,我爸妈都是厂里的工人,从来没听过啥叫艺考,说不许去。我说,你让我去,你顶多后悔一阵子,不让我去,我会后悔一辈子。说完就完了,这句话我妈却记住了,有一天,她跟我神神秘秘地说,你去吧,我们同意了。但那一天,艺考报名已经结束了。
  我飞车骑到学校,老师都傻了。最后,我是以体育生的名额,加塞进了艺考,准考证号是全省最后一个。
  我还记得那年春天,我爸给了我们两千块钱,说,就当去春游一趟吧。我妈带着我去了南京。临走前,我人生第一次可以自己选衣服,我选了一件领子有绣花的白衬衫,一件灰色开襟毛衣。艺考的时候,我在考场里头眉飞色舞,写得酣畅淋漓,我妈在外头凄风苦雨。
  回家的大巴上,我妈含着眼泪说,孩子,我们对不住你,爹妈没本事。十八岁的我,牛气冲天,觉得自己有很大的本事,我说没事,妈,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我如愿考上大学,专业是戏文,读到一半,不想读,偏执地想去电影学院学电影。于是离开南京,一个人去了北京。现在很多小朋友问我,编剧的就业情况怎么样,怎么能出版一本书,怎么卖掉第一个剧本……在他们的年纪,我似乎从未想过这些事。
  我只是喜欢写,想写,想写好,想写一辈子。之所以高考选专业,在中文和戏文之间学了第二个,我觉得戏文给的创作自由更大。中文要学很多理论,我怕把自己给绑死了。之所以想去北京,因为电影是我生命里第一有趣的事情,我想弄明白它。我想浸泡在里头,一头扎进去,永远不出来。
  这都是我十八岁,二十岁做的决定。我对社会几乎一无所知,信息也不发达,这就是本能,就是想往这里走,往这条路上走。
  我知道这是我真正想要的,愿意为之付出的,哪怕在外人看来这些决定都冒险而荒诞。
  想去就去,不怕做自己。
  每个生命都有根,都会往有水的地方扎。每个生命都有叶子,都知道要往光里,往宽阔里舒展。你觉得有意思,有激情,这个东西滋养你,实现你,在这个东西里,你感到快乐。好多时候,你忍不住赋予它意义。那这个东西就是对的,这就是热爱。
  不怕选择你的热爱,因为热爱,你才成为你自己,你,才因此在人群中与众不同。我生活里的一切,都是写作带给我的。我现在有属于自己的一间屋,安身立命于这个世上,能养活自己和亲人,而且活得还挺好,在我的生活里,没有谁能勉强我。这已经够了。
  我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个乌比·哥德堡的电影,她说:“当你早上醒来,腦子里只有你要写的东西,你就是一个作家。”
  这句话我现在还相信。喜欢写东西,这是我的核心,是我身体里最坚强的东西。人生好多不如意,我还有一个地方可以退守,退到这块地里,退到我的书桌边,退到我的屏幕前。夜深人静处,微微白光反照在我脸上,敲击键盘的声音格外清脆,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又幸福又孤独。退到写作里,一个我喜欢呆着的地方,我知道它一直在,永远在。这就够了。
  我喜欢写东西。写作让我快乐。我的身体喜欢写作,但是肯定是我的手指最喜欢。当一段日子不写了,又开始写,我的手指轻轻碰触我的键盘,有一种很大的感动和快乐和心安。我的手指在键盘上自由地跳跃,它们不经过我的大脑,完全是,那些句子,穿过我,像一道风,它们穿过我,落成文字。
  我把珍贵的花摆在我的案头。键盘旁边,有一个小祭坛。发亮的精油灯,美丽的镇纸,小魔女,一个抱着面包的女人,一只猫铃铛……有点迷信,我想把美好的东西都归拢在这,像祭品一样,供养给我的创造力,我的写作。
  最后两句话,给那些想写不敢写,想去不敢去的人们。一句是:“做你喜欢的事很难,但是一年比一年容易。做你不喜欢的事容易,但是一年比一年难。”
  常有人跟我说,想全部想好了再写。但是,“写作就像夜间开车。你的车头灯只能照亮前面两三米,但是你还是可以平安开完全程。”
  人活着,就没有全部想好这件事。
  你选什么做你的车头灯?
  你相信什么,发出的夜间的光?
  我选我喜欢的,跌跌撞撞又丰丰富富的这一路。
  想去就去,你也可以。
  摘自《风流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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