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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和几个好友吃饭的时候,接到去了郑州的好友打来的长途,她非常郁闷地和我说,她和她的“咪咪”(她心爱的小猫)今天在坐公交车的时候,被司机拒载了,现在十分窝火,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在电话这端像听“笑话”一样听着她在电话那头用高亢的声音发泄:“我带宠物上车又怎么了,碍到谁什么事了,凭什么不让我上车……”。通话显示足足打了20分钟,我听她反复的说了无数次这句话,真是有些替她心疼白花花的电话费啊,而看见桌前几个好友抢食着美味,我更是着急。好友终于在第20分钟后给我开口说话的机会了,问我为什么不和她“同仇敌忾”。我无奈的笑着对她说,谁叫你顶烟上,将人家刚刚出台的法规踩到脚底下……。
挂断电话,给身边几个朋友讲出这件事情,他们哈哈大笑,而其中一个几天前因为走人行道过马路时闯红灯被罚款的朋友大叫着,感觉有救星了一样。他已经因为被罚款的事情被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臭了好几天了。现在,在郑州的好友和她的“宝贝”被公交司机撵了下来,他觉得他是翻身的时候了,知道我们话题的焦点一定会转移到她身上,因此好象连饭量都涨了很多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全国各地交通部门都制定了很多新的规则,诸如强制车险、规范行人过马路等,郑州的新规定也是属于众多法规中的焦点。
郑州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运行和乘坐秩序,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除了禁止带宠物上车以外,还有一条规则引人注目,《规则》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禁止乘坐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车辆等。一个规章,其法律效力虽然无法与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法规相比。假如一个省辖市的部门制定的《规则》也算规章的话。但是,县官不如现管。往往越是这样的《规则》,越能引起“社会反响”。而此前,也已经有其他的城市“身先士卒”了。
总的来说,规划乘车制度,管理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比如禁止携带宠物上车更是为了照顾多数乘客的感受。有的乘客携带宠物上车后,将宠物放在座位上,这是对其他乘客的不尊重。有的乘客把宠物放在通道上,影响了通行。也造成一些小孩害怕狗等宠物不敢乘车。因此,新《规则》禁止携带宠物上车;过去有的醉酒乘客乘坐出租车,由于他们不能说出家庭住址,司机载着他们盲目行驶,不仅浪费大量时间,最后还可能面临乘客拒付车费的局面,因而极易引发纠纷。此外,赤膊者上公共交通车辆也确实有碍风化,应当在被禁止之列。而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和重症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乘车被禁止则是出于安全考虑,避免车辆中途出现意外情况而误了大多数乘客的事。
市民对新规则也表示欢迎,但认为要取得实效主要靠乘客自觉。新规则只不过是将一些原本就有的规定予以明确,具体实施还是要靠乘客自觉遵守。仅靠硬性规定,很难取得实效。一位公交车工作人员的话,代表了支持人的态度:现在赤膊乘公交车的人不多见了,饮酒过量的情况多发生在逢年过节时。根据公交公司规定,发现赤膊或饮酒过量的人,每个司机会在其投币或刷卡前,主动予以解释,婉拒其乘车,多数情况下,乘客会理解的。而现在养宠物的多了,带宠物乘车令人极为头疼。发现乘客要携带宠物上车时,自己会出面劝阻。然而,一小部分人却将宠物抱在怀中,强行登车。如遇拒绝,就与司机纠缠,为了不影响其他乘客,司机只好让步。对于新《规则》,这位工作人员极其拥护:“公司曾规定不允许赤膊乘车、携带宠物乘车等,可这毕竟是公司的规定,好多乘客不认同。现在政府有关部门专门下发通告,规范乘车者的行为,司机今后劝阻不文明乘车时就更有底气了。但是,无论如何,还得看乘客自己的自觉性。”
有支持的当然也会有反对的,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对于一部分人的不理解和从未间断过的反对声浪,郑州市市政管理局解释是,照顾多数乘客并不构成拒载,与时俱进等等。即使管理部门给予了我们这样的解释,但是很多人仍然还对新发布的规则提出质疑。
很多人提出质疑是出于对这些规则实施的不现实性考虑的。首先,这五种人就很难确定。按照管理人员所说的,醉酒的标准记者问主要靠司机自己的把握,那些走路摇摇晃晃、说话语无伦次、头脑极度不清醒的,都在拒载之列。但是谁是醉酒者,总得有个标准。司机也不是测酒仪器,说谁醉了就是谁,那不是找事吗?如果人家就是不承认,又能怎么样?还有,醉酒不让坐车该咋回家?现在天气炎热,多喝酒的情况经常发生。我们知道,喝酒以后不能自己驾车。如果公交车、出租车都拒绝醉酒者乘坐,这些人怎么回家?一味地禁止这些人乘车也不是事,政府要充分考虑如何让他们平安回家。另外醉酒的标准也很难界定,喝多少、喝到哪种程度算醉酒?操作起来很难!不是想逼着人家里“丢人”吧?
还有,“重症病人”不能坐公交,也不能打的,可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计较起来……,不说别的,当事人内心怎么安宁?这一条规定看起来似乎是没有人性,见死不救,谁能做到?如果精神病患者想乘车,又有谁敢出来拦着?不要忘记,他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再说,精神病患者一般都不会自己承认有病,没有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谁能诊断出来,司机又不是医生,真的很难判断,象这种事情又不能随意判断。难道以后公交车司机和的哥都还要有医学学位才行吗?
除了上述一些制约规则实施的几点之外,还伴随着无奈。正如一位出租车司机说的:“对拒载醉酒者的规定表示赞同。他跑出租两年多,遇到的醉酒者也就七八个。然而,就是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乘客,让他气愤不已。挤到车上,一会说去这儿,一会说去那儿,转了一大圈之后,下车后不但不给钱,最后还骂骂咧咧!让人十分憋气,早就盼着应该有规则约束这些人。”然而,他也表示,“现在出租车经营比较困难,好不容易等个客人,你不拉别人拉,估计新规则很难取得实效。”
一位法律人士也表示,“赤膊者、醉酒者虽然不太雅观,也可能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但不让赤膊者、醉酒者以及重症病人等上车的规定有点不合适,司机不让他们乘车有拒载的嫌疑。”“公民乘车是一种民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掏钱乘车时是消费者,与乘坐的公交车、出租车之间是一种公平交易。”
现在社会越来越讲究文明了,因此执法部门也提出了很多提高公民文明的规则。虽然很多现在是强制的,但是仍然看的出他们的良苦用心。他们是希望从强制中养成习惯。现在的规则越来越人文化,问题也越来越细致,这些规则实施起来的确会有一点困难,所以想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还得靠我们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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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给身边几个朋友讲出这件事情,他们哈哈大笑,而其中一个几天前因为走人行道过马路时闯红灯被罚款的朋友大叫着,感觉有救星了一样。他已经因为被罚款的事情被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臭了好几天了。现在,在郑州的好友和她的“宝贝”被公交司机撵了下来,他觉得他是翻身的时候了,知道我们话题的焦点一定会转移到她身上,因此好象连饭量都涨了很多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全国各地交通部门都制定了很多新的规则,诸如强制车险、规范行人过马路等,郑州的新规定也是属于众多法规中的焦点。
郑州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运行和乘坐秩序,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除了禁止带宠物上车以外,还有一条规则引人注目,《规则》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禁止乘坐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车辆等。一个规章,其法律效力虽然无法与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法规相比。假如一个省辖市的部门制定的《规则》也算规章的话。但是,县官不如现管。往往越是这样的《规则》,越能引起“社会反响”。而此前,也已经有其他的城市“身先士卒”了。
总的来说,规划乘车制度,管理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比如禁止携带宠物上车更是为了照顾多数乘客的感受。有的乘客携带宠物上车后,将宠物放在座位上,这是对其他乘客的不尊重。有的乘客把宠物放在通道上,影响了通行。也造成一些小孩害怕狗等宠物不敢乘车。因此,新《规则》禁止携带宠物上车;过去有的醉酒乘客乘坐出租车,由于他们不能说出家庭住址,司机载着他们盲目行驶,不仅浪费大量时间,最后还可能面临乘客拒付车费的局面,因而极易引发纠纷。此外,赤膊者上公共交通车辆也确实有碍风化,应当在被禁止之列。而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和重症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乘车被禁止则是出于安全考虑,避免车辆中途出现意外情况而误了大多数乘客的事。
市民对新规则也表示欢迎,但认为要取得实效主要靠乘客自觉。新规则只不过是将一些原本就有的规定予以明确,具体实施还是要靠乘客自觉遵守。仅靠硬性规定,很难取得实效。一位公交车工作人员的话,代表了支持人的态度:现在赤膊乘公交车的人不多见了,饮酒过量的情况多发生在逢年过节时。根据公交公司规定,发现赤膊或饮酒过量的人,每个司机会在其投币或刷卡前,主动予以解释,婉拒其乘车,多数情况下,乘客会理解的。而现在养宠物的多了,带宠物乘车令人极为头疼。发现乘客要携带宠物上车时,自己会出面劝阻。然而,一小部分人却将宠物抱在怀中,强行登车。如遇拒绝,就与司机纠缠,为了不影响其他乘客,司机只好让步。对于新《规则》,这位工作人员极其拥护:“公司曾规定不允许赤膊乘车、携带宠物乘车等,可这毕竟是公司的规定,好多乘客不认同。现在政府有关部门专门下发通告,规范乘车者的行为,司机今后劝阻不文明乘车时就更有底气了。但是,无论如何,还得看乘客自己的自觉性。”
有支持的当然也会有反对的,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对于一部分人的不理解和从未间断过的反对声浪,郑州市市政管理局解释是,照顾多数乘客并不构成拒载,与时俱进等等。即使管理部门给予了我们这样的解释,但是很多人仍然还对新发布的规则提出质疑。
很多人提出质疑是出于对这些规则实施的不现实性考虑的。首先,这五种人就很难确定。按照管理人员所说的,醉酒的标准记者问主要靠司机自己的把握,那些走路摇摇晃晃、说话语无伦次、头脑极度不清醒的,都在拒载之列。但是谁是醉酒者,总得有个标准。司机也不是测酒仪器,说谁醉了就是谁,那不是找事吗?如果人家就是不承认,又能怎么样?还有,醉酒不让坐车该咋回家?现在天气炎热,多喝酒的情况经常发生。我们知道,喝酒以后不能自己驾车。如果公交车、出租车都拒绝醉酒者乘坐,这些人怎么回家?一味地禁止这些人乘车也不是事,政府要充分考虑如何让他们平安回家。另外醉酒的标准也很难界定,喝多少、喝到哪种程度算醉酒?操作起来很难!不是想逼着人家里“丢人”吧?
还有,“重症病人”不能坐公交,也不能打的,可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计较起来……,不说别的,当事人内心怎么安宁?这一条规定看起来似乎是没有人性,见死不救,谁能做到?如果精神病患者想乘车,又有谁敢出来拦着?不要忘记,他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再说,精神病患者一般都不会自己承认有病,没有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谁能诊断出来,司机又不是医生,真的很难判断,象这种事情又不能随意判断。难道以后公交车司机和的哥都还要有医学学位才行吗?
除了上述一些制约规则实施的几点之外,还伴随着无奈。正如一位出租车司机说的:“对拒载醉酒者的规定表示赞同。他跑出租两年多,遇到的醉酒者也就七八个。然而,就是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乘客,让他气愤不已。挤到车上,一会说去这儿,一会说去那儿,转了一大圈之后,下车后不但不给钱,最后还骂骂咧咧!让人十分憋气,早就盼着应该有规则约束这些人。”然而,他也表示,“现在出租车经营比较困难,好不容易等个客人,你不拉别人拉,估计新规则很难取得实效。”
一位法律人士也表示,“赤膊者、醉酒者虽然不太雅观,也可能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但不让赤膊者、醉酒者以及重症病人等上车的规定有点不合适,司机不让他们乘车有拒载的嫌疑。”“公民乘车是一种民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掏钱乘车时是消费者,与乘坐的公交车、出租车之间是一种公平交易。”
现在社会越来越讲究文明了,因此执法部门也提出了很多提高公民文明的规则。虽然很多现在是强制的,但是仍然看的出他们的良苦用心。他们是希望从强制中养成习惯。现在的规则越来越人文化,问题也越来越细致,这些规则实施起来的确会有一点困难,所以想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还得靠我们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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