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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天,很冷。
一个我喜欢的男人很近地走入了我的生活,近到我以为会发生些什么了。但是,没有,他忽然又离我远了。在相识前,我们其实都已有了各自的恋人。他的女友玲珑聪明,我的男友宽厚至极。
矜持如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又怎么样呢?死缠烂打或者找他捅破那层很美的“窗户纸”,都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他喜欢的。他离开,就一定有他的理由。
忽然就发现这个冬天很冷啊,很想有件大衣包裹着自己。
以前总爱穿长棉褛之类,棉麻的,羽绒的,线条硬挺,显得有些洒脱不羁。而现在,我觉得自己实际并没有那么洒脱,相反,有种软弱充溢在我胸口。常常,在黄昏的街头,在有音乐流淌的地方,我都有想落泪的感觉。
我想有件温柔如手掌、可以簇拥着寂寞的灵魂的大衣。
不要张扬,就简练的式样好了,有安全感的色泽,一如我和他都喜欢的低调。最好有一点点旧,像我和他认识其实并不算很长,两年吧,但感觉像认识了一辈子。他看我的眼睛,我听他说话,我们知道,我们是彼此间有种“懂得”的人。
一个懂你的人,要不早不晚地在你生命里出现,并且能与你牵手,是种高难的缘分。这缘分,往往上天不肯轻易给你。
整理衣物时,翻出一件好几年前的黑色羊毛大衣,袖口都磨毛了,领子的式样也已过时,夸张得可以藏一只羊。好几次想随便送人,都没成功送出去。抚摸着温存的料子,忽然想到可以改一下。
拿去楼下的小店,跟那个清秀的浙江小师傅说,要最简单的及膝直筒式,青果领,两个斜插口袋,大小罩得下两三件薄羊毛衫就好。
改好了,穿在身上,真的温暖舒适。有风时,手插在口袋里,一条红黑格的围巾绕在颈上,牛仔裤,手拎包,非常利落,便于回忆一些人与事。
有时累了,趴在手臂上,脸可以感受到大衣温情的触摸,想起有次他有些犹豫地触摸我的手与脸,他的手掌细薄而凉。那是惟一的一次。在很暗的咖啡厅的光线中。
我对零食有了种很深的依赖。下了班,一个人在屋子里,一堆零食可以吃个底朝天,全然不顾冬季是最易储存脂肪的时候。一种能量虽然不能替代另一种能量,至少可以慰藉。
男友说,不怕吃成小肥猪啊,却照样时常给我买各种各样的零食回来。
再遇见他是在共同相识的朋友的婚礼上。他来得最迟,还是那样瘦削,穿着得体,一件黑色卡其布外套,米色休闲裤。他和别人聊天,也和我聊几句,像我们之间从未有过那样一些近到几乎听得见心跳的时日。
我亦淡淡的,脸上看不出一冬来内心起伏的风浪,就如身上这件包裹着我的黑大衣。
只是,今天颈间不是那条绒的红黑格围巾了,换了条双面真丝的灰绿色绸巾,我希望自己看起来轻盈些,不要像个怨女。
出了酒店,阳光很好。我微笑着与他道别,彼此向不同方向走去。他或许约好了女友逛街,而我的男友,在街口拐弯处等我。
我把大衣脱了搭在手臂上,里面是件咖啡与石绿相间的彩条毛衣,我想我看起来,甚至都有些灿烂了。然后就看见了男友,靠在树下,街旁的音像店传来杜德伟的《把你藏起来》:“万一你迷路怎么回来,好想把你藏起来,藏在胸前的口袋,把你暖暖地融化,你就再也离不开,我要把你藏起来,永远呵护这份爱,从此不让别人想,只准和我一个人相爱……”眼睛忽然湿了,那个在树下等我的男人其实才最像手臂上这件大衣,旧了,但是温暖,包容了我许多莫名其妙的烦恼任性,他其实一直是明白我的,不是吗﹖他只是在等我自己回家。
一个我喜欢的男人很近地走入了我的生活,近到我以为会发生些什么了。但是,没有,他忽然又离我远了。在相识前,我们其实都已有了各自的恋人。他的女友玲珑聪明,我的男友宽厚至极。
矜持如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又怎么样呢?死缠烂打或者找他捅破那层很美的“窗户纸”,都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他喜欢的。他离开,就一定有他的理由。
忽然就发现这个冬天很冷啊,很想有件大衣包裹着自己。
以前总爱穿长棉褛之类,棉麻的,羽绒的,线条硬挺,显得有些洒脱不羁。而现在,我觉得自己实际并没有那么洒脱,相反,有种软弱充溢在我胸口。常常,在黄昏的街头,在有音乐流淌的地方,我都有想落泪的感觉。
我想有件温柔如手掌、可以簇拥着寂寞的灵魂的大衣。
不要张扬,就简练的式样好了,有安全感的色泽,一如我和他都喜欢的低调。最好有一点点旧,像我和他认识其实并不算很长,两年吧,但感觉像认识了一辈子。他看我的眼睛,我听他说话,我们知道,我们是彼此间有种“懂得”的人。
一个懂你的人,要不早不晚地在你生命里出现,并且能与你牵手,是种高难的缘分。这缘分,往往上天不肯轻易给你。
整理衣物时,翻出一件好几年前的黑色羊毛大衣,袖口都磨毛了,领子的式样也已过时,夸张得可以藏一只羊。好几次想随便送人,都没成功送出去。抚摸着温存的料子,忽然想到可以改一下。
拿去楼下的小店,跟那个清秀的浙江小师傅说,要最简单的及膝直筒式,青果领,两个斜插口袋,大小罩得下两三件薄羊毛衫就好。
改好了,穿在身上,真的温暖舒适。有风时,手插在口袋里,一条红黑格的围巾绕在颈上,牛仔裤,手拎包,非常利落,便于回忆一些人与事。
有时累了,趴在手臂上,脸可以感受到大衣温情的触摸,想起有次他有些犹豫地触摸我的手与脸,他的手掌细薄而凉。那是惟一的一次。在很暗的咖啡厅的光线中。
我对零食有了种很深的依赖。下了班,一个人在屋子里,一堆零食可以吃个底朝天,全然不顾冬季是最易储存脂肪的时候。一种能量虽然不能替代另一种能量,至少可以慰藉。
男友说,不怕吃成小肥猪啊,却照样时常给我买各种各样的零食回来。
再遇见他是在共同相识的朋友的婚礼上。他来得最迟,还是那样瘦削,穿着得体,一件黑色卡其布外套,米色休闲裤。他和别人聊天,也和我聊几句,像我们之间从未有过那样一些近到几乎听得见心跳的时日。
我亦淡淡的,脸上看不出一冬来内心起伏的风浪,就如身上这件包裹着我的黑大衣。
只是,今天颈间不是那条绒的红黑格围巾了,换了条双面真丝的灰绿色绸巾,我希望自己看起来轻盈些,不要像个怨女。
出了酒店,阳光很好。我微笑着与他道别,彼此向不同方向走去。他或许约好了女友逛街,而我的男友,在街口拐弯处等我。
我把大衣脱了搭在手臂上,里面是件咖啡与石绿相间的彩条毛衣,我想我看起来,甚至都有些灿烂了。然后就看见了男友,靠在树下,街旁的音像店传来杜德伟的《把你藏起来》:“万一你迷路怎么回来,好想把你藏起来,藏在胸前的口袋,把你暖暖地融化,你就再也离不开,我要把你藏起来,永远呵护这份爱,从此不让别人想,只准和我一个人相爱……”眼睛忽然湿了,那个在树下等我的男人其实才最像手臂上这件大衣,旧了,但是温暖,包容了我许多莫名其妙的烦恼任性,他其实一直是明白我的,不是吗﹖他只是在等我自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