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高校当下实行的是源自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全国性的国家入学考试制度,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制度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招生制度包括两个不同的部分:高等学校的入学考试制度和高等学校的录取制度,把这两个部分紧密结合起来论述了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制度 统考统招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10-152-02
1、研究背景
现在高校招生制度有三种类型:证书制、考试制和开放型。实行证书制的国家主要有英、法等国,高校在录取学生时,允许中学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是其毕业时取得的合格证书,大学不设入学考试,主要通过严格把关中学的毕业考试来保障大学新生的质量。实行考试制的国家比较多,主要通过专业机构或学校举行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具体又可分为实行全国或地区性的统一考试,以及高校自主考试两种。
中国高校当下实行的是源自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全国性的国家入学考试制度。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制度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90年代以来,为了提高高校招生制度的活力,满足多元化需求,它的变化更加频繁。1999年开始,高校实行扩招,并启动高考科目“3+X”改革试验。2000年,增加春季高考。2001年,高考取消了婚姻和年龄限制。2003年,高考时间从原来的每年7月提前到6月。同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招生自主权。此后几年,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试验向其他学校推广。2004年,教育部将“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举措扩大到11个省、市。2005年起,部分高职院校也获得了自主招生和提前招生的权力。尽管高校招生制度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地方化、人性化,但高校在考试科目、录取批次、招生指标等方面依然受到国家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统一的国家入学考试制度依然是当前高校招生入学的主流。提前招生、免试保送和自主招生等形式只是统招之外的辅助手段。
2、统考统招制度分析
2.1统考统招制度
我国高校长期以来招生实行的是全国统考。这意味着,不同省市的学生未来报考的院校各不相同,但他们所接受的考试科目是相同的。近些年来,关于高考的改革变动频繁。这种改革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原先僵化的考试科目变得更为灵活,由“3+2”向“3+x”过渡(2002年已推广到全国):二是扩大各省自主命题的权力。考试科目是否应当更加适应不同类型院校(如普通高等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分卷)的需要,目前虽然有不少讨论,但还远未成为高考改革的中心。除了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地方将高职入学考试与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进行分卷外,其他地方仍然是以传统的高考代替高职考试。
2.2统考统招制度对高职招生的影响
高校招生主要实行全国性的统考统招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是不论院校类型,都实行统一考试(包括内容和时间)和统一录取(以省为单位的分批录取)。它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和管理方便,既降低了考试执行如命题、阅卷、评分和招生的成本,又有利于参加考试的考生减轻备考负担,近年来为增强招生制度的活力,统考统招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下放命题权到各省,对考试科目进行改革,增强院校自主招生权等,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即统一考试和统一招生没有发生改变,这对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不利影响尤为明显。
偏重文化科目的统一考试不能满足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全国统一的3+X模式,文化科目比重远远超过实践性、技能性科目的比重。这种考试严重偏离了职业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生产第一线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通过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并不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而且这种偏向文化课的考试内容,也不利于“三校生”顺利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另外统一考试也对中职学校产生了极大影响,使得中职学校在教学中偏离职业教育的方向,为了考试过分偏重文化知识和理论基础的教学,忽略学生的职业技能。这必然促使高等职业教育朝着两个可能性的方向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现实,偏离自己的职业教育特色而向普通教育靠拢,或者是为了将招生录取到的“学术类”学生打造成应用型人才,从而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
人为设置的录取批次,弱化了高等职业院校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录取批次为基础的统招制度,第一批次是重点本科院校,第二批次是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次是高职高专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录取批次在最后,只能录取到成绩相对较差的生源,这强化了高等职业教育在人们心中地位不佳的印象。高等职业院校出现的招生难、报到率低等问题,与招生中的这种制度安排不无关联。
3、高职招生模式的变革
统考统招制度无论是考试内容还是录取方式显然都不利于高等职业院校选择生源,也不利于中职学校学生的报考,严重束缚了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方面的活力。因此,近年来在宏观招生制度不断进行改革的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变革。本文主要介绍其中比较典型的两类改革:广西的二次高考和上海、北京的高职自主招生。
3.1广西的二次高考
“二次高考”主要实现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招生的分离。现行的招生考试,本科和高职高专学校采用的是同一套试卷,主要考虑的是普通本科院校的需要,忽略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高专学校的需要。因此2002年广西的“二次高考”主要希望通过制度改革,实现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的彻底分离。具体来说,就是“本科院校招生考试仍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专科院校招生考试由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命题。专科院校招生考试在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所有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含普通专科、高职教育、电大普通班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这一轮高考。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新生。所有新生均在当年秋季入学。实施这一政策后,当年有9万多学生踊跃参加专科高考,其中有不少是先参加普通高考再参加专科高考。
这场改革获得了学界的高度好评,认为它可以改变“一张试卷从北大清华考到高职高专”的现状,给学生和学校都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在实践层面上,它却受到了强烈抵制。2003年广西“两会”中,11名政协委员听取了群众呼声,根据群众要求取消二次高考改革,指出二次高考增加了考生备考的负担和心理压力,也增加了备考成本,劳民伤财,反对的声音超过了当初要求改革的声音。同年“二次高考”模式有了调整,本、专科高考采用了另一种方式,在必考科目上采取同题同时考,在选考科目上采取不同题也不同时考;2004年又有了新的调整,调整为本、专科所有考试科目同题同时考,但在标准分转化时分开;2005年,采取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至此,轰轰烈烈的二次高考改革失败了,广西高考复辟。
3.2上海、北京的高职自主招生
统考统招制度中,高考和高校的招生紧密联系。但是高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制度 统考统招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10-152-02
1、研究背景
现在高校招生制度有三种类型:证书制、考试制和开放型。实行证书制的国家主要有英、法等国,高校在录取学生时,允许中学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是其毕业时取得的合格证书,大学不设入学考试,主要通过严格把关中学的毕业考试来保障大学新生的质量。实行考试制的国家比较多,主要通过专业机构或学校举行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具体又可分为实行全国或地区性的统一考试,以及高校自主考试两种。
中国高校当下实行的是源自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全国性的国家入学考试制度。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制度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90年代以来,为了提高高校招生制度的活力,满足多元化需求,它的变化更加频繁。1999年开始,高校实行扩招,并启动高考科目“3+X”改革试验。2000年,增加春季高考。2001年,高考取消了婚姻和年龄限制。2003年,高考时间从原来的每年7月提前到6月。同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招生自主权。此后几年,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试验向其他学校推广。2004年,教育部将“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举措扩大到11个省、市。2005年起,部分高职院校也获得了自主招生和提前招生的权力。尽管高校招生制度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地方化、人性化,但高校在考试科目、录取批次、招生指标等方面依然受到国家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统一的国家入学考试制度依然是当前高校招生入学的主流。提前招生、免试保送和自主招生等形式只是统招之外的辅助手段。
2、统考统招制度分析
2.1统考统招制度
我国高校长期以来招生实行的是全国统考。这意味着,不同省市的学生未来报考的院校各不相同,但他们所接受的考试科目是相同的。近些年来,关于高考的改革变动频繁。这种改革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原先僵化的考试科目变得更为灵活,由“3+2”向“3+x”过渡(2002年已推广到全国):二是扩大各省自主命题的权力。考试科目是否应当更加适应不同类型院校(如普通高等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分卷)的需要,目前虽然有不少讨论,但还远未成为高考改革的中心。除了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地方将高职入学考试与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进行分卷外,其他地方仍然是以传统的高考代替高职考试。
2.2统考统招制度对高职招生的影响
高校招生主要实行全国性的统考统招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是不论院校类型,都实行统一考试(包括内容和时间)和统一录取(以省为单位的分批录取)。它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和管理方便,既降低了考试执行如命题、阅卷、评分和招生的成本,又有利于参加考试的考生减轻备考负担,近年来为增强招生制度的活力,统考统招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下放命题权到各省,对考试科目进行改革,增强院校自主招生权等,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即统一考试和统一招生没有发生改变,这对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不利影响尤为明显。
偏重文化科目的统一考试不能满足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需求。全国统一的3+X模式,文化科目比重远远超过实践性、技能性科目的比重。这种考试严重偏离了职业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生产第一线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通过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并不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而且这种偏向文化课的考试内容,也不利于“三校生”顺利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另外统一考试也对中职学校产生了极大影响,使得中职学校在教学中偏离职业教育的方向,为了考试过分偏重文化知识和理论基础的教学,忽略学生的职业技能。这必然促使高等职业教育朝着两个可能性的方向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现实,偏离自己的职业教育特色而向普通教育靠拢,或者是为了将招生录取到的“学术类”学生打造成应用型人才,从而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
人为设置的录取批次,弱化了高等职业院校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录取批次为基础的统招制度,第一批次是重点本科院校,第二批次是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次是高职高专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录取批次在最后,只能录取到成绩相对较差的生源,这强化了高等职业教育在人们心中地位不佳的印象。高等职业院校出现的招生难、报到率低等问题,与招生中的这种制度安排不无关联。
3、高职招生模式的变革
统考统招制度无论是考试内容还是录取方式显然都不利于高等职业院校选择生源,也不利于中职学校学生的报考,严重束缚了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方面的活力。因此,近年来在宏观招生制度不断进行改革的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变革。本文主要介绍其中比较典型的两类改革:广西的二次高考和上海、北京的高职自主招生。
3.1广西的二次高考
“二次高考”主要实现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招生的分离。现行的招生考试,本科和高职高专学校采用的是同一套试卷,主要考虑的是普通本科院校的需要,忽略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高专学校的需要。因此2002年广西的“二次高考”主要希望通过制度改革,实现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的彻底分离。具体来说,就是“本科院校招生考试仍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专科院校招生考试由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命题。专科院校招生考试在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所有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含普通专科、高职教育、电大普通班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这一轮高考。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新生。所有新生均在当年秋季入学。实施这一政策后,当年有9万多学生踊跃参加专科高考,其中有不少是先参加普通高考再参加专科高考。
这场改革获得了学界的高度好评,认为它可以改变“一张试卷从北大清华考到高职高专”的现状,给学生和学校都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在实践层面上,它却受到了强烈抵制。2003年广西“两会”中,11名政协委员听取了群众呼声,根据群众要求取消二次高考改革,指出二次高考增加了考生备考的负担和心理压力,也增加了备考成本,劳民伤财,反对的声音超过了当初要求改革的声音。同年“二次高考”模式有了调整,本、专科高考采用了另一种方式,在必考科目上采取同题同时考,在选考科目上采取不同题也不同时考;2004年又有了新的调整,调整为本、专科所有考试科目同题同时考,但在标准分转化时分开;2005年,采取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至此,轰轰烈烈的二次高考改革失败了,广西高考复辟。
3.2上海、北京的高职自主招生
统考统招制度中,高考和高校的招生紧密联系。但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