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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实业(600767.SH)于2月17日发布增发预案,计划以4.5亿元的对价收购麦迪克斯全部股权。根据经营数据披露,麦迪克斯2014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近20%,净利润更是同比增长近70%,看似形势喜人,但其实却存在着不少隐忧。
首先引人关注的是该公司的费用表现,在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的条件下,销售费用却出现了下降,从2013年的1836.48万元减少到2014年的1746.5万元,同时管理费用2014年发生额为1785.68万元,相比2013年的1765.56万元也几乎没有多少增长。也就是说,麦迪克斯的期间费用并没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而出现增长。
众所周知,费用支出是较容易受到人为因素控制的,但是从长期来看,费用支出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呈现正相关,应当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而增加。就麦迪克斯期间费用支出金额脱离经营规模变动影响而出现下降这一现象,虽然不能做出非正常的结论,但至少令人怀疑该公司费用控制的可持续性。
当然这还不是麦迪克斯的主要问题,在深入研究该公司所披露的详细财务数据后,可以发现在麦迪克斯看似表现平稳增长的盈利能力背后,实则隐藏着很多财务疑点,非常值得投资者关注。
税收优惠背后疑点重重
根据麦迪克斯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现金流量表“收到的税费返还”科目在2013年和2014年发生额分别为666.59万元和413.94万元,占到当期实现净利润的比重非常高,尤其是2013年,税费返还相当于同期全部净利润1599.86万元的4成以上,2014年这一比重也高达15%。可见,麦迪克斯的盈利能力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较大的依赖。
这当然并非是主要问题,麦迪克斯的税收优惠来源于该公司的软件销售类业务,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麦迪克斯即是受惠于此项产业扶植政策而获得每年数百万元的退税收益。
疑点在于该公司所获软件增值税的退税金额上。如前文所述,这项退税收益是对应到麦迪克斯的软件销售业务的,计算公式为:
退税额=软件增值税应纳税额-软件销售额×3%=软件销售额×17%-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软件销售额×3%=软件销售额×14%-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
这意味着在正常条件下,麦迪克斯实现的软件销售收入金额越高,所能够享受到的退税额也就越高,除非出现了当期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大幅增加的特殊情况。而就麦迪克斯自身业务特点而言,该公司的软件产品基本上都是自行开发的,不会存在很大金额的软件采购,软件业务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仅在数百万元左右,而且主要以开发人力成本为主,因此对于软件增值税的最终影响很小。也意味着,该公司的软件销售收入越高,所能够获得的税费返还金额也就应当越高。
但是从审计报告数据来看,麦迪克斯2014年实现软件销售收入6185.12万元,相比2013年的4075.83万元出现了显著增长,增幅在50%以上,而同期所获得的税费返还金额却仅为413.94万元,相比2013年大幅减少了250万元以上。这就非常令人奇怪了,软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本是该公司拿到更多税收优惠的好机会,怎么可能还出现退税金额大幅下降呢?这当然令人怀疑麦迪克斯所述的软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是否掺有水分,以至于该公司的销售收入数据是否真实。
进一步分析来看,将麦迪克斯的主要数据纳入到退税款的计算公式中,就可以反算得出该公司所需的2014年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高达451.98万元,折算到17%的增值税率上,就对应着金额高达2658.69万元的软件采购。而事实上该公司当年全部采购现金支出金额也不过才3426.12万元,其中计入到硬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金额为2901.76万元,又怎么可能出现2658.69万元的大额软件采购支出呢?
总之,麦迪克斯所获软件销售退税款金额和同比变动,明显与该公司主营业务所描述的情形无法匹配,这就非常值得警惕该公司所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离奇涌现的巨额应收款
在麦迪克斯披露的应收账款信息中,根据审计报告披露的财务报告附注数据,截止到2014年末,该公司应收账款构成的第二大客户为“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对应期末余额高达434.41万元。
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应收账款是用于核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未结算款项,因此只有存在足够金额的主营业务收入,才有可能产生出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余额,且后者不应当超过前者。
但是从麦迪克斯的销售收入构成信息来看,“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并未跻身于该公司2013年和2014年的主要客户名单中,这也就意味着针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在2013年不可能超过同期向“河南通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196.1万元、在2014年不可能超过同期向“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221.62万元,两年合计针对该客户销售的最高金额也不过400万元,那么怎么可能到2014年底时,还存在着金额高达434.41万元的应收账款呢?
这一点令人强烈怀疑麦迪克斯所披露的,针对“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的400余万元应收账款存在合理性,甚至不排除麦迪克斯有虚增资产之嫌。
此外,“新疆携医万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郑州博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以683.2万元和321万元的科目余额,位列麦迪克斯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之位,余额均超过了当年麦迪克斯向这两家客户进行的603.52万元和312.82万元销售额。
尽管考虑到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我们不能断定这两笔应收账款存在虚增,但至少这意味着麦迪克斯针对这两宗销售业务几乎没有能够收到多少现金回款。这样的销售结算政策是否太过激进了呢?是否存在突击销售、扮靓业绩的财务操纵行为呢?
令人担忧的上百万预付款
虽然在运盛实业披露的增发预案中,并未详细披露麦迪克斯的主要供应商信息,但是从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来看,在预付账款科目下的主要构成即是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截止到2014年末,麦迪克斯预付账款对应的对象中,金额最大的是“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高达124万元,预付款时间为2014年11月。也就是说,麦迪克斯在2014年11月向该供应商支付了124万元货款,截止到当年末还尚未实际收到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
有意思的是,根据相关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然成立于2013年11月,然而初始成立时涉足的主营业务范围并不包含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及有资格涉足于一般商品零售等;直到2014年6月才通过工商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二类医疗器械”。
这也就意味着,在“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后仅5个月,麦迪克斯即向该公司预付了上百万元的采购款,这样的采购政策也未免太不谨慎了吧?更何况,这家供应商本身也并非是一家令人放心的公司,就在接受了麦迪克斯上百万元预付款之后,2014年12月“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便发生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自然人大股东发生更迭;随之还有实收资本的变更,而且竟然是实收资本减少,从原先的200万元下降到0,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的股东已经抽出了全部已投入资本。
这些怪异的数据显示,“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可能就是一家皮包公司,而麦迪克斯向这样一家注册资本完全被掏空的公司预付了上百万元采购款,实在令人为该笔巨款的安全性捏一把汗啊。
首先引人关注的是该公司的费用表现,在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的条件下,销售费用却出现了下降,从2013年的1836.48万元减少到2014年的1746.5万元,同时管理费用2014年发生额为1785.68万元,相比2013年的1765.56万元也几乎没有多少增长。也就是说,麦迪克斯的期间费用并没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而出现增长。
众所周知,费用支出是较容易受到人为因素控制的,但是从长期来看,费用支出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呈现正相关,应当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而增加。就麦迪克斯期间费用支出金额脱离经营规模变动影响而出现下降这一现象,虽然不能做出非正常的结论,但至少令人怀疑该公司费用控制的可持续性。
当然这还不是麦迪克斯的主要问题,在深入研究该公司所披露的详细财务数据后,可以发现在麦迪克斯看似表现平稳增长的盈利能力背后,实则隐藏着很多财务疑点,非常值得投资者关注。
税收优惠背后疑点重重
根据麦迪克斯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现金流量表“收到的税费返还”科目在2013年和2014年发生额分别为666.59万元和413.94万元,占到当期实现净利润的比重非常高,尤其是2013年,税费返还相当于同期全部净利润1599.86万元的4成以上,2014年这一比重也高达15%。可见,麦迪克斯的盈利能力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较大的依赖。
这当然并非是主要问题,麦迪克斯的税收优惠来源于该公司的软件销售类业务,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麦迪克斯即是受惠于此项产业扶植政策而获得每年数百万元的退税收益。
疑点在于该公司所获软件增值税的退税金额上。如前文所述,这项退税收益是对应到麦迪克斯的软件销售业务的,计算公式为:
退税额=软件增值税应纳税额-软件销售额×3%=软件销售额×17%-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软件销售额×3%=软件销售额×14%-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
这意味着在正常条件下,麦迪克斯实现的软件销售收入金额越高,所能够享受到的退税额也就越高,除非出现了当期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大幅增加的特殊情况。而就麦迪克斯自身业务特点而言,该公司的软件产品基本上都是自行开发的,不会存在很大金额的软件采购,软件业务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仅在数百万元左右,而且主要以开发人力成本为主,因此对于软件增值税的最终影响很小。也意味着,该公司的软件销售收入越高,所能够获得的税费返还金额也就应当越高。
但是从审计报告数据来看,麦迪克斯2014年实现软件销售收入6185.12万元,相比2013年的4075.83万元出现了显著增长,增幅在50%以上,而同期所获得的税费返还金额却仅为413.94万元,相比2013年大幅减少了250万元以上。这就非常令人奇怪了,软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本是该公司拿到更多税收优惠的好机会,怎么可能还出现退税金额大幅下降呢?这当然令人怀疑麦迪克斯所述的软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是否掺有水分,以至于该公司的销售收入数据是否真实。
进一步分析来看,将麦迪克斯的主要数据纳入到退税款的计算公式中,就可以反算得出该公司所需的2014年软件可抵扣进项税额高达451.98万元,折算到17%的增值税率上,就对应着金额高达2658.69万元的软件采购。而事实上该公司当年全部采购现金支出金额也不过才3426.12万元,其中计入到硬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金额为2901.76万元,又怎么可能出现2658.69万元的大额软件采购支出呢?
总之,麦迪克斯所获软件销售退税款金额和同比变动,明显与该公司主营业务所描述的情形无法匹配,这就非常值得警惕该公司所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离奇涌现的巨额应收款
在麦迪克斯披露的应收账款信息中,根据审计报告披露的财务报告附注数据,截止到2014年末,该公司应收账款构成的第二大客户为“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对应期末余额高达434.41万元。
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应收账款是用于核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未结算款项,因此只有存在足够金额的主营业务收入,才有可能产生出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余额,且后者不应当超过前者。
但是从麦迪克斯的销售收入构成信息来看,“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并未跻身于该公司2013年和2014年的主要客户名单中,这也就意味着针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在2013年不可能超过同期向“河南通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196.1万元、在2014年不可能超过同期向“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221.62万元,两年合计针对该客户销售的最高金额也不过400万元,那么怎么可能到2014年底时,还存在着金额高达434.41万元的应收账款呢?
这一点令人强烈怀疑麦迪克斯所披露的,针对“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的400余万元应收账款存在合理性,甚至不排除麦迪克斯有虚增资产之嫌。
此外,“新疆携医万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郑州博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以683.2万元和321万元的科目余额,位列麦迪克斯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之位,余额均超过了当年麦迪克斯向这两家客户进行的603.52万元和312.82万元销售额。
尽管考虑到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我们不能断定这两笔应收账款存在虚增,但至少这意味着麦迪克斯针对这两宗销售业务几乎没有能够收到多少现金回款。这样的销售结算政策是否太过激进了呢?是否存在突击销售、扮靓业绩的财务操纵行为呢?
令人担忧的上百万预付款
虽然在运盛实业披露的增发预案中,并未详细披露麦迪克斯的主要供应商信息,但是从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来看,在预付账款科目下的主要构成即是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截止到2014年末,麦迪克斯预付账款对应的对象中,金额最大的是“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高达124万元,预付款时间为2014年11月。也就是说,麦迪克斯在2014年11月向该供应商支付了124万元货款,截止到当年末还尚未实际收到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
有意思的是,根据相关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然成立于2013年11月,然而初始成立时涉足的主营业务范围并不包含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及有资格涉足于一般商品零售等;直到2014年6月才通过工商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二类医疗器械”。
这也就意味着,在“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后仅5个月,麦迪克斯即向该公司预付了上百万元的采购款,这样的采购政策也未免太不谨慎了吧?更何况,这家供应商本身也并非是一家令人放心的公司,就在接受了麦迪克斯上百万元预付款之后,2014年12月“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便发生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自然人大股东发生更迭;随之还有实收资本的变更,而且竟然是实收资本减少,从原先的200万元下降到0,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的股东已经抽出了全部已投入资本。
这些怪异的数据显示,“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可能就是一家皮包公司,而麦迪克斯向这样一家注册资本完全被掏空的公司预付了上百万元采购款,实在令人为该笔巨款的安全性捏一把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