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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盗窃,在菜园里架设电网或在住宅内安装自动杀伤机关,行为时并无不法侵害,结果却造成了不法侵害。这类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对这类情形的认定和处理,往往涉及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有无、罪过的存在与否、罪过的形式以及防范措施是否合法等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处理方法。笔者试对此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