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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是历史文化名城,自唐垂拱二年建州,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这座古城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如今的九龙江畔,鸟语花香,绿意盎然,一眼望不到头的绿道上,人们或运动,或慢下脚步欣赏如诗如画般的田园风光,惬意地享受“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带来的实在好处。
绿水青山,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是无根无蒂的。这根蒂,就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说“一座城市,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城市的面貌,犹如人的脸面,需精心护理,才能焕发出光彩,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漳州人懂得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道理,不畏辛劳,走出了一条和谐发展的创新之路。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这是一部“接地气聚人气”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漳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它既展示了法治漳州建设的重要成果,又标志着漳州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具有开创性、奠基性的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漳州的立法工作,无论在立法编制、课题调研、法规立项等阶段,还是在“首法”选题、草案起草、修改论证等阶段,始终坚持将群众的需求摆在首位,因地制宜,量体裁衣。
2017年9月1日,漳州主城区及各县(市)同时开展“首法”实施启动仪式。事有恰巧,笔者参加了在万达广场举办的启动仪式,当天的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参与,仅在启动仪式当天设置的宣传摊点,现场发放手摇扇、购物袋6500份,宣传材料9000多份。“漳州首法”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村(居)委会的责任边界,促进漳州市开展“创城”和“创卫”活动由突击式、运动式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让城市更美丽。漳州人知道“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称号来之不易,强化“门前三包”,既是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百姓文明素养的重要途径。只有实现职能部门与社会个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商家业主以主人翁精神投入到城市文明建设,身体力行开展店面、门面的“门前三包”管理,才能共创美好家园,让城市更美、更有温度。当天,新闻媒体齐发力,《闽南日报》推出“大联版”宣传“首法”实施过程,漳州电视台正式开播《门前三包·记事簿》、漳州广播电台报道“门前三包你我他”。
漳州市城管执法局作为“首法”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完善机构、建章立制、实地调研、明确职责、组织培训,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推动漳州“首法”落到实处。吴志民局长介绍说,漳州市城管执法局重新组建内设机构,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有力确保了“门前三包”准备工作的顺利推进。
全市各地在执行“首法”的过程中不遗余力,正所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芗城区开启执法先例,开出了第一张罚单。“2017年9月1日这一天,芗城区城管执法局东铺头中队巡查至延安北路中闽商厦附近,发现有商家店外放置花篮,占用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经执法队员询问得知该店主行为未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违法店外放置物品,依据法规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同时引导商户及时搬离摆放在人行道的花篮等物品”。
龙文区则是第一个进社区开展“首法”宣传。2017年7月23日上午,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区环卫处、步文镇及社区等在南昌东路联丰浩苑北门开展“门前三包”法律宣传活动。区城管执法局制作“门前三包”主题展板,让居民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印制500份宣传单深入联丰浩苑、锦绣一方、书香世家等小区沿街店面进店入户宣传,让沿街商户对照“门前三包”要求,现学现改。龙文区通过电视、网站、短信、微信等媒介,把“门前三包”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文明城市创建、移风易俗结合起来,走街入户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劝导纠正违规行为,整治占道经营16016起,纠正广告店招3356起、纠正车辆违停487起。并通过“红黑榜”表彰和曝光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情况,表彰109家、曝光37家经营户。
龙海市是第一个在“门前三包”实施区域推行“垃圾不落地”的地区。龙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沈文钟副主任告诉笔者:在龙海的公园路、九二0路、打石街、解放南路,不设立果皮箱,采取增加环卫工人定期收集垃圾等措施,做到避免二次污染。“那种美和干净,让你不忍心丢下一片纸屑。”这是走在石码老街的百姓发自内心的大实话。
长泰县在实施《规定》中创下 13个第一。具体是:第一个制定实施方案、宣传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纳入每年县级财政投資预算范围、设立城管服务驿站、进乡村开展“门前三包”普法宣传活动、用闽南语快板宣传“门前三包”、向社会公布开展责任区管理区域范围、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受理“门前三包”投诉举报执法处置队伍等。
诏安县建立联席制度,是第一个开展联席会议、第一个县级领导中心组理论学习把“门前三包”纳入学习内容、第一个制定“门前三包”培训计划、第一个开展“门前三包”业务骨干培训,其中参加培训年龄最大的是张爱琴老人,年龄最小的是沈子锐。诏安县还首先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开播“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内容。
漳州人都行动起来了!
过去如果有人到店门口乱丢垃圾或乱摆放车辆,店家出来纠正,人家会说你多管闲事。现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商家可以理直气壮地出来制止和管理。这是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在漳州,沿街各个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的保安门卫,以前只管理单位大门以内的区域,现在这些门卫保安管理范围要延伸到门前的区域。
一部地方性法规能够发挥出重要作用的原因,是因为它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规定》对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车辆、乱倒生活垃圾、损坏绿地苗木等行为,明确责任划定,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情怀和情节,既接地气,又贴近漳州的实际,作为“漳州首法”的执行者和参与者都在不知不觉中经受了洗礼。这是一部真正深受百姓喜爱“聚人气”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地方性法规。“漳州首法”不过是改革开发四十年宏大乐章中一个小小的音符,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全市人民奋勇当先,比学赶超,争创系列第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勤劳智慧的漳州人一定能够奏出华美而珠圆玉润的交响乐。
绿水青山,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是无根无蒂的。这根蒂,就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说“一座城市,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城市的面貌,犹如人的脸面,需精心护理,才能焕发出光彩,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漳州人懂得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道理,不畏辛劳,走出了一条和谐发展的创新之路。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这是一部“接地气聚人气”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漳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它既展示了法治漳州建设的重要成果,又标志着漳州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具有开创性、奠基性的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漳州的立法工作,无论在立法编制、课题调研、法规立项等阶段,还是在“首法”选题、草案起草、修改论证等阶段,始终坚持将群众的需求摆在首位,因地制宜,量体裁衣。
2017年9月1日,漳州主城区及各县(市)同时开展“首法”实施启动仪式。事有恰巧,笔者参加了在万达广场举办的启动仪式,当天的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参与,仅在启动仪式当天设置的宣传摊点,现场发放手摇扇、购物袋6500份,宣传材料9000多份。“漳州首法”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村(居)委会的责任边界,促进漳州市开展“创城”和“创卫”活动由突击式、运动式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让城市更美丽。漳州人知道“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称号来之不易,强化“门前三包”,既是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百姓文明素养的重要途径。只有实现职能部门与社会个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商家业主以主人翁精神投入到城市文明建设,身体力行开展店面、门面的“门前三包”管理,才能共创美好家园,让城市更美、更有温度。当天,新闻媒体齐发力,《闽南日报》推出“大联版”宣传“首法”实施过程,漳州电视台正式开播《门前三包·记事簿》、漳州广播电台报道“门前三包你我他”。
漳州市城管执法局作为“首法”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完善机构、建章立制、实地调研、明确职责、组织培训,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推动漳州“首法”落到实处。吴志民局长介绍说,漳州市城管执法局重新组建内设机构,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有力确保了“门前三包”准备工作的顺利推进。
全市各地在执行“首法”的过程中不遗余力,正所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芗城区开启执法先例,开出了第一张罚单。“2017年9月1日这一天,芗城区城管执法局东铺头中队巡查至延安北路中闽商厦附近,发现有商家店外放置花篮,占用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经执法队员询问得知该店主行为未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违法店外放置物品,依据法规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同时引导商户及时搬离摆放在人行道的花篮等物品”。
龙文区则是第一个进社区开展“首法”宣传。2017年7月23日上午,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区环卫处、步文镇及社区等在南昌东路联丰浩苑北门开展“门前三包”法律宣传活动。区城管执法局制作“门前三包”主题展板,让居民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印制500份宣传单深入联丰浩苑、锦绣一方、书香世家等小区沿街店面进店入户宣传,让沿街商户对照“门前三包”要求,现学现改。龙文区通过电视、网站、短信、微信等媒介,把“门前三包”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文明城市创建、移风易俗结合起来,走街入户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劝导纠正违规行为,整治占道经营16016起,纠正广告店招3356起、纠正车辆违停487起。并通过“红黑榜”表彰和曝光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情况,表彰109家、曝光37家经营户。
龙海市是第一个在“门前三包”实施区域推行“垃圾不落地”的地区。龙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沈文钟副主任告诉笔者:在龙海的公园路、九二0路、打石街、解放南路,不设立果皮箱,采取增加环卫工人定期收集垃圾等措施,做到避免二次污染。“那种美和干净,让你不忍心丢下一片纸屑。”这是走在石码老街的百姓发自内心的大实话。
长泰县在实施《规定》中创下 13个第一。具体是:第一个制定实施方案、宣传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纳入每年县级财政投資预算范围、设立城管服务驿站、进乡村开展“门前三包”普法宣传活动、用闽南语快板宣传“门前三包”、向社会公布开展责任区管理区域范围、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受理“门前三包”投诉举报执法处置队伍等。
诏安县建立联席制度,是第一个开展联席会议、第一个县级领导中心组理论学习把“门前三包”纳入学习内容、第一个制定“门前三包”培训计划、第一个开展“门前三包”业务骨干培训,其中参加培训年龄最大的是张爱琴老人,年龄最小的是沈子锐。诏安县还首先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开播“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内容。
漳州人都行动起来了!
过去如果有人到店门口乱丢垃圾或乱摆放车辆,店家出来纠正,人家会说你多管闲事。现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商家可以理直气壮地出来制止和管理。这是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在漳州,沿街各个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的保安门卫,以前只管理单位大门以内的区域,现在这些门卫保安管理范围要延伸到门前的区域。
一部地方性法规能够发挥出重要作用的原因,是因为它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规定》对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车辆、乱倒生活垃圾、损坏绿地苗木等行为,明确责任划定,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情怀和情节,既接地气,又贴近漳州的实际,作为“漳州首法”的执行者和参与者都在不知不觉中经受了洗礼。这是一部真正深受百姓喜爱“聚人气”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地方性法规。“漳州首法”不过是改革开发四十年宏大乐章中一个小小的音符,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全市人民奋勇当先,比学赶超,争创系列第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勤劳智慧的漳州人一定能够奏出华美而珠圆玉润的交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