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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基层社会进行了全面大规模的组织化重构,建立了以单位制为主、以街居制和各类社会团体管理为辅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通过单位这一组织形式管理职工,通过街居组织管理社会闲散人员、民政救济和社会优抚对象等,通过社会团体把不同职业、性别、年龄、文化信仰的社会群体纳入受政府控制的相应社会团体中,从而实现了对城市全体社会成员的有效控制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