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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8月份开始,翁某在镇平县二龙乡梅子沟建立选矿厂,擅自开采铁矿资源。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多次予以制止,下发了制止违法采矿行为通知书,通过联合执法查扣其非法采矿设备并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矿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继续明停暗采,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目前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