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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良好的家园合作可以提升幼儿园教育的效能和幼儿的发展水平。传统的家园合作主要是幼儿园对家庭的单向支配,家长缺乏话语权。新型家园合作关系的建构必须首先将幼儿教育置于一种关系网络中进行审视,将家庭视为重要的利益主体和教育实践主体,合理对待家长的教育诉求;其次应充分利用家庭的教育资源,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家园共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让家长真正参与到幼儿教育工作中来;再次应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家园合作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 家园关系;家园合作;家园共育
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亦即都要全面开启幼儿的心智,让幼儿获得终身发展所需要具备的各项品质和能力。陈鹤琴就曾认为,对于幼儿的教育不是家庭教育能够独立完成的,仅仅学校的教育也是不能够独立完成的,只有两者通力配合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展早期教育实践的重要手段,在以关系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中,教师有开展教育教学的权利,家长也有权参与子女在学校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幼儿园教育是一种以关系为基本前提的教育组织形式,家庭始终是参与幼儿学习与发展过程的重要力量,且家长的教育诉求和教育期望也影响着幼儿园教育的实践水平。尽管幼儿园和家庭被认为是平等合作的关系,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实践表明,幼儿园与家庭并未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来推动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家园共育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本阻碍在于过于强调教育者的教育角色而忽视幼儿园教育是一种关系性存在,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和建构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主体关系,避免幼儿早期教育的单极化发展。
一、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关系的重构
(一)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传统教育活动中,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沟通并不顺畅。这一方面是因为家长、幼儿园之间的沟通互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信息技术尚未达到如今的条件,家长无法准确了解孩子在幼儿园中的受教情况。但是随着教育理念的转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有效互通机制已经具备成熟的条件。
幼儿园要通过家长开放日、班级群等方式和家长做好沟通,并就优化家庭教育、助力幼儿成长等方面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幼儿园应对家园共育模式进行制度化建设,以保障沟通有序、教育协同。比如,我们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APP软件为幼儿家长开通登录权限,并在软件中共享园区监控信息、共享园区美术、数学、舞蹈、音乐等学科教育资源。借助专业平台上的日程提醒功能、即时通讯功能、文件上传下载功能、群组对话功能等,家长即可实时在线和教师互动并了解孩子在园内的表现。这样在每天孩子离园回家之后,家长就可以针对孩子的表现去开展家庭教育,这样也就提高了家庭教育的针对性。
(二)重构幼儿园与家庭教育关系的缘由
新型的家园合作关系必须突破传统家园关系中幼儿园单向主导的桎梏,将对幼儿的教育置于一种关系网络中进行审视。重构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对当前家园共育低效性的回应,同时也是对幼儿园教育本质以及发展趋势的把握,只有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去把握幼儿园教育的本质才能更好地通过家园的合作来达成教育的目标。
首先,幼儿园教育应该考虑更广泛的利益诉求。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不同家庭之间异质性的不断增大,不同群体的教育诉求和教育期望也趋于多样化,作为一种文化性表达,幼儿园教育并不存在一个普适的发展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体的需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教育需要和发展环境,家园关系的构建也应该基于这一现实情境,将家庭视为重要的利益主体和教育实践主体,合理地对待家长的教育诉求。
其次,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利用不同的教育资源。幼儿园教育在具备专业性的同时也可能面临某种经验的缺失,也就是说不可能通过幼儿园教师来教授幼儿所有的知识和经验。幼儿对事物的认知是整体性的,幼儿园组织教育活动和创设的教育环境虽然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和专业性,但这种加工过的教育并不能很好地展现和还原事物的原貌,也不能只依靠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来实现幼儿的全面发展。因此,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来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提供充足的养分。
二、新型家园关系的主体特征与建构方向
在传统的家园关系中,幼儿园与家庭之间属于一种单向的主导和被主导关系,这种基于幼儿园專业特点构建起来的家园关系并没有发挥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性。随着幼儿园教育日趋复杂化,新型家园关系的建构必须视幼儿园与家庭为平等的合作者。首先,新型家园关系视家长为幼儿教育的利益攸关者,赋予他们充分的利益表达权力。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功能不仅在于发展幼儿的心智,它还是满足个体身份流动和实现对未来美好生活期望的重要手段。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诉求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其合理性也应该在相互协商中得到确认,视家长为缺乏能力的行动者的思维模式会因为忽视家长的利益诉求而难以真正得到家长的认同和支持。
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家校合作质量会影响学校教育的效能,并最终对学生的发展结果造成影响。家校合作被认为是解决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关系中,学校居于主导地位,专业研究力量则为政策和实践提供专业支撑。在学校和家庭对教育双重恐慌的作用下,当前我国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趋于失范,“学校教育家庭化”以及“家庭教育学校化”现象凸显,有效的家校合作关系难以形成,甚至家校合作中冲突频发。
参考文献:
[1]陈鹤琴.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280.
[2]CAROLYN E,LELLA G,GAORGE F.儿童的一百种语言:瑞吉欧艾密莉亚教育取向:进一步回响[M].罗雅芬,等译.台北:台湾心理出版社,2000:141.
[3]刘芳.幼儿园家长工作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9.
[4]马兴华.学前教育发展中政府职能分析:以X市学前教育发展为例[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1:7-8.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中心幼儿园
[关键词] 家园关系;家园合作;家园共育
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亦即都要全面开启幼儿的心智,让幼儿获得终身发展所需要具备的各项品质和能力。陈鹤琴就曾认为,对于幼儿的教育不是家庭教育能够独立完成的,仅仅学校的教育也是不能够独立完成的,只有两者通力配合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展早期教育实践的重要手段,在以关系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中,教师有开展教育教学的权利,家长也有权参与子女在学校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幼儿园教育是一种以关系为基本前提的教育组织形式,家庭始终是参与幼儿学习与发展过程的重要力量,且家长的教育诉求和教育期望也影响着幼儿园教育的实践水平。尽管幼儿园和家庭被认为是平等合作的关系,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实践表明,幼儿园与家庭并未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来推动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家园共育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本阻碍在于过于强调教育者的教育角色而忽视幼儿园教育是一种关系性存在,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和建构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主体关系,避免幼儿早期教育的单极化发展。
一、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关系的重构
(一)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传统教育活动中,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沟通并不顺畅。这一方面是因为家长、幼儿园之间的沟通互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信息技术尚未达到如今的条件,家长无法准确了解孩子在幼儿园中的受教情况。但是随着教育理念的转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有效互通机制已经具备成熟的条件。
幼儿园要通过家长开放日、班级群等方式和家长做好沟通,并就优化家庭教育、助力幼儿成长等方面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幼儿园应对家园共育模式进行制度化建设,以保障沟通有序、教育协同。比如,我们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APP软件为幼儿家长开通登录权限,并在软件中共享园区监控信息、共享园区美术、数学、舞蹈、音乐等学科教育资源。借助专业平台上的日程提醒功能、即时通讯功能、文件上传下载功能、群组对话功能等,家长即可实时在线和教师互动并了解孩子在园内的表现。这样在每天孩子离园回家之后,家长就可以针对孩子的表现去开展家庭教育,这样也就提高了家庭教育的针对性。
(二)重构幼儿园与家庭教育关系的缘由
新型的家园合作关系必须突破传统家园关系中幼儿园单向主导的桎梏,将对幼儿的教育置于一种关系网络中进行审视。重构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对当前家园共育低效性的回应,同时也是对幼儿园教育本质以及发展趋势的把握,只有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去把握幼儿园教育的本质才能更好地通过家园的合作来达成教育的目标。
首先,幼儿园教育应该考虑更广泛的利益诉求。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不同家庭之间异质性的不断增大,不同群体的教育诉求和教育期望也趋于多样化,作为一种文化性表达,幼儿园教育并不存在一个普适的发展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体的需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教育需要和发展环境,家园关系的构建也应该基于这一现实情境,将家庭视为重要的利益主体和教育实践主体,合理地对待家长的教育诉求。
其次,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利用不同的教育资源。幼儿园教育在具备专业性的同时也可能面临某种经验的缺失,也就是说不可能通过幼儿园教师来教授幼儿所有的知识和经验。幼儿对事物的认知是整体性的,幼儿园组织教育活动和创设的教育环境虽然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和专业性,但这种加工过的教育并不能很好地展现和还原事物的原貌,也不能只依靠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来实现幼儿的全面发展。因此,幼儿园教育应该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来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提供充足的养分。
二、新型家园关系的主体特征与建构方向
在传统的家园关系中,幼儿园与家庭之间属于一种单向的主导和被主导关系,这种基于幼儿园專业特点构建起来的家园关系并没有发挥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性。随着幼儿园教育日趋复杂化,新型家园关系的建构必须视幼儿园与家庭为平等的合作者。首先,新型家园关系视家长为幼儿教育的利益攸关者,赋予他们充分的利益表达权力。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功能不仅在于发展幼儿的心智,它还是满足个体身份流动和实现对未来美好生活期望的重要手段。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诉求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其合理性也应该在相互协商中得到确认,视家长为缺乏能力的行动者的思维模式会因为忽视家长的利益诉求而难以真正得到家长的认同和支持。
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家校合作质量会影响学校教育的效能,并最终对学生的发展结果造成影响。家校合作被认为是解决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关系中,学校居于主导地位,专业研究力量则为政策和实践提供专业支撑。在学校和家庭对教育双重恐慌的作用下,当前我国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趋于失范,“学校教育家庭化”以及“家庭教育学校化”现象凸显,有效的家校合作关系难以形成,甚至家校合作中冲突频发。
参考文献:
[1]陈鹤琴.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280.
[2]CAROLYN E,LELLA G,GAORGE F.儿童的一百种语言:瑞吉欧艾密莉亚教育取向:进一步回响[M].罗雅芬,等译.台北:台湾心理出版社,2000:141.
[3]刘芳.幼儿园家长工作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9.
[4]马兴华.学前教育发展中政府职能分析:以X市学前教育发展为例[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1:7-8.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