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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伯林明确提出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这两种自由概念,其贡献在于厘清了两者对于自由本身的作用。消极自由要求保障最低限度的自由领域,积极自由的自我实现则外拓自由领域;前者一味退守将扼杀自身,后者一味外拓将丧失自由本身。两种自由虽然都存在正反两面的意义,但自由的最终获取恰恰是基于两者的相互依存,而其中消极自由作为屏障,从中导出的自由选择更需要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