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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语言对于文学创作特别重要,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学艺术,而语言优美与否,或者说作者能否正确地运用语言进行创作,又直接关系到作品美学价值的高低。作家在作品中对语言、词汇、语音和语法的大量运用,从而说明了语言与文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作家作品;文学;语言;密切关系
一、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
高尔基说:“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学。人们群众根据自己生活的需要创造了自己的语言,所以,生活是语言的来源,也是其魅力所在。作家语言可能不如群众语言真实、贴切,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吸收了民族语言的规律,练就了反映民族情结、具有文学色彩的语言。另一方面,作家受生活环境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如赵树理熟悉农民的语言,他的作品语言是老百姓的口头语言;孙犁的语言更加接近生活,形成纯正、地道、高雅的文学语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熟悉小市民的语言,作品语言有一种“京味儿”;汪曾祺的语言带有书卷气,经得起推敲。还有很多作家在创作中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学语言。
二、词汇与文学的关系
以丁玲的作品为例,从语词的运用来看语言与文学的关系。《莎菲女士的日记》的“报看完……”(选自《莎菲女士的日记》第四段)这段中,作者选用了“生气”,“气惯了”,“头痛”,“可怕”,“嫌厌”,“生了气了又生气”等一些富有情绪性的词汇,来描述主人公的生活境遇,在写出生活环境令人烦恼的同时,也细致入微地表现出了主人公苦闷的心理。在这段中,色彩词只有一个“白”,这与情绪性用词的密集性形成明显反差。“白”是象形字,本义是白颜色,多与光亮、白色有关,所以李贺有“雄鸡一声天下白”的绝唱。然而,对于莎菲来说,“白”意味着白生生,甚至是白厉厉,所以墙壁才会把眼睛挡住,天花板才会“沉沉的把你压住”。“白”不光是墙壁和天花板的色泽,也是主人公苦闷情绪像“白”之惨淡,凄凉的延伸义便成了主人公内心世界最贴切的写照。这个唯一的色彩词的运用,说明了丁玲语词运用的分寸感,印证了她不拘小节中的严肃谨慎,大胆中的“细密”风格。
三、语音与文学的关系
语音,即语言的物质外壳,是语言符号系统的载体。它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负载着一定的语言意义。语音的物理基础主要有音高、音强、音长、音色,这也是构成语音的四要素。《略论语言形式美》里指出语言形式美有三种:第一是整齐的美;第二是抑扬的美,第三是回环的美。整齐的美属于语法间题,抑扬的美和回环的美属于语音问题。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语言富有音韵美、节奏感。
朱光潜认为:小说的功用在于叙事说理,而诗则着意于抒情遣兴,“事理可以专从文字的意义上领会,情趣必从文字的声音上体验。”[3]一般来说,韵律和节奏对诗歌是必须的,而对小说却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小说专职在于叙述故事,言辞达意即可。而汪曾祺诗化的小说语言,不仅在意蕴上充满弹性,而且在语调上富有节奏。对此汪曾祺是有高度自觉的,他说:“写小说不比写诗词,不能有那样严的格律,但不能不追求语言的声音美。”
四、语法与文学的关系
这里的语法主要说的是聚合关系变异。如果同一个功能类的某一个个体发生变异的话,特有性消失,这种聚合关系变异的现象,充斥在莫言的小说作品里面。
(一)词性变异
词性变异是指聚合变异的一种,即某类词语通过变异而具有另一类词语的表达功能。莫言小說中有名词变异为动词、形容词变异为动词、形容词变异为名词等等。[8]
1.名词变异为动词
名词作为动词使用,是指在表达中名词用如动词,临时具备了动词的功能。如《红蝗》额头上呈现“灯芯绒”状,可见愁怨之深,第一个“灯芯绒”是名词,第二个“灯芯绒”是名词作为动词使用,表现出怨恨加深的那种动态。
2.形容词变异为动词
形容词作为动词使用,指在表达中有意将形容词用作动词,使形容词具备了动词的功能。如《红高粱家族》中“紧迫”指没有缓冲的余地,是形容词,这里用作动词,指我的想法都紧紧跟随着爷爷的思维变化,丝毫不懈怠。
3.形容词作为名词使用
形容词作为名词使用,指在表达中形容词用如名词,具备了名词的特征。
如(《酒神》)中,形容言语表达的状态是“夹生”,暗指在此时的解释是毫无用处的,“她吞下去夹生”,“夹生”用作名词,说明她直接就不做任何的解释。
(二)词语的理性义变异
理性义是词汇的基本义,理性义变异就是对已约定俗成的词义的一种偏离、一种突破,甚至是一种反叛,以收到特殊的语义效果。这在过去似乎是一个不太常见的修辞手法,但莫言却使用较多。
(三)词语色彩义变异
词语的色彩义通常指词语所表示的某种倾向或情调,包括感情色彩和语义色彩两方面。色彩义变异即意在通过错位搭配,引导读者克服思维定势,获得新奇的审美体验。在词语的色彩义中,感情色彩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褒词贬用
赋予褒义词以贬义的感情色彩,表达讽刺、厌恶、嘲笑等思想感情。
2.贬词褒用
贬词褒用是赋予贬义词以褒义色彩,表达一种积极的思想感情。
3.大词小用
将描述重大人物或事件的词语用于描述较小的对象,以此改变词语的色彩。
五、语体变异
语体是语言的功能变体,它是在一定的交际环境里,为了达到某种交际目的而形成的。莫言的小说作品里,许多地方出现了词语的语体变异,体现了修辞的魅力。
1.增强了艺术语言的幽默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机械运动”是物理学专有名词,这里很巧妙地将爷爷当时思维停滞、倍受刺激的麻木状态展现出来,为爷爷的苦难平添一份幽默色彩。例②中,让臭杞刺“针灸”着他冥顽不化的脑袋,是将冥顽不化作为一种病态,足见他思想顽固之深,颇令人玩味。
2.使艺术语言具有新奇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的“鲜嫩茂盛”和“水份充足”是植物生物学中对植物生命力旺盛的特点描写,这种罕见的比拟手法巧妙地表达了少女勃发的生命气息和青春娇媚。
3.使艺术语言具有形象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的“护卫”是军事用语,用来形容云与月亮的关系,把二者间的位置上的紧密性形象而活泼地描绘出来。
综上所述,语言与文学的关系十分密切。我们要学好文学,首先要学好语言。正如莱蔓所说:“假如一部文学作品通过语言反映了作家的更深的寓意,对这样的作品不去分析和描写它的语言模式在作品中所起的作用,那么就不能适当地理解这部作品。”
作者简介:
马利丹(1990—),女,聊城大学文学院15级研究生,专业为文学,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作家作品;文学;语言;密切关系
一、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
高尔基说:“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学。人们群众根据自己生活的需要创造了自己的语言,所以,生活是语言的来源,也是其魅力所在。作家语言可能不如群众语言真实、贴切,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吸收了民族语言的规律,练就了反映民族情结、具有文学色彩的语言。另一方面,作家受生活环境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如赵树理熟悉农民的语言,他的作品语言是老百姓的口头语言;孙犁的语言更加接近生活,形成纯正、地道、高雅的文学语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熟悉小市民的语言,作品语言有一种“京味儿”;汪曾祺的语言带有书卷气,经得起推敲。还有很多作家在创作中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学语言。
二、词汇与文学的关系
以丁玲的作品为例,从语词的运用来看语言与文学的关系。《莎菲女士的日记》的“报看完……”(选自《莎菲女士的日记》第四段)这段中,作者选用了“生气”,“气惯了”,“头痛”,“可怕”,“嫌厌”,“生了气了又生气”等一些富有情绪性的词汇,来描述主人公的生活境遇,在写出生活环境令人烦恼的同时,也细致入微地表现出了主人公苦闷的心理。在这段中,色彩词只有一个“白”,这与情绪性用词的密集性形成明显反差。“白”是象形字,本义是白颜色,多与光亮、白色有关,所以李贺有“雄鸡一声天下白”的绝唱。然而,对于莎菲来说,“白”意味着白生生,甚至是白厉厉,所以墙壁才会把眼睛挡住,天花板才会“沉沉的把你压住”。“白”不光是墙壁和天花板的色泽,也是主人公苦闷情绪像“白”之惨淡,凄凉的延伸义便成了主人公内心世界最贴切的写照。这个唯一的色彩词的运用,说明了丁玲语词运用的分寸感,印证了她不拘小节中的严肃谨慎,大胆中的“细密”风格。
三、语音与文学的关系
语音,即语言的物质外壳,是语言符号系统的载体。它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负载着一定的语言意义。语音的物理基础主要有音高、音强、音长、音色,这也是构成语音的四要素。《略论语言形式美》里指出语言形式美有三种:第一是整齐的美;第二是抑扬的美,第三是回环的美。整齐的美属于语法间题,抑扬的美和回环的美属于语音问题。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语言富有音韵美、节奏感。
朱光潜认为:小说的功用在于叙事说理,而诗则着意于抒情遣兴,“事理可以专从文字的意义上领会,情趣必从文字的声音上体验。”[3]一般来说,韵律和节奏对诗歌是必须的,而对小说却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小说专职在于叙述故事,言辞达意即可。而汪曾祺诗化的小说语言,不仅在意蕴上充满弹性,而且在语调上富有节奏。对此汪曾祺是有高度自觉的,他说:“写小说不比写诗词,不能有那样严的格律,但不能不追求语言的声音美。”
四、语法与文学的关系
这里的语法主要说的是聚合关系变异。如果同一个功能类的某一个个体发生变异的话,特有性消失,这种聚合关系变异的现象,充斥在莫言的小说作品里面。
(一)词性变异
词性变异是指聚合变异的一种,即某类词语通过变异而具有另一类词语的表达功能。莫言小說中有名词变异为动词、形容词变异为动词、形容词变异为名词等等。[8]
1.名词变异为动词
名词作为动词使用,是指在表达中名词用如动词,临时具备了动词的功能。如《红蝗》额头上呈现“灯芯绒”状,可见愁怨之深,第一个“灯芯绒”是名词,第二个“灯芯绒”是名词作为动词使用,表现出怨恨加深的那种动态。
2.形容词变异为动词
形容词作为动词使用,指在表达中有意将形容词用作动词,使形容词具备了动词的功能。如《红高粱家族》中“紧迫”指没有缓冲的余地,是形容词,这里用作动词,指我的想法都紧紧跟随着爷爷的思维变化,丝毫不懈怠。
3.形容词作为名词使用
形容词作为名词使用,指在表达中形容词用如名词,具备了名词的特征。
如(《酒神》)中,形容言语表达的状态是“夹生”,暗指在此时的解释是毫无用处的,“她吞下去夹生”,“夹生”用作名词,说明她直接就不做任何的解释。
(二)词语的理性义变异
理性义是词汇的基本义,理性义变异就是对已约定俗成的词义的一种偏离、一种突破,甚至是一种反叛,以收到特殊的语义效果。这在过去似乎是一个不太常见的修辞手法,但莫言却使用较多。
(三)词语色彩义变异
词语的色彩义通常指词语所表示的某种倾向或情调,包括感情色彩和语义色彩两方面。色彩义变异即意在通过错位搭配,引导读者克服思维定势,获得新奇的审美体验。在词语的色彩义中,感情色彩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褒词贬用
赋予褒义词以贬义的感情色彩,表达讽刺、厌恶、嘲笑等思想感情。
2.贬词褒用
贬词褒用是赋予贬义词以褒义色彩,表达一种积极的思想感情。
3.大词小用
将描述重大人物或事件的词语用于描述较小的对象,以此改变词语的色彩。
五、语体变异
语体是语言的功能变体,它是在一定的交际环境里,为了达到某种交际目的而形成的。莫言的小说作品里,许多地方出现了词语的语体变异,体现了修辞的魅力。
1.增强了艺术语言的幽默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机械运动”是物理学专有名词,这里很巧妙地将爷爷当时思维停滞、倍受刺激的麻木状态展现出来,为爷爷的苦难平添一份幽默色彩。例②中,让臭杞刺“针灸”着他冥顽不化的脑袋,是将冥顽不化作为一种病态,足见他思想顽固之深,颇令人玩味。
2.使艺术语言具有新奇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的“鲜嫩茂盛”和“水份充足”是植物生物学中对植物生命力旺盛的特点描写,这种罕见的比拟手法巧妙地表达了少女勃发的生命气息和青春娇媚。
3.使艺术语言具有形象感
如《红高粱家族》中的“护卫”是军事用语,用来形容云与月亮的关系,把二者间的位置上的紧密性形象而活泼地描绘出来。
综上所述,语言与文学的关系十分密切。我们要学好文学,首先要学好语言。正如莱蔓所说:“假如一部文学作品通过语言反映了作家的更深的寓意,对这样的作品不去分析和描写它的语言模式在作品中所起的作用,那么就不能适当地理解这部作品。”
作者简介:
马利丹(1990—),女,聊城大学文学院15级研究生,专业为文学,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