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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美国从法律层面启用了《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Tenth revision,ICD-10)。美国听力师和言语语言治疗师的临床工作由此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他们须按照新的疾病分类系统填写病历、记录治疗类别,并使用这个体系计费和收费。和其他医疗行业一样,美国听力学界多年来采用的疾病分类系统是国际疾病分类第九次修订本(ICD-9)。由于ICD-10变化很大,从ICD-9不到14000个编码增加到近70000个编码[1],故美国听力学和言语语言疾病专业人士倍感压力。2015年初美国听力语言相关专业学会便开始大力宣传即将执行的新疾病分类规定[2],由此可见国际疾病分类在听力学和言语语言疾病治疗临床实践中意义非同一般。